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一人簽字 波茨坦宣言 無效! rdrcntr:2048 |
2006-11-20 14:10:53 |
沈建德 |
昨天自由廣場刊出《James Crowford「警告」台灣》,這位國際知名學者說:「因為台灣的政府從來沒有對外明確表示,台灣是一個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國家…所以台灣並不是一個國家」。事實上,陳水扁一再說台灣中國一邊一國,而「外交部」也曾公開聲明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等於宣示獨立;但因為美國反對,各國也多不表認同,主要原因就在於國共向以「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竊台犯台。
事實上,日本雖未參與,但其「降書」接受「波茨坦宣言」,該宣言第八條規定實施「開羅宣言」,若「開羅宣言」將「滿洲、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則無異締約,不因只是「宣言」或日本沒參加而減損其法律效力,這是麻煩所在。二○○三年十一月九日,溫家寶就利用羅斯福支持開羅宣言的謬誤說法「嚇唬」布希,使得布希當面罵扁搞公投。事實是蔣介石已招認羅斯福未簽名也不支持。現在布希被中國騙,以為他對中國沒有政治責任也有道義責任;台灣若不釐清,會致命!James Crowford所言意義相同,須從撇清主權開始。
所幸,經十幾年的抗議,主權方面,新編高一歷史課文已改正為:在未簽署的情況下,「開羅宣言」並不具有國際法的效力;而外交部今年二月公函強調「中國(國民政府或共產黨)不得主張擁有對台灣主權」,(詳見http://www.taiwannation.com.tw/cairo07.htm),語意明確,台灣主權不屬中華民國的法律,可說塵埃落定。
但自由廣場十七日刊出《台灣接收的歷史糾葛》,其在開羅宣言的錯誤已如上述,對波茨坦宣言,該文表示美中英都有署名。事實不然!檢視「波茨坦宣言」原稿,僅美國簽字,蔣介石未與會而用電報確認(By wire);而邱吉爾因敗選趕回英國,杜魯門Harry S Truman代簽(By H.S.T)。再查證發現,邱吉爾並未授權杜魯門代簽;而蔣介石確認後的宣言,美方又有更動,但未知會蔣就發佈,故「波茨坦宣言」僅一人簽字。
構成法律行為的日本降書所接受之「美中英在波茨坦宣布之宣言」世界上找不到,中國對台主權徹底破產!改國號、制定台灣國憲法已有堅強的法理主權為基礎,只等台灣人宣佈了。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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