美洲大地,移民社會
從黑暗時期醒來,歐洲歷經兩世紀(11-13世紀) 十字軍東征,末能打破伊斯蘭教勢力,將異教徒逐出聖地;但是郤學得與東方貿易的好處,商人階級遂興起。封建貴族割據地方,抗拒王室,也控制鄉村莊園與通商路途,抽過路稅;王室與商人遂聯合對抗貴族,達成集中政治權威,在15世紀發展形成民族國家(nation-state)。商人的財富與舒適生活鼓動社會爭逐財物累積的風氣,但是也助長學習舊文與新知,有助於藝復興。活板印刷術使知識更易傳播普及,馬哥波羅的東方遊記使人夢想東方的財富,但是15世紀的土耳其帝國阻擋西歐與亞洲的陸上通商道路。15世紀初受過教育的歐洲人已認為地球可能不是扁平的,地理知識、造船與航海技術的增長,使人興起向西航行也能到達東方的念頭。政治權威集中後的王國也想向外擴展,獲取更多的財富。這些發展促成航海探險,為的是探索金銀財物和值得貿易的貨物。
葡萄牙王認為是「愛講大話」的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經過再次遊說
,終於說動西班牙王與王后(Ferdinand and Isabella),讚助他航海探險,條件是所
有發現獲利的百分之十。哥倫布在一四九二年八月三日從西班牙的 Palos港出發,向
西航海探險,航向夢想中的東方財富。他誤以為到東方只有4500哩,航行約3000哩時
,船員開始害怕,想折返。當他在十月十二日到達巴哈馬時,他以為已經到達航行的
目的地--東印度 (East Indies),到達古巴時,他也將古巴誤做日本,因此他誤稱
他碰上的當地友善的住民為印地安人。美洲並未因被哥倫布所發現而命名,因為後來
另一位意大利人(Amerigo Vespucci)探險巴西海岸,更廣泛記錄他的航行,在當時他
比哥倫布更出名,所以當時的地圖就以他的名字命名美洲大地。
哥倫布意外發現的美洲大地相當古老,不是「新大陸」,也不是「處女地」。在
冰河時期,印第安人的祖先(Paleo-Indian)約在兩萬年前,從北亞經白泠海峽
(Berling Strait,在冰河期形成陸橋)到阿拉斯加,然後次第往南、往東擴散至南、
北美洲。美洲的印地安人族群與語言非常多 (
約2200種語言,哥倫布到達美洲大陸時尚有 550到650 種語言在使用中)
,也沒留下文字的歷史記載。據估計,當時的南北美洲約有五千到八千萬人口(北美
洲約有五到八百萬),而歐洲約有七千五百萬。印第安人在一開始對新移民歡迎,接
著因土地而爭戰。印第安人一點也無法抵抗歐洲人帶去的「幫凶」--天花、傷寒、白
喉、痲疹等等傳染病,因為印第安人無這些傳染病的抗体,傳染病能快速地使整個部
落或城鎮橫屍遍野。印第安人從未見過刀槍和戰馬,也不知戰爭為何物,因為死的莫
明其妙,還以為是天神下降,受到天譴。西班牙搶先登陸美洲,為王室帶回金銀財物
,使其成為歐洲強權。法國、英國、荷蘭、瑞典和葡萄牙也爭先恐後爭土掠地。
英王在17世紀初開始特許(chartered) 成立維及尼亞(Virginia
Company, 1606年)、麻薩諸塞灣(Massachussetts Bay Company, 1629年)
、馬利蘭(Maryland Company, 1632年)等公司,英國開始移民開拓美洲。
在當時從歐洲坐帆船到美洲移民,要橫渡廣闊無際的大西洋,要歷盡千辛
萬苦。因為要經過兩三個月的長時間在海上顛簸,人人嘔吐。在船上人多
、擁擠而且骯髒,在天氣酷熱、飲水不佳、醃肉腐臭等等的情形下,能不
感染痢疾、壞血病、斑疹傷寒等病者非常稀少,感染疾病不死者更是極少
數。在航程中,死亡率已經非常高,幸運活著抵達新天地後,還要與無法
適應的新環境、大自然和印地安人博鬥,因瘧疾、傷寒和痢疾而喪命者大
概十之八、九,比方維及尼亞公司從1606到1624年總共移民近一萬四千人
,但是到該公司喪失特許時只剩1150人活著。
在17世紀到維及尼亞開拓的英人有四分之三是簽約做勞役的傭工。
到美洲開拓急需勞工,勞工的來源是在英國無土地的農場僕人、城市窮人
、囚犯和被運到美洲販賣的黑人奴隸。這些英國的「羅漢腳」和囚犯與主
人簽約做勞役(indentured servitude),以到美洲勞動四、五年的代價換
取船費、衣物、農具,契約圓滿結束後,獲得自由或者也得到自己的一片
土地。雖然當時英國失業者眾多,但是這些失業者和囚犯寧願面對饑餓邊
緣和絞刑,不願去當時有死亡陷阱之稱的維及尼亞。
移民到新英格蘭 (New England)的是宗教異議份子--分離主義者和清
教徒(Separatist and Puritan)。分離主義者也就是一般所謂的朝聖者
(Pilgrim),首批朝聖者在1620年坐五月花號(Mayflower) 到新英格蘭的
普里茅斯(Plymouth)。分離主義者認為英國國教會(Church of England)
已腐化到無可救藥,他們想與相同宗教信仰者建立自己的宗教社區。而移
民中佔更多數的清教徒是改革者,他們想由內改革英國國教會,基於加爾
文(John Calvin) 教義建立宗教烏托邦。他們認為英國國教會充斥非聖經
教義,他們認為人生活的每一腳步都要按上帝意旨行事,他們以勤奮工作
為榮。
另一應被提到的教派是移到賓州(Pennsylvania)的基督教友會信徒
(Quaker),他們相互稱Friend,反對暴力和戰爭,在美國獨立戰爭時被懷
疑支持英方。
天高皇帝遠,無「獨立」意願
冒生命危險移民美洲者有些人是為了經濟因素,有些人是為了宗教信
仰自由,他們拼命航向新天地,都是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和較光明的未來
。歷經冒險患難的移民精神高昂、生氣蓬勃,不過,殖民地的移民還是以
當大英帝國的臣民為榮,因為大英帝國有光榮的歷史與文物,要割斷這些
讓人懷念的歷史記憶不是容易的事。他們毫無獨立的願望。
在重商主義 (mercantilism) 制度下,殖民地存在的目的是為母國提
供原料,然後又成為母國輸出生產製品的消費市場。「殖民地的人民」
(colonial)在宗主國人民的眼中是「劣等」的國民,因此殖民地的人民很
看重自己和家人的社會地位。提升社會地位的最有效方法是被任命做殖民
地的官和掌有數百英畝的一大片土地。在當時,擁有幾十畝田不算什麼。
既然新天地非常遼闊,又為了鼓勵移墾,移墾者在有些地方可免費得到50
英畝,有的地方甚至用三仙令就可買到 640英畝。如果家世不輝煌,可以
偽造家譜,三不五時回家探親(回英格蘭,就像古早時,台灣人回唐山)
,也是很神氣的事。
英屬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在1775年之前,沒有與英國分離獨立的意識,
事實上,殖民地人民一直對不列顛有強烈的依附情結。這十三州殖民地在
1776年 7月 4日宣佈獨立,但是在1775年之前,這些殖民地人民要的不是
為了獲得解放和爭取獨立自主,而是為了繼續保持已經享有的自由。這與
我們所瞭解的一般的殖民地爭取獨立的解放運動不一樣。北美十三州殖民
地與大不列顛帝國的距離遙遠,因此在帝國與殖民地之間,消息的傳遞與
溝通相當費時困難。而且在17世紀末到18世紀中,大不列顛帝國長年與法
國和西班牙戰爭,也無暇盡全心全力於殖民地的事務。殖民地的移民就在
此狀況下,過著天高皇帝遠的生活(era of salutary neglect)。
從1763年開始,雙方雖然為了徵稅、制裁非法貿易、限制西進開拓等
法案,有相當嚴重磨擦的地方,但是這些磨擦距離全面烽起的爆炸臨界點
甚遠。殖民地的人民關心的是自由自在的生活,他們關心自由勝過生命安
全(not security-minded but liberty-minded),英人享有的權利他們也
要享有,一樣不能少。美國的獨立宣言特別提到這些不可被剝奪的權利包
括「生命、自由和幸福的追求」。從激進團体「自由子弟」(Sons of
Liberty)的名稱,可看出他們重視的是自由而不是獨立。從他們當時喊的
口號 "Liberty, Property And No Stamps" 和指控英國是「徵稅,郤無
代表權」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也可以看出,他們要爭
取的是自由、財產,反對的是限制自由、無代表權所制定的法案。
當時英國國王和議會 (Parliament) 掌控外交事務、海外貿易以及宣
戰與媾和等帝國的威權,而殖民地則享有高度的自治--包括殖民地的議
會獲得獨享的課稅權,也有權決定是否成立軍隊並任命軍官,學校、教會
和土地也受其控制。北美十三州殖民地享受到的自治比當時的愛爾蘭高很
多,比起當時法蘭西和西班牙的殖民地更是高出無比。
邁向「獨立」的過程
--「獨立」是被英國逼出來的
既然絕大多數的殖民地人民連想都沒想過要「獨立」,為何又會邁向
獨立?這大概是歷史與地理因緣造成的不得不的必然。湯瑪斯培恩(Thomas
Paine)認為英國距離美洲遙遠而且對美洲無知不了解,很難管理,有事要
跑三四千英哩,然後要等四五個月才得到回答,然後又要用五六個月去解
釋,這是很荒唐的事。
英屬北美洲殖民地對外國和西印度(West Indies) 的貿易龐大擴張-
-它輸出農業、森林和漁業的產品到西印度,從法屬西印度輸入過剩的糖
蜜,用以製造甜酒。英屬北美洲殖民地的貿易商越來越依賴西印度,貿易
是否興旺既然取決於此,任何試圖對此貿易所作的干預都必然會受到抵制
或逃避。
在17世紀末到18世紀中,大不列顛帝國長年與法國和西班牙戰爭,導
致國庫虛耗。英王喬治三世(George III)為了貼補因戰爭所導致的國庫
虛耗和堵塞航海與貿易的漏洞,大英帝國議會(parliament)制訂了一些法
案向殖民地人民徵稅。這些法案引起殖民地人民的不滿。美國的獨立革命
從這種不滿情緒開始,由沿海岸的海港城鎮的激進團体帶動,通常與當地
商人和南方海岸的農場主人結盟。引起雙方磨擦的法案,略述如下。
從1651到1673,國會通過有關貿易和航海的法案(the Acts of Trade
and Navigation)。 1733年通過糖蜜法案 (Molasses Act)。 糖蜜是用來
製造甜酒(rum)的。國會以加抽關稅的手段,要逼迫新英格蘭向英屬西印
度,而非向法屬或荷屬西印度,進口糖蜜,其目的是不讓「肥水」流入「
外人田」。
1753年通過英兵駐宿法案 (Quartering Act Proclamation),宣告殖
民地必須提供英軍住宿。1763年頒布命令(Proclamation),劃清界線禁止
白人越界進入印第安人地區。1764年四月的稅收法 (The Revenue Act 或
稱Sugar Act)目的在協助海關收稅員搜出走私者。1765年三月的印花稅法
(The Stamp Act) 規定:大約50項,包含報紙、土地契約、紙牌、小冊子
、結婚證書、遺書、大學文憑等等都要貼印花,而且規定,必須以硬幣
(hard currency) 購買印花票。這是近乎不可能的要求,因為美方硬幣不
斷流到英方,用以向英方購買進口貨品。在殖民地人民的強烈反彈下,國
會在1766年三月廢除印花稅法,印花稅法一廢除,又激起殖民地人民對大
不列顛的忠誠之心。但事實上,英國進三步只讓一步,殖民地人民未注意
到英國又通過法案 (Declaratory Act)聲稱對美洲擁有完全的立法權。
1767年六月英國國會通過湯生關稅法案 (Townshend Act),向美洲徵
稅添補國防費用和支付忠於英國的州官及法官的薪水。在此之前的制度有
大漏洞,海關官員住在英國,以自己部份的薪水任用代理人駐在美洲海關
做自己份內應做的工作,這些代理人為了貼補他們微薄的薪水,常常睜一
眼閉一眼,讓貨物未稅入關,來收取進口商的進貢。當時美洲正處於大戰
之後 (French and Indian War, 1756-1763) 的貿易不景氣時期,短缺金
幣去支付這些關稅,而且其海關手續規定繁多更使生意難作。殖民地人民
一方面想承認英國國會有權管制貿易,另一方面又想不承認國會有權向他
們徵稅。
為了解決這進退兩難,保守的賓州律師約翰狄更根生(John Dickinson)
寫了十二篇「農夫信件」(Farmer's Letters),其中部份內容如下:
國會毫無疑問地,於法有權管制不列顛與殖民地之間
的貿易...,我們只是全部的部份,因此有必要存在一種
權力,在適當的秩序下,來維持此結合。此項權力握在
國會手中,而我們依靠大不列顛,就如同完全十足自由的
人民依賴他人一樣...
自由是一項尊崇的理想,不應被動亂沾污...我們雖然
遭受不應該受到的敬愛的父母的鞭打,我們還是像子女
一班盡責順從。讓我們向父母抱怨,但是以苦惱和尊崇的
語言訴怨。
波士頓的薩穆爾亞當斯(Samuel Admas)在此時已認定英國國會無權替
殖民地的任何事務立法。他出身中產階級,他的聲音和手都會顫抖,所以
不是演說家,但他是一位懂得煽動的革命者,他知到:選民能被情緒而不
是邏輯感動,一般大眾比較喜歡戲劇和儀式,而不是談理論。亞當斯利用
任何可能的機會辦示威集會,在波士頓廣場「自由之樹」周圍辦集會活動
、跳舞,在樹上懸吊不受歡迎者的假人等等。這些作法被其它地方的「自
由子弟」模仿。
1768年二月薩穆爾.亞當斯和歐提斯(Otis)共同起草並被麻州議會
(assembly)通過的一份文告傳單給大陸各殖民地議會,目的在喚起各地對
湯生法案的注意。這份文件指出:地方議會寧願向我們的莊重的統治者採
取謙恭、盡責、忠誠的陳情,來獲得補救。新的關稅顯然是違憲的,但是
他們希望痛苦的美洲子民連合而且盡責的請求,會受到喬治三世令人滿意
的接受。雖然這文件的用字溫和忠誠,但英方決定用此機會攤牌,命令麻
州議會撤消此信件,否則遭受解散的命運。麻州議會投票,以92對17,拒
絕撤消此信件,因而被解散。英方從哈里福斯(Halifax) 派兵到波士頓,
拒絕恢復州議會。波士頓的市會議邀請全州各地選代表參加波士頓大會
(Boston Convention) ,亞當斯甚至在街上呼籲「拿起武器,獲取自由,
去抓國王的官員」,這些行動是革命的行為。但是大家普遍認為抵抗英軍
是荒唐愚行,即使派出代表出席大會,也被警告不得做出魯莽的舉動,因
此大會只通過一些溫和的議案就解散。英方恫嚇波士頓不成,對紐約則成
功。但是在1770年,英軍將「自由之柱」砍下成片段,將它堆放在「自由
子弟」的總部前,結果引起雙方混戰,棍棒對刀槍,一位老百姓被打死,
因此紐約聲稱他們「流革命的第一滴血!」。
波士頓大會與紐約議會失敗之後,激進的領導者,尋求與商人和船主
人合作,發動抵制進口必須繳納進口關稅的、英國和西印度的貨物(Non-
Importation Movement, 1768-1770)。抵制運動的團体在各地港口成立,
南方的農場大地主也參加,必須繳稅的茶和一些免稅的奢侈品也受抵制。
但是抵制運動不易執行,效果不彰,因為各地並不像對印花稅一樣利害一
致、團結同心反對,而且一些強硬的手段,比如暴動,也使富有資產者害
怕。抵制運動的結果,有一些地方的進口減少甚多,但是有些地方卻未降
反升,而對英國工商業也未產生大傷害。湯生關稅法案在1770年五月廢除
,只保留茶稅,消息傳到殖民地後,各地的商會相繼取消抵制運動。雖然
在1770年發生「波士頓屠殺」引發各地忿怒情緒,亞當斯也緊抓此事件作
宣傳,但是反抗不久就煙消雲散,因為不景氣消逝、繁榮降臨。
1772年六月激進團体又得到爆炸性的機會。一艘很不受羅德島人
(Rhode Islanders) 歡迎的緝私巡邏艇(Gaspee)在追逐走私者時在
Providence擱淺,當晚一群當地人上船抓打船員並燒燬該艇。這是很嚴重
的侵犯行為,英政府盡力想抓拿犯者並威嚇要抓到英國受審,但是不知何
人所為。這一威脅成了可加在激進領導者脖子上的繩套,引起廣泛反應,
維吉尼亞州為此組成聯絡委員會(committee of correspondence), 到
1774年初,十二州都組成類似的委員會。這對亞當斯的革命機器是很大的
鼓舞。
1773年英國國會取消茶稅,目的在幫忙經營不善的東印度公司解困,
讓東印度公司輸出茶葉到英國免稅,可以不經中間商直接輸出到美洲殖民
地以提升競爭力,同時廉價銷售用以打擊從荷屬殖民地進口的茶葉走私者
。茶葉更便宜了,但激進團体則宣傳這是非法壟斷。1773年12月運茶船抵
達美洲四港口,「自由子弟」準備有所行動。進入查爾斯頓的茶下貨後屯
積在倉庫裡,到費城和紐約的被「勸阻」未入港,到波士頓的茶葉船入港
後,薩穆爾.亞當斯召集聯絡委員開群眾大會,要求州長哈欽蓀下令茶船
運茶回英國,哈欽蓀拒絕,一群化裝成印地安人和黑人的暴民遂衝往海邊
茶船上,將船上342箱的茶葉丟進海中,此事被稱為 Boston Tea Party。
波士頓茶葉事件震撼英國,英國國會認為必須教訓造反的波士頓人,
在1774年通過一系列強制法案(Coercive Acts)。 英國要波士頓人賠償茶
葉損失,賠償損失之前貿易是非法的,這等於關閉波士頓港。這些法案雖
然是針對麻洲的,但是在殖民地人民的眼中是母國以此做藉口要徹底消除
殖民地人民的自由。
殖民地的人民認為,所有這些法案妨礙他們的自由,而且大不列顛帝國的議會沒
有他們選出的議員,這是「無代表權的徵稅」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這些法案引發殖民地的人民的不滿,從忠誠的抗議,一步一步走向鼓動忿怒抗爭,
最後走向戰爭。「獨立」是被英國逼出來的。
多少人支持獨立?
1775年之前,在美洲無分離運動。一般老百姓不要戰爭,也無分離意識,他們不
是衝向「獨立革命」,而是不情願地漂流向「獨立革命」。
在1775年,費城人口才只有二萬八千,紐約二萬三千,波士頓一萬六千(而倫敦
則有70萬;大不列顛 900萬,北美十三州 250萬)。只有在這些海岸港市,激進團体
才有聽眾,組織才能組成和發展。而且只有在這些海岸港市,才有英軍駐守,足以引
起事端,醞釀不滿與尖刻對立。這些激進團体活躍於各個海岸港市。他們屬中產階級
,受過良好教育。他們訴諸暴力,威嚇效忠英王者及其家庭。
新英格蘭的鄉村對港都的鼓動者不信任,慢慢才參與革命運動。哈德
森河上游的紐約地區、賓州的邊荒區域、從維吉尼亞山谷到卡羅萊那的山
麓地帶革命之火在這些地方都遲遲才蔓筵到,也有許多人從頭到尾未曾參
與。
美國獨立革命時,據史家估計,有人認為贊成獨立者未超過總人口的
40%,不關心者約佔50%,親大英帝國者約佔10%。 (也有人認為支持英
方者約佔三分之一。) 一般人都未積極參與爭取獨立,他們更關心的是農
場或商店不受干擾,只想要平平靜靜賺麵包過生活。這些旁觀者站在場外
兩邊喝采,那一邊打勝仗就搶先向那一邊喝采。反對獨立者有許多是上流
階層(gentry),他們有大英情結,他們不願參與或者反對獨立是因為怕失
去更多。上流階層指的是律師、醫生、教士、官員、商人與大地主。哈佛
大學出身者有很多是忠於英國的,但是也出了一些主張獨立的領導者。
美國的獨立革命不是「有」與「無」劃分清楚的階級鬥爭。在南方數
州的獨立領導者是農場主人和海岸地帶的商人,而支持英方的則是南方數
州的西部人,因為他們對這些大地主和商人的「壓霸」統治的惡感比來自
海外的英方的威脅要深刻。北方諸州的上流階層比南方的上流階層有更多
的人反對獨立革命,而南方士紳的立場,不管贊成或反對,都比北方士紳
容易辨識或猜測。
忠於英方人數較多的地方是中間地帶的紐約、紐澤西、賓西凡尼亞、
馬利蘭和德拉瓦。紐約、紐澤西、賓西凡尼亞被主張獨立者認為是「敵人
地區」。反過來說新英格蘭諸州和維及尼亞是獨立勢力最強的地區。但是
在「敵人地區」,佔多數的、忠於英王者既無組織,也無領導者;而居少
數的、獨立領導者有組織,而且具有堅定的決心。
在當年的北美殖民地,贊成獨立者被稱為 Patriot或 Whig, 或自稱
「自由子弟」(Sons of Liberty)。效忠英王者自稱為 Loyalist 或 Tory
。雙方都無特定居住區域,不同立場的人可能比鄰居住,同一家庭內立場
分歧者不稀奇,連一些出名家庭,像亞當斯、福蘭克林、傑弗蓀、華盛頓
等等都有效忠英王的親戚。參與「大陸會議」的約翰.迪金蓀(John
Dickinson)拒絕簽署獨立宣言,他的母親曾對他說:「約翰,你將被吊
死,財產被沒收充公,賢妻成寡婦,愛子成孤兒乞丐」。
效忠英王的人數比贊成獨立者少得多,他們因為害怕遭受暴民騷擾或
威嚇,通常不敢聲張,只有當皇軍駐在他們的居住地時才敢公然活動。但
是大不列顛寧願輕信效忠英王者提供的錯誤的「情勢一片大好」的情報,
以為殖民地的絕大多數子民(三分之二)心懷英國,正在等待王師出兵征討
叛亂份子,王師一到一定會起來響應。事實上,有很多忠於英王者老早就
逃避到比較安全的地區或英國。
約翰亞當斯在1776年如此描寫美洲:「多的是唯利是圖與腐化,貪財
與野心,各階層都狂熱於做生意謀利」。他懷疑「有足夠的公德心去支持
共和國」。即使在「革命戰爭」當中,大陸軍在衣食兩缺,幾近餓死凍死
邊緣,費城的上流社會仍然歌舞昇平。通貨飛躍膨漲,大陸議會印的紙幣
不值錢等於廢紙,大陸議會無錢打戰,各州也只顧自己。商人和農民都會
屯積居奇,哄抬物價,謀取暴利。因為大陸議會印的紙幣不值錢,大家寧
願賣軍需用品給英軍,不賣給大陸軍,而且大陸軍一到,物價一定飛揚上
漲。
紐澤西本來是多數人支持英方的,但是英軍攻佔紐澤西後,卻使紐澤
西變成支持獨立的溫床。雖然英方將領在征服的佔領區有意採取懷柔、寬
容的政策,在征服地區維持秩序與安寧,但是英軍卻像蝗虫一般到處掠奪
奸淫。對英軍來講,叛徒是無惡不做、違法亂紀的暴徒或浪子,膽敢叛逆
母國,當然殺無赦。對英方的德國僱傭兵(Hessian) 來講,戰利品就是戰
利品,又沒有貼上「統」「獨」的標簽,誰管它是屬於敵人還是朋友的,
全部一概都宣稱是敵人的財產豈不是更方便了當!不分朋友或敵人都搶,
所以朋友也就變成敵人--這也可以說是外在的主要敵人,整合了內在的
次要敵人。
1775年 5月10日在費城召開召開的第二次「大陸會議」(Continental
Congress),仍然想對「和解」作最後努力。會議代表的共同立場是要「
抵制大英帝國國會違憲制訂的法案」。他們之中只有很少數人(像Lees,
Adamses, Franklin and Gadsden)認為「獨立」是唯一解決方法。即使這
些人也不敢談「獨立」,因為對英王與英國的效忠還非常強烈。大陸會議
採取的路線,仍然預留與英國和解的空間。他們支持在麻州爆發的戰爭,
但是稱呼圍攻英軍的民兵為「殖民地軍隊」(Army of the United
Colonies), 攻打加拿大則是想將它納為殖民地第十四州,其所作所為,
心中都還有英王的存在。
大陸會議對使用武力的原因,提出解釋:「我們並非要解除此一常久
存在而且雙方滿意的聯合(union),...我們成立軍隊不是為了與大不列顛
分離獨立的野心計劃。我們不是為光榮或征服而戰。我們只剩兩種選擇:
無條件屈服於英國大臣的暴政或者武力反抗,我們選擇了後者。」他們自
以為他們打的是英國掌政大臣的軍隊,不是英王的軍隊。
華盛頓在1775年 7月,從費城北上波士頓就任「大陸軍」統帥,他在駐紮軍營仍
然插著英國國旗,每晚晚餐時也不忘舉杯向英王致敬。他宣稱「獨立」對他而言,是
讓人嫌惡的想法。
「獨立或和解」的爭論持續到最後一分鐘。
獨立革命的理論
獨立就如同航行於茫然未知的海上。林肯說過,神祕的千絲萬縷的記憶塑造一個
完整的民族。大英帝國有光榮的歷史與文物,要割斷這些讓人懷念的記憶不是容意的
事。要獨立建國,爭論是難免的。
要創建「共和政体」,也需要信心。在1688年,英國發生未流血的「光榮革命」
(Glorious Revolution), 王位順利繼承。因此「革命」字眼不會引起恐懼,但是「
共和政体」(Republic)則會。因為在過去,共和國動盪不安而且短命。約翰亞當斯
(John Adams)認為共和國需要羅馬人的美德(Roman virtue)才能維持,但是當時的美
洲殖民地無此美德。
這些激進份子比較出名的是: Samuel Adams, John Adams, James
Otis, James Wilson, Thomas Paine等等。一開始,激進份子的理論可
說全然關注於在英國憲法之下殖民地人民應享的權利,最後才進展至獨立
革命。殖民地反對英國國會 (parliament) 權威的主要論點是:亞美利加
人有權享有英國人享有的所有特權;未經英國人或其代表同意的所有法律
,英國人可不遵守;殖民地的人民在英國國會裡無代表,因此,他們也不
必遵守國會通過的法案。而英國的看法是:兩個至高無上而且獨立的權威
無法同時存在一個國家之內。殖民地人民認為他們反對的是英國國會,不
是英王喬治三世,然而英王是最高權威。英方認為自從1688年的光榮革命
(Glorious Revolution) ,威廉與瑪利即位,宣誓遵照國會立法,統治大
英帝國及其所屬領土,國會就是英國最高權威。這是憲法論戰,雙方對憲
法的解讀不同。直到1776年五月,殖民地鬥爭的對像一直是國會,未碰觸
君權。
歐提士(James Otis)在其《英屬殖民地的權利》(The Rights of the
British Colonies) 一文中認為:國家的最高權力屬於上帝,議會的法案
如果違背上帝的自然法則(natural laws),即違反永恆的真理、公平和正
義,就當然無效。他認為,即使下級觸犯法令,上級應否決其行為,而不
是摧毀下級,如果居住在領土上的子民的基本權利可被上級剝奪,這將使
上級握有置下級於奴隸境地的權力;即使對被征服的敵人和反叛者,如此
作也是不對的。
歐提士總結其理論:平民政府屬於上帝;政府的執政者原來是全体人
民;他們可委託政權給任何其所喜歡的人;此種委託是為全体大眾公益的
信託;根據英國憲法,受此委託者是:英王,上、下議院,不管在英國國
土(realm) 或領土 (dominions)境內,是至高、神聖、無法被壓制的立法
權;當王位繼讓時,原來的契約粉粹;遭受革命後,政權的信託契約重新
再確立,所有領土內的人民的權利與自由更完整地再被解釋和認定;在此
建立過程以及王位的繼承與結合,喬治三世陛下是合法的國王與最高統治
者,加上英國國會,他也是大不列顛、法蘭西、愛爾蘭以及其所擁有的領
土(the dominions thereto belonging) 的最高立法者;這部憲法是目前
存在地球上,最自由,和到目前為止最好的;根據這部憲法,在其領土上
的每一個人都是自由人;英王陛下的任何領土,未經該地同意時,不能被
課稅;在最高或下級立法機構,每一地方有權選派代表;拒絕如此,有違
憲法理論的實踐;殖民地是附屬領土,為使全体都十全十美,它們不但應
該繼續享有下級立法權,也應該在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有某種比例的代表
;如此將使不列顛帝國的全部堅強團結在終極和平與繁榮裏,使其春秋萬
世無懈可擊。
詹姆士威爾蓀(James Wilson)在其《論國會的權威》(On the Authority
of Parliament)一文中說,所有人生而平等、自由。末經同意,無人有權
利將權威加諸他人。所有合法的政府都建基於受其統治的人民的同意;給
與此項同意的目的是為了:除了在各自獨立、末結社成群的自然狀態下已
享有的之外,能確保和增進被統治者的幸福。結論是:社會的幸福是任何
政府的首要律法。這項規則基於自然法:它必須支配所有的政治原理;它
必須調控立法機構本身。人民有權利堅持這項規則被遵守奉行;人民也有
權利要求立法機構在道義上保証它會遵守。如果人民沒有第一項權利,他
們是奴隸,如果沒有第二項權利,他們隨時身處遭受奴役的險境當中。
約翰亞當斯在其《順服等同奴役》(Submission is Slavery) 一文中
說:世界上有兩種人,自由人和奴隸。自由人的定義:他不受非其所同意
的法律的約束。亞美利加人對於國會的法案無法給予或保留同意權,因此
他們不是自由人。
親英方的丹尼爾雷納(Daniel Leonard)認為:兩個最高而且獨立的權
威無法同時存在於同一國家,如果我們是大英帝國的一部份,我們必須接
受這一國家的最高權力的統治,而那權力被賦於國會。針對這論點,約翰
亞當斯說:他同意,就如同一宇宙中無法同時存在兩個最高主宰。因此他
強調,美洲殖民地的立法機構是唯一的、最高的權威。
湯瑪斯培恩 (Thomas Paine) 在1737年生於英格蘭,在他到美洲之前
,一生是接連不斷的失敗。1774年12月他帶著弗蘭克林 (當時殖民地的駐
倫敦專員) 的介紹信移民到費城,在賓州雜誌 (Pennsylvania Magazine)
當編輯。抵達美洲後不久就發表文章:遣責黑人奴隸制度,強烈主張解放
,主張女性享有平等的權利,提議國際版權法,遣責虐待動物,恥笑決鬥
,要求廢除以戰爭來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執,而且很快就關心、投入殖民
地的運動。
湯瑪斯培恩寫了一本影響世界歷史走向的小冊子,叫做【常識】
(Common Sense,1776年一月十日出版)。據估計這本小冊子發行50萬冊,
加上當時報紙的轉載和盜印書的流傳,曾經閱讀過該本小冊子的人超過百
萬人(當時的總人口約兩百五十萬)。這是一本流傳非常廣泛、影響非常
深遠的小冊子。
這本小冊子公開主張殖民地必須宣佈獨立,鼓吹殖民地人民為獨立而
戰,獨立是唯一解決和英衝突的方法。「它不只事關一天、一年或一世;
世世代代子子孫孫都受這場對決的牽聯」。他呼籲殖民地人們,不要再妄
想和解 (reconciliation),因為臍帶已斷 (The last cord now is
broken)。 培恩主張公開宣佈獨立,因為「如果美洲被認為是不列顛所有
,無任何國家願意調解兩者的爭端;很難得到法蘭西和西班牙的援助」,
「如果美洲人自認是不列顛的子民,在外國人眼中,將被認為是叛徒,因
而將贏得很少同情」。
在這篇文章中,針對有人說大英帝國是母國,培恩說:
「有人說不列顛是母國。那麼她的行為更可恥。即使
野獸也不吃牠的幼兒,野蠻人也不會對其家人發動戰爭;
因此,如果他們的主張是對的,她應受遣責;而事實上,
他們的主張根本不正確,或只對一部份... 新天地 (this
new World) 是愛好政治、宗教自由,遭受迫害的人的避
難所,他們來自歐洲各地。他們不是從母親的溫柔懷抱逃
難來此地,而是逃離龐然惡魔妖怪的兇殘;而到目前為止,
英格蘭的確是如此:這同一暴政將移民逐離家園,對他們
的子子孫孫仍然窮追不捨。
殖民地與大英帝國開戰之後,在美軍打敗戰、士氣低落的
危機當中,培恩又寫了【危機】(The Crisis, 1776)。他說:
「此時正是試煉人的靈魂的時候。夏日士兵與陽光
愛國者,會在此危機中,逃脫為國服務;能臨危受難而
堅定不移者,應該獲得大家的愛待與感謝。暴政如同地
獄,不易征服;不過,值得安慰的是:戰鬥越艱困,勝
利越光耀。太輕易獲得的,我們會忽視;付出應有的代
價的,才會受到珍惜。上天懂得如何對萬事萬物做適當
標價;如果天堂似的「自由」未被標高價,那才奇怪!」
「波士頓屠殺」
美方從不滿、反對、抗爭,從論戰到行動,一步一步走向革命戰爭。
1770年三月五日發生「波士頓屠殺」事件,但是「波士頓屠殺」並未「星
火燎原」。1775年 4月18日在列興頓開第一槍,美國獨立革命的槍聲於是
「聲聞全球」。
「波士頓屠殺」的背景:因為持續不斷抵制這些法案,波士頓不平靜
,1768年秋天英軍 (redcoats) 開始巡邏波士頓市街維持秩序。波士頓的
一般臨時工人、半技術工人與學徒對這些英軍最無好感,因為這些英軍為
了貼補生活費用的不足,在職餘打零工,與工人爭搶本來就不多的工作。
零星打架事件時有發生。
事件發生的經過是:在三月二日駐在波士頓的一位英兵為了貼補生活
費用的不足,到一家正罷工中的製繩場想打零工,結果受辱挨拳而逃,回
軍營後招來一些同伴士兵到工場想教訓工人,因而引發打群架,一名老百
姓被殺。三月五日一群人到英軍駐海關處向站崗士兵丟雪球、石頭,英軍
派出二十名守衛持槍上刺刀應對,遭受數百暴民約半小時的嘲弄、丟石頭
,一名遭棒擊的士兵驚慌失控,未經命令開槍,其他士兵也跟著開槍,結
果造成三死二傷(後不治死亡)。激進份子稱此為「波士頓屠殺」(Boston
Massacre), 稱被殺者是被殘暴縱慾的英兵殺害的「愛好和平的市民」。
事件發生後,雖然殖民地個各州人心激忿,但並未「星火燎原」。事
後英軍接受審判,基於英軍是處於生命受威脅下開槍,除了兩名士兵被判
過失殺人罪外,其餘獲判無罪。這兩名士兵在被減刑,削去大拇指後重獲
自由。「波士頓屠殺」在新大陸引起公忿與聲討,但是「湯生關稅」法
(Townshend duties)被廢除的消息傳來就使這場騷動煙消雲散。
邦克山之戰
雖然在獨立宣言之前,美洲人聲言是效忠英王的子民,舉杯不忘向英
王喬治致敬,但是他們早已掌控地方權力。波士頓茶葉事件之後,英國派
數個兵團進駐波士頓。新英格蘭人在各地鄉村廣場開始練槍操兵,聲稱要
抵抗法國人侵略,「法國人」指的當然是英國「紅衣軍」(Redcoats)。在
1775年 4月18日,英軍為了突襲搗毀藏匿在康克 (Concord)的彈藥,從波
士頓前往康克途中 (美方已獲情報) ,英軍首次在列興頓 (Lexington)遭
遇襲擊,死八人,在康克和回波士頓途中遭遇更尖銳的對抗。這些襲擊者
隱藏在屋內、樹幹或牆後,像印地安人,防不勝防。詩人愛默生 (Emerson)
形容這次槍聲「聲聞全球」,
... the embattled farmers stood,
And fired the shot heard around the world.
在列興頓、康克遭遇襲擊的英軍,猛然醒悟,要壓制這些他們輕視的暴民
不簡單,他們瘋狂地準備捨身爭自由。此時的英軍大多駐守在數百哩外的
邊遠地區,遠水救不了近火。
邦克山之戰發生在1775年 6月17日。邦克山是查爾斯半島的一座山,
在查爾斯城背後,是美國獨立革命中,與大不列顛帝國正規軍首次正面開
打、血戰撕殺的一座山頭 (實際上,是在鄰近的 Breed's Hill戰鬥 )。
此戰史稱邦克山之戰 (Battle of Bunker Hill) 。
英軍在列興頓、康克遭遇襲擊後,幸獲援軍趕到支援,後撤到查爾斯
城,在慌亂中,放棄查爾斯城,進入波士頓城。邦克山經地峽連接大陸,
居高臨下,佔領此山就可威脅或控制對面的波士頓。放棄查爾斯城,英軍
為此付出相當慘烈代價。
英軍計劃在1775年 6月18日攻佔查爾斯地峽。美方這次也同樣得到情
報,決定搶先在16日晚上進佔邦克山,普得曼將軍魯莽衝動,卻在查爾斯
城背後,更接近波士頓的柏立得山 (Breed's Hill) 構築防禦工事。當晚
在山上挖土、構築防禦工事的聲響在半英里外的波士頓清晰可聞,普得曼
是「把頭伸進獅口,手又捻其尾巴」。不過英軍將領自信滿滿,威廉.豪
接獲報告後,打個哈欠,仍然蒙頭入睡,也未為次日打戰作準備。美軍像
海狸一般忙到天亮,幾乎渴死或被灰塵窒息,預期有人輪替,但是等無人
,構築防禦工事的原匹人又應戰,駐在數哩外的劍橋 (Cambridge)的美軍
也未前往支援。而且可說是群兵無首,開戰後許多隊長領先溜走。
美軍是烏合之眾,打仗毫無經驗,更不懂戰略戰術,這次是自投陷阱
,英軍本可切斷地峽,切斷美軍退路,以海軍艦隊的火砲優勢消滅美軍。
威廉.豪是英方年輕的、优秀的將領之一,他帶領的是訓練有素的正規軍
,而且善長戰術與戰略,但是他非常輕敵,似乎故意採取正面硬攻敵人的
最堅強處,如此硬攻戰勝,要讓敵人体認抵抗母國雄兵是毫無希望的。美
方居高臨下,英軍卻採正面一線排開而非縱列前進攻擊。波士頓城的山上
、屋頂、教堂尖塔擠滿觀戰者,戰事就在觀戰下展開。英方戰艦的艦砲無
法高射,無法打到山頂,地面的砲火擦過美方厚牆,毫無毀損,準備的砲
彈也不合用,因為負責的軍官前晚整夜與校長女兒嬉戲。美方也準備了火
砲,但是帶隊的軍官,眼看前進中的英軍,馬上開溜,跑回劍橋家中。
英軍勇往直前,不找掩護,鮮明的制服讓人容易辯別誰是官是兵,美
軍躲在胸牆後,就像射殺松鼠般猛開火,在此火網下,「紅衣軍」漸稀,
美方彈藥也用盡,被英軍攻破失守,退走。二千五百英軍陣亡千人以上,
美方死四百多人,英軍雖勝,但美方也因之士氣大振,此後英軍遇上磐據
山頭躲在碉堡的美軍都不敢大意,而美軍在平地遇上英軍時,卻眾不敵寡
,因為恐懼,不戰先溜。在當時,不列顛帝國是世界霸權,英美軍力懸殊
,當時雙方用的是滑膛槍(musket),每分中鐘大約只能裝發三次,而且射
不準,英軍佩備有刺刀,美軍無刺刀,在戰爭中最後面對面肉博戰時,刺
刀便成勝敗的決定關鍵。
英美兩軍的對比
邦克山之戰的美軍由民兵、義勇兵(minuteman) 和新英格蘭地區蜂擁
而來願意拿槍參戰的人。列興頓、康克遭遇襲擊之後,短時間內超過二萬
人湧向波士頓。這是烏合之眾,打仗毫無經驗,而且地域觀念根深柢固,
南方人叫北方人「洋基」(yankee),北方人叫南方人「鹿皮」(buckskin)
,各州各自有自己的部隊,不許別洲的人加入,因為大多數是新英格蘭人
,認為由洋基人領導理所當然,由紐約客領導就可能分裂。
大陸軍組成後,大陸議會相中南方的維吉尼亞人華盛頓,由他統領大
陸軍。華盛頓長的人高、塊頭大、有尊嚴、冷靜、有禮、不喜多言,不喜
多言這點很討愛說話的大陸議會喜歡,也讓人產生安穩、有智慧的感覺,
他的嚴肅、不多言也給人信心。如果不是好將領,看來也像。
華盛頓剛開始接受統領的大陸軍,既末經訓練無紀律,缺乏領導幹部
,也無組織。他很吃驚地發現很多幹部是無賴,既無能又膽小。要將這群
新英格蘭人磨練成軍人,對華盛頓而言,是苦難,也是嚴厲的挑戰。後來
有一些歐洲軍官自願到美洲加入大陸軍服役,才使大陸軍的訓練與軍紀上
軌道。這些人比較出名的是法國的Marquis de Lafayette,德國的Baron
de Kalb,普魯士的Baron von Steuben和波蘭的Casimir Pulaski。
華盛頓的最大困擾是要不斷應付永遠缺乏彈藥、糧食、兵源、金錢的
問題和根深柢固的地域觀念。大陸議會印的紙幣不值錢,幾乎等於廢紙,
也不敢徵稅,因為怕人民反對。而兵源的問題是:當兵役期只一年,他認
為應該到戰爭結束。役期一結束,不管華盛頓訴諸愛國心或配給更多的甜
酒,很少人願意延長役期。圍攻波士頓的士兵只當半年,到1775年12月31
日期滿,當天軍營像搬家,華盛頓眼看他的士兵收拾行李回家,路上塞滿
士兵,好像戰爭已經結束。他沒想到,他所期待領導的「為自由而戰」的
「自由人」如此欠缺為公的精神和美德。他們愛好自由,也討厭當兵不自
由。幸好有新英格蘭的民兵和義勇軍填補,遮掩這脫序的弱點,其實英軍
也很難辨識,因為不管是民兵、義勇軍或大陸軍都一樣是無制服穿的烏合
之眾。華盛頓的大陸軍人數最多時不超過二萬五千,最低時少於三千人。
開溜的逃兵也很多,雖然提高獎金仍然招募不到足夠的人,有人替人當兵
拿到招募獎金後逃跑,又到別的地方接受招募替人當兵。
獨立革命戰爭初期,美軍什麼都無,有的只是「為自由而戰」的崇高
理想和「自由人必定戰勝自由的敵人」的信念。圍攻波士頓時,許多士兵
只有既短且輕、無用途的矛和斧頭。在1775年全羅德島只有10頓火葯,以
任何高價收購,在全紐約市買不到一百磅火葯。不過這還不是最惡劣的時
刻。1777年英將威廉.豪拿下首都費城,華盛頓退守近郊的Valley Forge
,在這年寒冬,士兵吃不飽也領不到薪水,衣不蔽体也無鞋穿,衣衫破爛
無一完整活像一群稻草人,餓死凍死2500人,馬也餓死超過1500匹。華盛
頓曾寫到:4000人需要氈子,2000人不曾有過氈子,而且其中有些人已經
服役一年。問題並不是殖民地窮,而在於人民的冷漠和運輸補給出問題,
社會各階層都狂熱於做生意謀取暴利。賓州也是親英忠王者很多的地方,
費城的上流社會仍然歌舞昇平。不過這惡劣的環境卻造就了堅忍不拔的美
軍,Valley Forge成為逆境中的美國勇氣像徵。
Saul K. Padover 的傑弗遜傳(Jefferson) ,對維吉尼亞的兵力和面
臨的困境有如下的描述,其他地方也好不到那裡去:
1779年,美國獨立革命戰爭進入第四年。英方改變戰略
,轉向南方,維吉尼亞(Virginia)首當其衝。在南方定居的
移民稀疏,海岸開放。維吉尼亞是南方心臟,毫無軍事防備
--只有四隻船組成的船隊,五打槍隻,三艘武裝的船--根本
不足以抵擋英方的快速艦隊。而武裝力量只有裝備簡陋的、
末經訓練的、無紀律的民兵。
經濟上也好不到那裡去。硬幣消失,紙幣不值其票面所
值。州政府無效率,在絕望中以增稅解決問題;但是人民太
窮而且無組織,所以繳不出稅,在1780年,在60幾縣中,繳
稅的縣不到半數。軍需官和募兵官幾乎全然靠搶劫維生。
傑弗遜愛好和平、折衷和解與憲政秩序。面對戰爭的暴
力事實,他心理上毫無準備。他好像對情況的嚴重性一無認
知,當立法機關建議猛減州的軍建經費時,他也默許通過。
傑弗遜必須提供給華盛頓在北方及 Gates在南方的軍需。他
最需要錢,而且他最短缺的也正是錢。在當時,維吉尼亞是
民窮財盡。華盛頓的軍隊既缺兵源也缺物資,他每月至少寫
兩封信向傑弗遜抱怨並懇求幫助。
在初生的民主制下,無法強制美洲的公民當兵,自耕農
也要以獎金引誘才簽約當兵,而且只當短期,很多人甚至約
期未滿就逃兵回家。華盛頓常為此大發脾氣,他的士兵好像
烈陽下的雪,很快就溶掉。傑弗蓀束手無策,也只能寄與同
情。
維吉尼亞無陸上防衛,河口無防禦工事,無武裝船隻來
保衛數百哩的海岸。每五位民兵才有一隻槍,而每一位民兵
平均要保衛一平方英哩。如果敵人要攻打維吉尼亞,只要走
進去就行。維吉尼亞的軍事情報等於不存在。
美國獨立革命戰爭時,美方人口約二百五十萬,90%是農業人口。英
方約九百萬人口,其製造業的資源、備戰、應戰和支持戰爭的能力,都遠
遠超過美方。英方有強大的艦隊和陸軍,美方幾乎什麼都無,連火葯都依
靠由法國走私進口。在戰爭的頭三年,屢次被英國打敗的法國、西班牙和
荷蘭採觀望態度,沒有任何國家公開支持「美獨」,只有看不清事實和熱
愛自由的人才敢和英國打戰。
派去美洲的英軍將領都年青而且优秀。英方軍隊是高度訓練有素的職
業正規軍。為自由與家園而戰,但是無訓練和紀律的美方農夫,不足以抵
擋大炮和刺刀,能戰勝誰會相信。英方的正規軍在歐洲戰場善戰,不過在
廣闊的、具有敵意的美洲森林裡末必能發揮戰力。英軍不求射擊準確,而
美軍則像印地安人,善用地形地物,拔槍快而且射擊較準確,加上英軍制
服鮮明,其指揮官成為顯著的射擊標靶。遙遠的運輸補給也是英軍的大問
題,三千哩的長途遠航造成兵疲馬困,大批家眷隨行也非常耗費軍需。英
將威廉.豪用兵延誤時機惡名昭彰,無法乘勝追擊的原因與運輸補給的問
題有關連。而延誤時機,無法配合作戰,無法乘勝追擊是英方敗戰的重要
原因之一。
英軍將領出自貴族,上層軍官來自上層階級,士兵則是無產階級。軍
職的任命可用錢買賣,有時毛頭小子具有官階,資深有經驗的老兵升遷無
門。英軍是自願軍,但是許多人是被綁架而來,其中有三個兵團全是被緩
刑的犯人。因為兵源不足,英方將小偷、流氓無賴、扒手、在社會不受歡
迎的人犯穿上制服送往美洲。這些受輕視的社會邊緣人對為自由而戰的美
洲人泠漠。英軍的掠奪、奸淫行為把朋友變成敵人,美方就宣傳英軍是一
群強奸者、搶劫犯、扒手和殺人犯。因為提高獎金和降低身高與年齡的標
準仍然兵源不足,英方也從德國獲得僱傭兵超過三萬人,其中一萬八千人
送去美洲。
威廉.豪善長戰術與戰略,他帶領的英方正規軍,訓練有素,是英軍
中講求射擊精準的隊伍。英軍過份自信、輕敵,這是敗戰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他們眼中的美軍是一群反叛的雜種、膽小的冒失鬼,是一群可鄙的游
蕩者、逃兵、小偷,與美軍打戰弄髒雙手,自貶身價。有多位將領,包括
威廉.豪在內,是輝格党員,因為不願去美洲打自己人,被徵召時辭官。
1776年 3月17日,威廉.豪撒出波士頓,在其兄 Lord Howe海軍掩護
下,去 Halifax,末立即進軍紐約市,讓華盛頓有機會先進佔紐約。後來
,華盛頓從紐約敗退到紐澤西,獨立革命的希望暗淡,威廉.豪郤決定休
戰,不在冬天打戰,末乘勝追擊。駐紮在Trenton 的德國僱傭兵在聖誕節
喝得爛醉,華盛頓在三更半夜領兵渡過有浮冰的德拉瓦河,奇襲成功。
美軍攻打魁北克失敗後,英將伯郭因(Burgoyne)帶著精銳的兩棲部隊
追逐潰散的美軍。他的路線在報上登了出來,出於自信與輕敵,他末走水
路而入森林沼澤地帶,結果美軍毀橋、斷木擋路,迫使他造了40多座便橋
,結果20哩路走了20天。隨行的大批家眷與運輸補給問題,加上預定在紐
約州會合三面夾攻的計劃末實現,導致1777年伯郭因在紐約州的撒拉托加
(Saratoga)慘敗,6000人被俘投降。在受降儀式中,英軍發現他們的征服
者都沒有制服穿。這是美國獨立戰爭的轉機。褔蘭克林終於能使法國國王
相信英國有被打敗的可能,1778年二月法美結盟,後來西班牙和荷蘭也提
供海軍支持,法國的金錢與物資源源而來,更重要的是僅次於英國的法國
艦隊投入戰爭,這是戰勝的重要關鍵。
結語:
少數人創造時勢,自助人助天助;
命運要自己掌握,不要坐等當奴隸
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從具有「袓國情結」、憲法論戰、訴諸群眾抗爭與
暴力以及和戰爭論,最後在大概不超過40%的人民主張獨立的情形下,經
歷七年的獨立革命戰爭,終於獲得獨立,成立共和國。要打破「袓國情結
」是一件極端困難的大事。北美十三州殖民地本來是國王的私有財產,他
們一開始只反對國會不反對國王,在君權時代,談「共和」也是一件讓人
恐慌、想迴避的話題。通常第一代移民難免有較濃厚的、思鄉的「袓國情
結」,經過時空的遷變隔離,其後代必然遂漸淡忘原鄉,轉而認同出生地
。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的人民,不像到台灣的新移民,不必對抗「大中原、大一統」思
想。地域有地域的利益,國家也有國家的利益,但是都是為了該地人
民的利益。政府是為人民的幸福而設立,國家何嘗不是。「袓國情結」加
上「大一統」的思想對人民是福還是禍?
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的獨立符合法國、西班牙等海上霸權的利益,但是
這些與英國利益衝突而且爭霸的國家都採取觀望的態度,頂多只敢暗中支
援,等到有勝算的可能時,法國才派兵與「大陸軍」聯合作戰。接近戰爭
結束時,雖然和平談判美方由法國主導,但是三方都搞秘密外交。法國與
英國秘密談判,只重視法國和西班牙的利益;英國認為獨立後的美國將來
會成為強國,怕美國與法國結合對英國的霸權不利,想以優惠的條件和美
國秘密談判結束戰爭。在戰爭中打得你死我活,末停戰,但是三方卻開始
對未來的利益各自打算。
歷史常常是少數激進份子(radical) 帶動創造的,但是無風不起浪,
被一般人視為激進份子的人無法憑空興風作浪,創造時代--必須要有其
時空背景,才會應運產生激進份子,也要在此時空背景下,激進份子才能
順勢有所作為。時空的阻隔造成溝通困難、誤解和誤判,誤解產生對立和
衝突。衝突有時會被化解,但有時會「星火燎原」。
美國獨立革命戰爭時,英美雙方都估計錯誤,都以為會速戰速決,雙
方大多數人都認為英國會贏--當時的世界霸權大不列顛帝國一點也不把
殖民地看在眼內;而殖民地的烏合隊伍毫無訓練也非常缺乏領導幹部,武
器裝備、衣服和食物樣樣缺、樣樣無,對自己毫無信心;外國,尤其法國
也不敢公然支持。誰勝誰敗似乎未戰已定,但是,結局是人算不如天算!
天助自助者!命運要自己掌握,等待等於等死。
傑弗遜起草的美國獨立宣言,有一段廣泛被引用的句子:
「我們認為,這些真理不辯自明:人生而平等,
造物主賦與人類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自由、
及追求幸福。為了確保這些權利,獲被統治者授權的政府
因而建立。任何時候,任何形式的政府如果對這些目標有
害,人民有權利改變或撤廢它,建立新政府;對人民而言
,政府依此原則奠基,權力依此形式組成,最可能達成他
們的安全與幸福。」
兩百多年後的今天,世上仍然有許多政權不把人民當主人,它們一邊高舉
「和平解決」問題,另一邊不忘威脅:如果不聽話,「絕不放棄使用武力
」。這是對待奴隸的嘴臉,也是帝國主義的惡霸行徑。
參考書籍/附註
1. James Kirby Martin, Randy Roberts, Steven Mintz,
Linda O. MaMurry and James H. Jones.
America and its People, vol. 1.
Scott, Foresman and Company, Glenview, Illinois, 1989.
2. Samuel Eliot Morison.
The Oxford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People,
vol. 1. New Amerian Library, New York, 1972.
3. Great American Political Thinkers
Creating America from Settlement to Mass Democracy. vol. 1,
ed. by Bernard E. Bbrow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Avon Books, N.Y., 1983.
4. John C. Miller. Triumph of Freedom: 1775/1783.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Boston, 1948.
5. Charles Howard McIlwa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A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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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Franklin Escher, Jr. "A Brief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New American Library, New York, 1962.
7. Saul K. Padover. "Jefferson". The New American Library,
New York, 1952.
8. 美國獨立革命和法國革命的理念提到自然法(natural law)
請參閱:自由、平等,美國獨立革命,法國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