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中華民國」

許世楷(建國黨顧問;台獨聯盟前主席)

  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有做如下的主張:
1]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
2]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
  有人甚至說:
3]所以他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筆者要針對這三點提出意見。

  以下先列出本議論有關歷史年表:
1895年台灣被清朝割讓給日本,國際法上成為日本領土,政治管轄上與中國隔絕。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軍隊受盟軍最高司令麥克瑟的命令第一號,佔
   領台灣。台灣的國際法上地位仍非中國領土。
1949年中國國共內戰的結果,國民黨政權流亡台灣,台灣在政治管轄上又與中國隔
   絕。
1950年韓戰爆發,美國總統杜魯門宣佈「台灣中立化」,並派遣第七艦隊巡防台灣
   海峽。美國認為台灣的國際法上地位異於中國領土,所以介入。
1951年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但無規定放棄給那一造,所以台灣仍非中國
   領土。
1971年在聯合國,中華民國被判定消滅,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聯合國
   大會第2758號決議),這也是國際社會的普遍認識。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不用談,在1945年以後,台灣的國際法上地位仍與中國相異,且自1949年底又與中國隔絕,從此自成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以來長期在各方面發展,於國際經濟上佔有一席之地,在政治上也有快速民主、自由化,台灣在國內外已經具備有自成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充分條件。只可惜當局的國民黨政權強制「中華民國體制」於台灣人民的頭上,致使台灣在國際社會不能獲得充分被認為是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中華民國」只能得到用錢買來還不到三十個小國家的承認而已。

  為什麼?因為:
1]1971年聯合國大會判定:中華民國消滅,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此為國際社會普遍的認識,所以國際社會不能接受中華民國在台灣延續的虛構。
2]硬將中華民國冠上台灣,等於將台灣推入中國國共內戰的漩渦,使台灣成為中國分裂國家的一造=中華民國,另一造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自不能避免被捲入「中國統一」、「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等問題。

新生台灣國的概念
  筆者認為台灣自1949年以來,從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一直成長為一個「新生」的「台灣國」,而不是從中國「分裂」出來的「中華民國」。
  主張「中華民國」在台灣延續,即台灣永遠脫離不了中國要合併的擾亂。主張新生的台灣國,即道理上台灣才能與中國毫無糾葛,獨立於國際社會,很當然地可以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兩者對台灣的安全、權益,孰者為優至為顯明。
  台灣獨立建國運動者一向主張打倒中華民國,以建立主權獨立的台灣國,就是根據這個道理。
  最近有一些民進黨員提倡: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國號為中華民國,甚至也自認為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冠上中華民國有阻礙於台灣主權獨立,為什麼要提倡之?是為了要靠攏國民黨政權?
  至於自認為是中華民國國民,即有如被強姦久了以後,失去主體性,自認為是施暴者的配偶一樣,是被強制與屈服承認之的人性心理上深刻問題。過去很多民進黨的公職者、民意代表拒絕對中華民國國旗做就任宣誓,他們所表現的意義是什麼?
  我們構築理論是為了要做服侍政治現實的奴婢,還是要做擁護政治理想的領航者?

打倒中華民國最重要
  最後筆者要談到台灣是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問題,筆者認為台灣已經是成長到具備有主權獨立國家的充分條件,但是「中華民國」阻礙著台灣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只要去掉「中華民國」,台灣就會成為完整的主權獨立國家。不過社會現象常常是黑白的境界不很分明的,在去掉中華民國之前的台灣,因為台灣所已具備的國家條件相當成熟,也仍可使人判斷為台灣好像已經主權獨立。
  在這一點要做學術上的爭論,筆者沒有反對,但是要以這一點區分是否屬於獨立建國陣營,筆者不很贊成。該區分應該置放於是否不承認中華民國體制,是否要努力於打倒中華民國體制。
  筆者要勸告民進黨員的是,應該將台灣主權獨立推向更完整的方向,即去掉中華民國,而不是幫助國民黨政權穩固中華民國體制,反而使台灣主權獨立模糊化,台灣安全、權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