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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三會鄭南榕    rdrcntr:2920 2010-04-07 14:30:07
許世楷
一九八八年初夏在東京,鄭南榕來訪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日本本部,與盟員會談,又到我家長談,他邊談邊抽菸,談到早上四點多,菸蒂堆滿一大盆菸灰缸;話題是如何推進台灣獨立運動。他主張通過爭取「一○○%的言論自由」,來實現台灣獨立,我也贊成他的意見。但是鑑於當時的白色恐怖,例如林義雄家人遇害、江南被殺等,一定避免不了流血。

同年夏天在洛杉磯,我們再度交換意見,其中一個焦點是台灣人團結與族群的問題。我主張需要面對四個族群間差別分裂之事實,由此認識、面對,謀求共識與真正的團結。而團結應該以對祖國的認同為標準:認同台灣、要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打倒白色恐怖、反對共產黨獨裁、中國侵略的所有台灣住民,不分族群都是台灣人。向來自稱為「外省籍的台灣人」的鄭烈士,表示很贊同我的看法。這也是他後來刊載我的憲法草案原因之一。

第三次是幾個禮拜後在紐約見面,那是集合國內外台灣人有志建國者的第一次「台灣建國委員會」。鄭烈士當時拿到了我在一九七五年就寫好的「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到了年底,就接到鄭烈士的電話說《自由時代》這個禮拜要登載我的憲法草案。我答那是十幾年前的作品,我正在趕著修改,還是等一些時間刊載新的好。因為他堅持,巡迴全國的「新國家運動」下禮拜結束,要配合以登載憲法草案做為結尾。我遂答應即刻傳真修改好的一半,當晚不睡修改後一半,隔天一早傳真給他。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刊登出來了,檢方以叛亂罪嫌疑約談,他公開挑戰說「要抓活的我是不可能的」!隔年(一九八九)四月七日,警察破門侵入出版社,鄭烈士壯烈自焚,全國震撼!翌日《自立晚報》報導自焚案件,又賭注刊登憲法草案全文。當局恐引起更大社會公憤,不敢取締。至此,「一○○%的言論自由」終於衝破了禁談台灣獨立的圍牆。

感謝鄭南榕烈士以身殉國!誓不能讓台灣自由民主倒退!

(作者為前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