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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關前、闖關後、智鬥 FBI    rdrcntr:9481 2006-04-24 16:51:32
張燦鍙
下文節錄自台獨聯盟總本部前主席張燦鍙的【八千哩路自由長征--海外台灣獨立運動二十個小故事】

八千哩路自由長征

是一本精彩的「台獨回憶錄」,內含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海外台灣獨立運動的歷史圖片
前衛出版社出版
2006年11月初版
定價:NT$200

購買方式請洽:
開創台灣文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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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裕農路375號8樓之10

闖關前

決心回台灣

「建國運動不能隔靴搔癢,反對運動不能僅止於國外發展,只是在海外演講、募款、示威遊行或爭取國際認同等方式,始終停留在『流亡團體』的階段是無法成功的,終究要回歸台灣本土,親炙台灣人民,面對國民黨的專制強權,與國民黨據理力爭,將獨立建國的聲音在台灣放送出來,讓台灣人民有足夠的資訊來判斷,讓台灣人民當家作主,來決定台灣人自己的未來前途,才有辦法成功!」身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的我,雖然已被台灣當局列為「首謀內亂罪」通緝犯,但仍執著如此的理念。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七日以飛蛾撲火、捨身取義的決心闖關回台。

以今天台灣的政治思潮來看,台灣當初能由「報禁」「黨禁」的專制戒嚴時代,演變至今天在島內可以公開討論甚至倡導「台灣獨立」的禁忌話題,而「台灣優先」的主體意識亦已成為台灣人民政治意識的主流價值,這個迥異於以往的民主進程,顯與當初聯盟不斷在島外衝擊鎖國般的島內思潮,以及海外的台獨人士不顧自身安危陸續如鮭魚般地迴游台灣,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

反對與猜忌

不過,許多人都不知道,對於「遷台」這件事,當初曾在獨盟內曾引發相當大的爭議,不但老、中、青的看法大不相同,日本本部表示反對,美國方面則比較支持,至於要以什麼方式回台灣,爭議也很多,像年輕的李應元、郭倍宏都是偷渡回來,我個人則傾向循南韓金大中模式,由外國友人陪同闖關返台,但也引發內部不同的爭議。 「回台決心的有無」一開始就成為內部相互間的猜忌,因為許多成員都在美國有工作與家庭,所以在內部會議曾有人提議,希望決心回台的盟員能夠公開舉手表態,並要求舉手的人進一步簽字切結藉此讓舉手的人下定決心而無從反悔。

但是,我認為不適當。因為建國是憑著「理想」與「使命」來做運動,回台灣是一件高高興興的事,大家要心甘情願,要自己有決心,如果用簽字來約束或強迫就沒有意義了。

果如預料,當初提議舉手或簽字的,但最後沒回台灣的人也不少。

對於遷台之議,日本本部原先也持保留態度,認為沒有必要冒這個險,回台灣一定被關的。但既然聯盟總部已決定要遷台,也已經發表「竭盡所能尋求和平解決台灣前途的各種途徑」聲明後,日本方面即主張,帶頭回台的人應具備象徵性、指標性的關鍵性人物。

重掌主席職務

當時獨盟主席是許世楷,對於遷台他也提出「海外返鄉運動普遍化,島內台獨運動公開化」的主張,我也鼓勵及要求他辭掉教職帶頭回台灣,但他的意願不高,反而鼓勵我再出來競選主席,以便由我來主導聯盟遷台的事宜,基於對運動的使命感,我唯有義不容辭站了出來,但之前因我拒絕了回台的舉手與簽字提議,狐疑我到底會不會回台灣的問題又引起了聯盟內部很大的爭議。

考量總部遷台工作會需要大量資金,1991年9月28日,聯盟在紐約舉辦了一場空前盛大的募款餐會,許多國際友人到場參加或賀電致意,而李勝雄、顏錦福、黃爾璇、魏耀乾、蔡龍居、邱垂貞等島內民進黨人士也代表台灣人民歡迎聯盟遷回台灣,許多支持者也傾囊捐款,他們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向我表示,捐款捐了二、三十年,這最後一次全都「拚」了給我,希望我回去後就不要再來了,事實上,這些人當初聽到我來募款時很多人都避之唯恐不及,但經過二、三十年交往,不但成為聯盟長期的支持者,也都成了我的好朋友。

本來我是想循金大中模式回來,也有許多美國國會議員及國際友人如巴拉圭反對黨主席Laino(賴宜若)、韓國反對黨領袖金大中、菲律賓外交部長Raul Manglapus等多人都表示願意陪同闖關,但簽證問題一直沒有辦法突破,最後只有化整為零,包括郭倍宏、王康陸、陳榮芳、林明哲、周叔夜、毛清芬、何康美、陳南天、郭正光等人,有的人坐船偷渡,有的人借用友人的護照入境,我本人先以各處旅遊的方式銷聲匿跡了一陣子,不讓人知道我的行蹤,此時島內謠言四起,風風雨雨傳言我已回台了,也有媒體報導說我已找到藏匿地點,隨時將會出現。

雖痛苦 有希望

國民黨極盡所能封鎖所有管道,全面防堵聯盟成員尤其是我返台,而由於國民黨天羅地網般的佈局,所以在1991年3月我到達菲律賓馬尼拉參加獨派的「海內外懇談會」時,許多獨派人士包括我、江鵬堅、姚嘉文、李勝雄等都遭限制入境,並被誣指為「共產黨份子」;1990年11月,我受到韓國國立漢城大學邀請去演講「台灣、韓國:促進太平洋區人民運動的團結」題目時,也遭到安全系統的上項誣告,而被拒於機場。

1991年募款餐會辦完後,我也在李勝雄等人的陪同下,跑到駐紐約代表處要辦理簽證回台灣,但代表處不敢作主,表示要請示台灣當局再說。過了兩三天,代表處表示因為我是台灣高等法院發出告示的通緝犯,所以拒絕為我簽證。我表示既然我是通緝要犯,依法本來就應該逮捕我歸案,而如今我要回台灣投案,台灣當局與代表處應該感到高興和認同,怎麼可以拒絕我呢?代表處官員說不過我,但就是不肯同意,最後倒是說了句真心話,就是不要讓我回台灣,讓我在國外鬧就好。不得已下,我只有召開記者會,公開宣稱年底之前要以自己的方法回到台灣。

許多人問我,我在美國當教授,收入優渥,生活很快樂,為什麼一定要冒險回台灣?我表示:「在美生活,非常快樂,但沒希望;在台生活,非常痛苦,但有希望。」美國是一個高度民主化的國家,社會非常成熟,經濟環境也非常優異,人民的生活水平與品質也相當高,不但遠非正處於發展中、雜亂無章、封閉保守、專制獨裁的台灣社會所能望其項背,相形之下,我在美國有份令人尊重的職業,茫茫有穩定的收入及安逸無慮的生活,這與回台後我不但前途、生計無著,甚至生死未卜,但我仍執意要回台灣,因為終究美國不是自己的土地,我的腳就像踩在棉花上─浮浮的。

經過一再評估,我闖關回台有二個管道,一是坐船偷渡,一是坐飛機。坐飛機安全性較高,但闖關困難,在海關就可能被攔下來,但如果坐船,登陸的可能性較大,但如果在公海上就遭到攔截,發生各種狀況都無法預料,比較危險,必須找美國人陪同較有保障。

透過盟員陳伸夫的居中聯絡,計劃由林茗顯陪我從香港坐船偷渡回來,但是答應要載我回來的人,凜於我的特殊身份,感覺風險太大而沒有出面,讓我在香港痴痴的等,而當時台灣正舉行國大代表選舉,我本人已承諾在12月10日當天的「國際人權日之夜」現身,為民進黨候選人造勢,迫於時間壓力,不得已我只好轉往日本,採用第二選擇,借用日本友人的護照搭機闖關回台。

大師的預言

這中間還有一段小插曲。就是我要回台灣的事,引起了很多人的關心,其中有一位是密宗黑教的林雲大師。

林雲是我在舊金山的一位朋友謝必行介紹的。由於請林雲幫忙解惑改運的人很多,尋常人要見林雲都必須預約排隊,要見他一面都要好幾天前預約,排隊排很久。但是在朋友介紹互相認識後,他就對我特別關心,我要見他,他一定把時間挪出來,有一次還安排電視台一起訪問,希望增加我的曝光,讓台灣多了解一些聯盟的努力。

當我向林雲提及要返回台灣時,林雲表示反對。他看了我的運勢說,如果我回到台灣的話,一定會被抓去關。他的理由是,郝柏村當行政院長,他的氣勢很旺,我一定會被他沖到,甚至會判我無期徒刑或死刑。

但是我跟林雲說,無論如何我是一定要回去的,而且我也知道早晚我都會被關的,只是希望關的時間短一點就可以。

事實上,事前我的心裡有準備要讓國民黨關個兩年的,所以我委請林雲大師幫我解運。結果,我回台灣後,被關了十一個月就獲得交保,最後還獲得無罪宣判,也許這印證了林雲大師解運的功力。


闖關後

日語測驗

在我回台之前,許多盟員都已成功潛入台灣,其中李應元已回台約一年,並持續暗中活動; 郭倍宏首次闖關成 功時,曾在中和現身造成轟動,但之後第二次在機場闖關失敗,當場被捕;王康陸在台灣本部於北區海霸王舉行公開大會現身時被逮。我是獨盟主席,國民黨以我為重點,全力防堵我的闖關是預料中事。

按預定計劃,我在香港等候搭船回台灣,但事前國民黨已經警告所有船公司絕對不能載我入台,否則將嚴懲不貸。我只有在陳伸夫的陪同下轉飛日本,並使用友人事前準備好貼有我相片的日本護照,搭機返台。

飛機扺台後,我走在出關的廊道上,看到牆上貼著有我照片的海報,我自忖:「這關可能難過了!」到了入境關卡時,關員看了我的護照後有點詫異,停頓了好長一段時間,端詳我半天之後,突然間一群航警把我包圍起來,推著我過關卡,並一路把我推進貴賓室。

由於我使用的是日本護照,一位年輕女孩出面以日語與我交談,測試我到底是不是真的日本人,我就以日語回答,但那女孩的日語比不上我流利,所以我想在語言考試上是可以過關的,但是航警在一旁拿著一大堆照片,以各種角度一直衝著我比對,我知道自己已經跑不了了,索性爽快地招認:「我就是張燦鍙!」

我的三瓶XO

我被移送到高等法院,法官蒞庭時攜帶了一大疊資料,其中最令我驚訝的是,我才剛在台灣出版的一套「台灣獨立運動三十年─張燦鍙選集」,我從沒看過,法官桌上就有一套。法官一直問我各種問題,我向法官借閱那套書,並向法官說:「你不必問我,我的理念想法這套書裡面都有寫。」法官就把我收押了。

當天留下了一張照片,就是為我辯護的律師李勝雄與江鵬堅兩人站在我身旁,我們三人都笑咪咪的。事後許多朋友好奇問我,為什麼被抓了,還這麼高興?李勝雄與江鵬堅又高興箇什麼勁?

我開玩笑地說,我能如願回台灣,早就有被抓的心理準備,所以被抓也高興;至於李勝雄與江鵬堅這兩位酒仙很愛喝酒,我帶了三瓶XO進來,他們看到我被收押,酒只好留給他們喝,當然很歡喜,所以他們笑得比我還開心!

法庭上的掌聲

出庭時,律師李勝雄、江鵬堅及蔡明華都跟我說,要我什麼都不要辯,只要談自己的「獨立運動理念」就好,其餘有關的法律問題他們將為我辯護。至於法警,原本是要將我銬上手銬的,但被我拒絕,表示戴手銬就不出庭,法警也只有尊重我的意思。

有一回庭訊,法官問到我「台灣獨立運動理念」的問題。我就向法官說:「我相信你是國民黨員,今天我主張台灣要獨立,是要求執政當局承認現實。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政權像國民黨一樣,在這麼短的時間失去那麼大片的土地,今天國民黨來到台灣,台灣人容納國民黨,甚至為國民黨交稅金、當兵,你應該是要感謝台灣人才對,今天我所主張的就是要大家承認事實而已。認真說來,國民黨應該要接受台灣人的審判,台灣人應該坐在你的位子,而你們國民黨應該是站在我的位置才對。」話才一說完,現場旁聽的支持者馬上報以起一片認同的掌聲。

檢察官起訴我的罪名是「竊據國土」,美國友人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Friedmann探監時問到這個問題,我就中翻英直譯說:「Stealing the national territory」,Friedmann聽了大感荒謬,呵呵笑連說:「是把國土偷運到美國嗎?」

F16換張燦鍙?

我返台被關後,有很多國際友人都對我的處境表示關心。其中,巴拉奎反對黨主席Laino(賴宜若)曾經多次受到國民黨的邀請來台訪問,每回他都會問我:「要去嗎?」我都回應:「沒必要。」並開玩笑的補上一句:「我要回去的時候,你再陪我好了。」所以Laino一直都拒絕來台。

直到我被抓之後,他接受了國民黨的邀請,其中的一個條件就是「要安排到土城看守所看張燦鍙」。Laino抵台後,在官方行事曆上看不到有安排探訪我的行程,就滿臉不悅地表示要立即回去。緊張之餘,國民黨臨時增加他探訪土城看守所的行程。

此外,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Senator Pell就在我們被關的時候來到台灣訪問。Pell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曾因服役於美國海軍,對日作戰計劃中準備登陸台灣,因此對於台灣有深度的了解,我與聯盟成員一直都與他密切聯繫,他對聯盟所極力推動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與自決權的努力都非常支持。

Senator Pell來台後他到總統府拜訪李登輝總統,要求李登輝將我等四名盟員釋放出來,或最起碼予以交保,當場李登輝沒有回應,但他認為李登輝可能會准,出來後安慰我太太丁蘭表示情勢很樂觀。 結果由於刑法100修改,郭倍宏、王康陸、李應元等三人免訴被釋放出來,只留我一個人在看守所,而且一審還判了我十年刑期。Pell感到十分失望,所以他向丁蘭保證,他會持續努力,直到我獲得釋放那天為止。

當時,台灣正積極向美國交涉F16戰機採購事宜,並獲得布希總統的同意,準備把這項軍購案送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同意,Senator Pell辦公室適時對外放出消息表示,如果能把張燦鍙釋放,軍購案會比較容易過關。1992年9月,友人到獄中探監並告訴我這個消息。朋友向我道賀說:「你一定可以出去了。」果真沒多久,我於10月24日再出庭時,在陳菊的出面作保下,法官當庭裁定將我釋放,隔天許多媒體都以「台灣最後一個政治犯」的標題報導此一事件。

事後回想起來,國民黨拿張燦鍙來換軍購案,我人雖在黑牢裡,但對台灣國防也許是有貢獻的。


智鬥 FBI

我的FBI檔案

我在美國從事台灣獨立的政治活動,自知必然已成為FBI(聯邦調查局)的調查對象。

八O年左右,美國國會通過了一個「資訊公開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由於對自己到底有多少檔案在FBI,我感到相當好奇,於是我就委託律師寫了一個申請函給法務部,要求查看自己的資料,沒想到法務部以「涉及國家安全」的理由,將申請駁回。

我的律師隨即又寫了封存證信函給法務部。警告法務部如膽敢再拒絕提供,將控告法務部違反「資訊公開法」,這下子法務部也顧不得美國的國家安全,馬上把資料寄來了。

記得在當時,有關我的檔案就有200多頁,但其中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內容被以「國家安全」的理由塗掉。我好奇的翻看那些「倖存」的資料,發現FBI經常派員跟蹤我,或者到處打探我的消息。

裡面紀載了對我所住公寓樓下住戶的訪談,其中一段寫到住戶反映「樓上腳步聲走來走去,每天都很吵」「馬桶沖水沖個不停」「浴室經常都有人洗澡」;我看了不禁歉然,因為我的朋友很多,每天進進出出,馬桶也因此沖個不停,只是因此而無意間吵到了樓下鄰居。

我是炸彈客?

當時美國常發生與台灣人有關的爆炸案,只要一發生爆炸案,FBI人員都會來找我,問我有何消息或線索,我自然是據實回答─「不知!」。

但是,FBI接著就質疑,為什麼我們的刊物會印有「炸藥入門」,教人如何製造炸彈,甚至還印有「台灣人民獨立自救手冊」,而我又是專門教化工的,應該知道如何製造炸彈,誣賴我不可能不知情。

我就反駁說,當初美國到處掀起反越戰浪潮時,學生們到處散佈有炸彈製作圖,這些資料在美國的書店都有專書在賣,我們只是從上面抄過來而已,既然美國政府准許這些資料可以公開販賣,為什麼我們就不能公開刊載呢?其次,我提醒FBI人員說,要做炸彈不一定要讀化工才會,只是有沒有決心的問題罷了。

有一次,FBI幹員約見時跟我提起,在華盛頓台灣政府駐外代表處辦公處附近發現有一顆炸彈沒爆炸,問我知不知是誰幹的?我反問他,那顆炸彈與我們印的炸彈有什麼不同。他表示,那顆比較精密。這令我感到啼笑皆非,既然炸彈大不相同,FBI偏偏要來找我,目的顯然不是很單純了。

因此,FBI有時也會詢及我們示威遊行、民眾大會、世界台灣同鄉會年會、夏令營等集會的人數有多少?有哪些人參加?談論了哪些話題等等。公開打探也就算了,FBI也經常對我進行暗中跟蹤,我從FBI取得我的個人資料顯示,FBI甚至還拍了一封電報到日本,要求日本方面的幹員在我到東京時繼續其監視任務。我想,這主要是因為我常常都會與世界各國外交官及流亡團體聯絡。

與蘇俄間諜密會

有一回,我曾經與蔡同榮討論到中共與蘇聯的關係正在變化的情形,覺得我們有需要開始與蘇聯發展關係。於是我們就付諸行動,與蘇聯方面接觸。由於蘇聯的情報人員都以記者身份為掩護,我們透過友人的介紹,與蘇聯的兩位駐聯合國「記者」搭上線。

經過初步接觸後,蘇聯「記者」表示對台灣人的想法與聯盟的活動都很關心及好奇,也很想進一步了解。於是,我們決定宴請對方,並準備一些基本資料,屆時大家討論一下,看看以後在哪些事務彼此可以配合得上的。雙方就約在紐約市42街的Roosevelt Hotel(羅斯福大飯店)的大廳見面。

然而,當天對方來時臉色都極為難看,我好意邀請他們進飯店餐廳用餐,但是他倆表示身體不適,沒辦法用餐,莫名其妙之餘,我只有把資料交給他們,他們就隨即離開了。

當然,我就和蔡同榮兩人飯也沒吃,跟著也就走出飯店開車離去。但是在中途時,我把車泊在路旁買包香煙,看到一輛似曾相識的汽車由後方超車。我心裡不禁一顫地暗自嘀咕,這輛車不是剛才才在飯店前看過嗎?怎麼開了一段路以後,又看到它呢?

回座後,我向蔡同榮表示,有人在跟蹤我們。我認為,在車中的FBI人員本來是在跟蹤那兩位蘇聯「記者」的,但他們走後,就轉移目標來盯我們。

還好,一直以來聯盟都持續提供初步的情報人員訓練,我有上過「跟蹤、反跟縱」課程,這時剛好派上用場。我開始開著車子在市區中漫無目的的亂繞,結果這輛車也跟著我到處亂跑,這下足以確認─我們真的被跟蹤了!

跟FBI尬車

我們開始思索如何把FBI車子甩掉。我向蔡同榮說,我認為美國人很沒有耐性,所以我們乾脆就去中國城的華人餐廳吃個飯、聊個天再說,說不定他們耐不住,就自行離去了。但是,我們在餐廳內耗了一個多小時,出來後,FBI的車子竟然還在餐廳附近等我們。

為了把後面的FBI甩掉,我索性將車子朝著單行道反方向行駛,沒想到後方的車子還是緊追不捨,這時我才發覺,後方跟蹤我們的不只是一輛車在跟監,而是三輛意圖包夾我,最後我只好衝上高速公路,他們也跟著我衝上來。

眼看是甩不掉對方,而且我的車也快要沒油了。下了高速公路,我們看到前方十字路口左側剛好有個加油站,「刷!」地一聲,我的車子已駛入站內加油,我向來時路回望,看見後面原本疾追的車子則是好整以暇的停在馬路對面等我。

加滿油之後,我就在加油站內等著,並沒有馬上驅車離開,就在車上盯著鬼魅似的FBI車輛以及路口的交通號誌,時間一秒一秒的流失,我聽得到自己的心砰!砰!地跳……

就在我這方向的交通號誌轉成紅燈的霎那間,我把油門踩到底,車子轟隆隆如脫弦之箭般筆直飛了出去,由於加油站是在路邊的左側,我的車子快速而輕易的駛入左側馬路。而此時正在加油站右側後方的跟蹤車輛,雖然也緊急跟上並要左轉,但因紅燈剛亮後,原本等在十字路口的左右兩方車輛,卻因綠燈亮起,已如猛虎出閘般的一輛接一輛穿流不息地將馬路橫阻,此時即使FBI的車子想要馬上違規闖紅燈左轉,也是不可能了。

掌握這暫時脫離FBI跟監視線的稍縱即逝機會,我馬上把車子再度左轉,切入一條位於加油站後方的小巷內,絕塵而去。此時,我與蔡同榮都不禁吁了一口氣,我們終於成功甩掉了FBI了。

不過,我們也自知,由於我們曾經上下車,FBI人員已經可以確認我們是誰,更何況我車子的車號也掌握在對方手中,麻煩還在後頭!

果然,第二天FBI的人就分別找上我及蔡同榮,開頭就美式幽默的揶揄我說:「你很厲害喔,把我都甩掉了!」並詢問我們為什麼要接觸蘇聯當局?對於我而言,反正說到台灣獨立的問題,美國人或蘇聯人都是外國人,我倒不怕將我的用意說給FBI聽。

不過,我也發覺到,由於當年美蘇之間的嚴重對立,我們接觸蘇聯的行動,似乎也對美國當局產生了一些壓力。但就我的想法而言,美國政府對於台灣獨立問題態度曖昧,或許蘇聯會有些想法也說不定,因此只要是對台灣獨立運動有利的事,我們還是會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