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世楷 著 一、國家安全的前提 台灣的國家安全最大的脆弱性,在於統治當局者的國民黨政權一向不願意清 楚表示: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致使國家安全的對象模糊混亂。 國民黨政權 1949 年流亡台灣,中華民國事實上失去其實質內容。但是國民 黨政權採取仍自視為「中華民國」政府的立場,是在「一個中國」內從事內戰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相爭中國正統政府的地位, 對外即在爭取中國代表權。 至 71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取得中國代表權以來, 這一種主張只有增加 台灣在國際政治上的孤立,對台灣的國家安全顯然不利。 至 88 年李登輝就任總統以來,著手終止上述內戰狀態,並轉變主張:「中 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在台灣,具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等的主權」,類似「兩個 中國」的主張。另一方面卻繼續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將來要與中國 統一」,又類似沒有放棄「一個中國」的主張,所以被稱為模糊政策。因為其曖 昧模糊切斷不了「中國」的框架,台灣問題不能深化其國際化。 國民黨政權之所以如此固執於「中華民國」體制,漠視事實玩弄自欺欺人的 政策,最大的原因在於要維持其政權。因為國民黨政權的外來性本質,失去「中 華民國」體制即立刻面臨喪失其存在的正統性,引起國民黨內部瓦解,政權崩潰 的危機。即國民黨政權以其黨益高於我國的安全,忽視台灣人民的基本利益。 反之,我們長期以來站在堅持台灣人民利益的觀點,且符合於國際政治上事 實,主張:台灣主權獨立於中國之外,應該早一日建立新國家、培育新國民、制 定新憲法,以得確保台灣的國家安全。 (一)「事實上」的獨立國家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於 1945 年 8 月敗戰,9 月 2 日美、英、華、蘇四國 代表在進駐東京灣的美國軍艦上, 接受日本代表簽署投降文書。 同日聯合國( United Nations )最高司令麥克阿瑟發布「一般命令第一號」, 其中一項指令 台灣的日軍投降於蔣介石(「在中國 -- 滿洲除外 --、 台灣及北緯 16 度以北 法屬印度支那的日本國指揮官並一切陸海空及補助部隊,須投降於蔣介石總司令 官」)。 國民黨政權軍依靠美軍運輸渡台,10 月 25 日在台忠市公會堂,台灣 省行政長官陳儀接受日本的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的投降。國民 黨政權軍接受台灣,不過是根據麥克阿瑟的戰區分配佔領命令,但是陳儀卻宣布 將台灣納入中國領土。 49 年 12 月中華民國流亡台灣,50 年 6 月韓戰爆發, 美國派遣第七艦隊 巡防台灣海峽阻止中共軍隊攻台,謂「中立化台灣」,此即根據台灣的國際地位 未定異於中國領土的解釋。51 年 9 月締結的舊金山和平條約只規定:「日本國 放棄對台灣及澎湖諸島的一切權利、權限及請求權」,並沒有提到放棄給那一造 。52 年 4 月日本與中華民國締結日華和平條約,也只規定放棄台灣的一切權利 、權限及請求權而已。 至 72 年 9 月中日國交正常化,所發表的中日共同聲明 , 以及 78 年 8 月所締結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日方也都堅持不主動言及於台 灣的歸屬。 45 年佔領台灣的國民黨政權在 49 年流亡台灣,失去中國的統治權。 四十 幾年來,國民黨政權雖然是一個獨裁專制政府,但是在台灣獨立行使其統治權。 台灣的國際地位異於中國領土,又加上這四十幾年來的清楚分土、分民、分治事 實,台灣已經在國際社會成為一個「事實上」獨立的國家。 (一)誰阻礙確立台灣主權 台灣至今仍不能成為國際社會所公認的獨立國家,其一部分的原因在於中華 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必須合併台灣」,不過在國際政治上領 土的主張糾紛是常有的事,事實上除了口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延伸過其統治 於台灣。台灣的獨立最大的阻礙,卻在於統治著台灣的國民黨政權本身固執於「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將來要與中國統一」的主張。最近國民黨政權雖 然稍有改變其政策,主張「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在台灣,其主權獨立於中華人 民共和國之外」,但是仍說「中國統一」,而且中華民國是 Republic of China ,仍是脫離不了中國 =China 的框架。 世界的常識是中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國際社會說「中華民國主權獨立」是混亂不通之說。「中華民國」是指台灣, 在國際社會也是極少數曉得的虛構之說,多數卻會混亂誤解「中華民國」等於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之,台灣是事實上獨立的國家,在國際社會是一個常識。 所以我國推行外交,硬要使用「中華民國」實在是不智之舉。使用台灣和「 中華民國」一樣有中國的壓力, 我們就必須選擇國際社會的常識 = 台灣,這樣 較易於取得國際社會的支援;使用「中華民國」即面對中國壓力,又無國際社會 的支持。 至於使用台灣以外的不成熟名稱,尤其是帶有中國框架的名稱,只是有時候 在目前可以避免中國的壓力,卻不是爭取我國主權獨立的長久之計。 二、外交的基本政策 台灣的國家安全內在阻礙為國民黨政權「中華民國」體制的固執,外在威脅 為中國的合併台灣政策。針對中國的合併台灣政策,除了同意之外,是否可以直 接與中國溝通以改變之?其不可能性是公認的事實。所以只有表明和平共存的另 一面,保持可以阻止其軍事侵略的國防力量,長期等候其國情變化以外,在外交 上必須盡量尋找機會區隔台灣與中國,深化台灣問題國際化。即台灣的外交必須 清楚採取:宣明台灣主權獨立,連繫國際社會的力量,抵抗並加壓於中國的侵略 性霸權主義,以待其變,為基本政策。在此基本政策之下,我國可以推行以下旳 外交。 (一)申請新加入聯合國 幾乎網羅世界各國而且標榜具有集體安全保障功能的聯合國,對其展開活動 可以最大化外交功能。 1971 年 10 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國民黨政權, 獲得中國代表權參加 聯合國。蔣介石不接受日、美要我國以台灣名義成為一個普遍會員國留在聯合國 的遊說,以「漢賊不兩立」為理由退出聯合國。以來更遭遇日、美等各國斷交, 但是國民黨政權不願台灣的國際安全保障一路邁進國際孤兒之途,並以推動參加 聯合國為禁忌。 86 年解嚴以後,壓制不住台灣人民加入聯合國的要求呼聲,國 民黨政權遂於五年前表態採取以中華民國名義參加聯合國政策。但是其活動已經 在聯合國總會失敗過四次,卻仍無改變採用「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的 意向。 在第四次參加聯合國活動失敗之前,外交部長章孝嚴卻在其剛就任時,說參 加聯合國不是我國外交的最優先事項。這一種說法,是除了要逃避以後的責任的 官僚作風以外,是為了要降溫台灣人民加入聯合國的熱情,以免暴露出國民黨政 權參加聯合國活動的騙局。 國民黨政權固執於「以中華民國名義重返聯合國」,唆使一些會員國在總會 提出議案,結果都連成案也不能。 因為這一種議案馬上就使各國聯想已經在 71 解決通過的中國代表權問題,認為一事不再理。不然就是認為是「兩個中國」的 主張,而要承認台灣是另一個「中國」,不但兩個「中國」在地理上極端不均衡 ,台灣在歷史上異於中國的國際地位,更加上國際常識對台灣的認知也不是「中 國」,無法說服多數國家。其實國民黨政權是明知故犯,其聯合國活動只是作秀 給國民看而已,仍固執於「中華民國」體制,以得維持其政權為要。 若是「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有什麼好處?第一、以台灣名義提出 申請,不論其成敗即等於正式向國際社會表明台灣有成為一個新的獨立國家的意 志。美國助理國務卿羅德曾經說過:美國從來不知道台灣有獨立的意志,就是在 指台灣的當權者從未正式表明過要獨立,如此即有害於台灣問題的國際化。我們 經過該申請的手續表明主張台灣主權獨立,可以說是最溫和的獨立宣示動作,中 國反彈的動作若是過分會遭遇國際社會的更大反彈。 第二、台灣這一個國家的事實上存在是國際社會的常識,較爭取「一個中國 」的代表,或「兩個中國」的另一個代表,都在國際社會易於被接受,對此中國 反對甚至使用常任安理會國的否決權,會引起各國的反彈轉而越同情於我國,外 交上我國可以立於優位。 第三、該申請若是被中國的否決權阻止加入,我國可以接著推動在無否決權 的總會成立「檢討台灣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的委員會」,只要此委員會成立,雖然 未加入,我國即正式插足於聯合國,有助於深化台灣問題國際化。 (二)對美、日等各國的活動 1954 年 12 月以來, 美國與中華民國締結有華美共同防禦條約(其適用範 圍只限於台灣),以確保台灣的安全。 至 79 年 1 月,美國正式承認中華人民 共和國,中止對中華民國的正式外交關係。但為彌補台灣安全,4 月美國國會通 過「台灣關係法」,規定期待中國不使用任何非和平手段解決台灣問題,為此美 國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並對台灣的威脅發生時將採取適當行動;也規定美 國對台灣關係的新運作方式。 美國不但一向密切關心台灣安全,在蘇聯崩潰後為唯一的世界超強國,與其 密切連繫為確保台灣安全的一重要關鍵。在美國,中國關係發展之下,如何維持 台灣所需要的武器購買?如何維持如今年中國發射飛彈威脅我國安全時,得藉美 國力量以降低中國威脅?國際政治上必須與美國保持良好關係,乃為我國安全之 基礎為不可否認之事。 美國近來其對亞洲外交政策越傾向於期待日本共同負擔, 在今年 3 月中國 對台灣近海發射飛彈以後,美國為此與日本調整過兩國安全保障條約對台灣安全 的意見,4 月兩國首腦發表「日美安保聯合聲明」。不但由於美國關係我國對日 本的關係重要,日本本身又為亞洲強國之一;也是與我國歷史、文化、貿易關係 密切的國家。今年派駐日本代表莊銘耀赴任時指出:實現總統李登輝訪問日本、 推動日本國會制定台灣關係法等為其外交目標,外交部長章孝嚴卻又否認以其為 對日外交的優先目標。 台灣在經濟上、外交上必須脫離中國的影響,規定自身為東南亞地區國家群 之一,也應以參加東南亞國協為外交目標之一。 在台灣不被公認為獨立國家以前,台灣應以獨立的政治實體資格,盡量參加 各種國際組織、或會議。台灣的各地方自治團體、民間社會團體等,也應該積極 與各國的同等團體締結姐妹團體關係。但必須盡量使用台灣名義,不要使用「中 華民國」以避免被誤解為是中國的團體之一。我們必須學會童話『格列佛遊記』 裡,巨人被小人用細線綑綁得終於動彈不得的故智,將中國束縛於團體國際關係 網中。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因為台灣內外政治的不安定,促進台灣人民的移民熱 潮,可說世界每一個角落都有台僑存在,且由於勤勉耐苦現在很多人都在居住社 會具有相當影響力。只要我國能採用以台灣名義推進的正確外交方針,無疑地台 僑可成為強有力外交資源。 三、確立台灣本位主義教育體制 國家的安全在內非有國民強烈保衛祖國的決意支持不可。但是國民黨政權固 於「中華民國」體制,致使在台灣國民對國家的認同發生極大的混亂。因為「中 華民國」體制的教育內容,都以培育認同「中國」為基本方針。但是四十幾年來 的分土、分民、分治,事實上使台灣相異於中國,所以培育出來的認同不是對現 實的中國,而是以幻想的「中國」為對象,因而有機會渡航中國接觸中國現況者 ,其中國的認同即易於破滅。「中華民國」體制教育生產既不能堅強認同中國, 又不能認同為台灣國民的多數人民。既無堅強認同台灣,即其保衛台灣的感情不 深厚甚至全無;雖然是曖昧既然認同「中國」,亦無深刻抵抗中國侵略台灣的覺 悟。 非培育出堅強的台灣國家意識,台灣的國家安全即失去其內在的基礎,危機 重重。而其培育,非打破「中華民國」體制教育,實施台灣本土本位主義教育不 可。使教育內容一致於所實在生活著的環境--台灣,使國民認識台灣,由而能 疼惜台灣、認同台灣,自然地產生強烈的保衛吾土吾民吾國的感情。 不管有多優勢的國防硬體,不管有多優秀的外交機構及經費,軍人、外交官 的腦裡若是只有混亂的國家認同,實際上也不可能有效對抗中國的侵略台灣。 四、制定台灣新憲法 由既述可知為確立台灣的國家安全,非打破「中華民國」體制不可,所以非 廢止「中華民國」憲法,重新制定適合於台灣現實環境的新憲法不可。該憲法必 須以台灣為其框架,一般國民、軍公教人員的國家忠誠對象才可明白。 新憲法 應以自由、民主、公義、保護自然環境為其原理,以此建立一個多族群、多元文 化的新而獨立,適合於二十一世紀的現代國家。 台灣的政治市場通貨,由過去的「白色恐怖」演變為現今通行的「黑金」, 台灣的政治非致力於擴張上述新憲法的原理,以消滅黑金政治,即社會內部不能 獲得真正的繁榮與安定。 過去台灣的經濟依靠人民的智慧與刻苦耐勞獲取奇蹟性發展,頗多貢獻於提 昇台灣的國際地位。經濟力量固然是國家安全的一要素,必須依據新憲法原理謀 求調整繼續發展。但是對外爭取國家安全不得只以「金錢外交」為能事,若是台 灣的政治能夠依據新憲法的原理發展,使台灣的政治在國際社會上取得極大信譽 ,即更易於得到各國及其國民的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爭取各國的友好友持、 確立主權等,自會迎刃而解。 五、以台灣本土利益為標準 表明台灣獨立,中國真的會以武力侵略台灣麼?那「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 在台灣」的獨立就無事?實際上台灣能夠保持「事實上獨立」到現在,是因為中 國合併台灣的實力--國際政治、國內政治、軍事、經濟上的總合力量--不夠 ,而不是台灣沒有表明獨立。 中國懼怕台灣一旦獨立,更深化台灣問題國際化,台灣國民意識更堅強,創 造出中國更難甚至無法合併台灣的局勢。所以擺出台灣獨立即武力侵台的威嚇, 是為了要罩住台灣於不宣明獨立的現狀,以便等待其培養足夠實力合併的一天。 台灣不宣明獨立,繼續維持灣在中國的框架內,久之在國際政治上台灣問題會成 為中國國內問題,在內台灣的國民意識也會更趨於淡簿,台灣的國家安全將會降 為零。 以上所論述乃在於確立形成台灣的基本性公共政策--國家安全政策,非最 優先台灣本土國民的公共利益為標準不可,絕不得將台灣本土國民視為手段,以 奉事中國尤其是虛構的「中國」的利益為目的。 為此,我們主張著手推展如下具體的公共政策為目前之急務: 1. 以台灣名義申請新加入聯合國, 接著推動在聯合國總會成立「檢討台灣 申請新加入聯合國的委員會」。 2. 對美、日促進加強台灣安全保障關係, 鼓勵民間外交以至於實現首腦互 訪、軍公人員交流。 3. 規定台灣為東南亞地區國家,爭取參加東南亞國協。 4. 盡量以台灣名義參加各種國際組織及國際會議。 5. 鼓勵各種團體締結國際性姐妹團體關係。 6. 組織化台僑做為我國外交強有力資源。 7. 建立台灣本土本位主義教育(包括對軍公教教育)。 8. 制定新憲法。 9. 調整經濟政策,以更提昇經濟力量。 10.發展自由、民主、公義、保護自然環境的政治,以獲得國際上高度的國 家信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