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獨立、建國--配合個人史的台獨運動概觀 rdrcntr:2523 |
2009-11-06 18:35:32 |
許世楷 |
靜宜大學教授�前駐日代表
一、認同
A 7、8歲時=唱著「我最喜歡軍人,將來長大後,乘著馬hi-do-do」,而夢想將來做陸軍上將,無知於與日本人有什麼差別。進草屯公學校以後,覺得與日本人不一樣,常與小學校日本學生打群架。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3歲入學台中一中,遇到外省老師覺得與自己人不一樣。228更覺得「外省人」有如外國人,此後親密朋友多是台灣人。愈長大愈覺醒「外省人」具有特權,很多台灣人遠離政治,我卻覺得要探討為什麼有差別,是我大學讀政治系的原因。
其實在中學時,我讀過吳獨流《亞細亞的孤兒》,描寫在台灣受日本人差別待遇,就去了中國,但是在中國也不被看待是中國人,就回來台灣,後來發狂了。這個小說讓我在成長的過程中,常常有實際的印證。
B 到日本讀早稻田大學政治碩士,選「1874年台灣事件」為論文題目,發覺日本兵屯營屏東與牡丹社排灣族對抗,清軍在附近僅觀察做報告給清廷。此間西螺廖氏因為納稅問題反清朝官,寫信約日本軍挾攻清軍。各自認同不同,尤其是清軍代表清朝政府卻不保護人民,「徛高山看馬相踢」。
C 到博士過程,當時我對國際關係下現地住民的動向頗有興趣,就選「台灣統治過程中的抵抗運動1895∼1902年」為論文題目,後來將這一論文增修,1972年由東京大學出版會以『日本統治下の台湾』出版。
D 我寫這一本書的時候,認同的問題在我自己已經解決的差不多。書翻開的第一面寫「以本書獻給仍被虐待著的我同胞。」這裡指的就是在白色恐怖下的台灣人,他們就是我的同胞。
E 我是以學術的研究,透過台灣人的歷史,尤其是經常都被當做統治的客體的台灣人歷史中尋找主體性政治動向,以了解「台灣人是什麼」。
F 人是社會所產生的,各社會有其獨自的歷史,在其中受成長的人,身心必受其社會歷史的刻印。所以對「我是什麼」最根本的答案,是綜合該人所屬社會的歷史。
G 以「台灣民主國」為例,總統以下高層的外來官兵,不戰而逃。在地的住民卻在其後,開始頑強抵抗侵犯故鄉的日本兵。「外來」與「在地」是對這個土地認同的很重要的標準。當然這是一般論,更理性的人有其他更理性的選擇,如現在有不少「外省人」親惜住慣的台灣,也為民主、為自由,反對中國共產黨一黨獨裁侵入等。
H 回過頭來看,我參加組織性獨立運動是,1960年初黃昭堂前輩帶我去王育德先生家,互相確認都對台灣的事很關心,遂參加「台灣青年社」,即「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日本本部前身。
之後提出「華僑」正名為「台僑」之議;對王先生所提出是以本名寫論文走台灣民主化路線,或以筆名寫論文走台灣獨立路線之問,我強烈回應應採後者得大家贊同,遂明確確定該社此後基本路線。
I 1965年7月,我在《台灣青年》發表「關於台灣人的定義(台湾人の定義について)」其基本概念是較偏向於以歷史為基礎的民族主義,「1895年日清戰爭的結果締結馬關條約,該年6月2日於兩國間授受台灣以前,居住於台灣,於1897年5月8日即根據馬關條約規定台灣住民去留決定之日以後,仍決心居住於台灣的人以及其子孫,為台灣人」。所以對「外省人」認定其是否是台灣人,仍是視其是否明顯認同台灣為依據,可以說是例外處置。
J 但是順著時代潮流以及島內「外省人」、「本省人」認同的變化,1988年我發表『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時,明確規定「台灣共和國,由為台灣人的自由、台灣共和國的獨立而盡力;並且,決意永遠以台灣為其祖國的人們,結合構成之」。這裡就無「外省人」、「本省人」之分,認為台灣因其文化、社會背景之異,有原住民、福佬、客家、北京語系四族群,但只視其認同台灣與否而定台灣人。
K 在今年517遊行致辭時,我說:「以文化、社會背景而論,台灣有四大族群,但若以政治上認同來分,只有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兩種。你若是選擇台灣做你的祖國,你就是台灣人;你若是選擇中國做你的祖國,你就是中國人。台灣人要維護台灣的民主自由,中國人要歡迎中國共產黨一黨獨裁來統治台灣。要做台灣人或是中國人,這與族群出身都無關係,是你的國籍選擇、效忠對象選擇的問題」。這是我最新的台灣人的定義。
二、獨立
A 當你認同做為台灣人時,你就是自認為你是台灣人這個共同體的一分子,你要維護台灣的民主自由,反對中國合併台灣。這是意味著你必須具有自己選擇的主體性,這就是台灣人獨立的初步。獨立主要是靠自己的選擇,自己的堅持,而不是視中國是否同意;美國、日本等是否支援。有此主體性始有支援者,支援亦始有效果。
B 時代的潮流是鼓勵住民自決,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都規定人民有自決權。台灣人的主體性應表現於其自決權,台灣人的獨立於茲開始。
C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每年的228紀念會會場前面,左右各直寫「反對中國侵略台灣」、「打倒中華民國體制」,上面橫寫「台灣獨立萬歲」。這就是主張台灣獨立是反對中國合併台灣,否認中華民國統治。也就是反對及否認「兩個中國論」、「分裂國家論」、「中華民國繼承論」等made in China的想法。
D 因為台灣在國際法上,都未曾為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我曾在1961年4月的『台灣青年』「從國際法上所觀台灣地位的決定(国際法から見た台湾の地位の決定)」)論述過。
三、建國
A 反對及否認是主體性的發揮,獨立的開始。但是需要以建國的概念綜合實現之,尤其是應以建立made in Taiwan的新而獨立的國家,即新生國家(New Born State)方式思考之。
B 以「台灣青年社」的啟蒙運動開始,尋找台灣人的認同;繼而以「台灣獨立聯盟」尋找台灣獨立的根據。現在即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推行建國運動。
C 根據今年5月行政院研考會民調,65%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但是要保持其為台灣人的結局,只有建立自己的國家。銘記之,「台灣是台灣人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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