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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取自《台灣民主國之研究》 /黃昭堂著 第一章 日本的台灣佔有 一、台灣小史 台灣島面積與九州相仿,是一個充滿綠色的島嶼。十六世紀時, 令航行於其近海的葡萄牙人驚嘆說: 「喔!多美麗的島啊!( IIha Formosa! )」。 這個島位於呂宋島北方,面臨東海,雖佔地理要衝 ,但開發較遲,迄至十七世紀以後才被列國矚目。在此以前,只不過 是倭寇、海盜之類的巢窟。其原住民是以狩獵維生的印度尼西亞系人 (高山族又稱原住民)。 另一方面,澎湖群島則較台灣島早被大陸王朝矚目。元朝在十四 世紀在此置巡司,隸屬於對岸的同安縣,但於一三七二年裁撤。約在 二世紀以後,一五六三年(明‧嘉靖四十三年)改置巡檢司。但不久 ,這也被裁撤。到了明末,澎湖也變成海盜的巢窟了。如此這般,元 朝與明朝雖都曾短期間佔有澎湖,卻也都放棄了它。 明朝放棄了澎湖之後, 據點置於巴達維亞( Batabia )的荷蘭 東印度公司( Compagnie Hollandaise Des Indes Orientales )發 現了位於對日貿易航道之澎湖的重要性。於是,在一六二二年(明‧ 天啟二年)時,荷蘭艦隊佔有澎湖,並構築了要塞。對此,明朝則希 望荷蘭人能退出其屬地之一的澎湖,而移轉至仍未入任何國家版圖的 台灣島,在那裡構築防禦工程。但荷蘭未予接受,而與明引起戰端。 迄至一六二四年,荷蘭有感於戰事上的不利,而同意依循明朝要求, 退出澎湖群島,佔據台灣島。於是荷蘭人乃依同年所簽條約,在明軍 支援下將根據地移轉至台灣島。其實,佔據台灣島非出自荷蘭人之本 意。然而,台灣島在貿易上地位優越,且由於荷蘭人從明朝獲得貿易 上的特權,引起當時已佔有菲律賓,而與明朝從事貿易的西班牙之注 目、認為權益受損而加以抗拒。荷蘭人在安平構築紅毛城-熱蘭遮城 (Zeelandia),而在台南建立赤崁城(Provintia)又稱(Providentia) ,開始經營台灣,只不過其控制地區只限於台灣南部的安平、台南一 帶。在這樣的情勢下,西班牙人為了對抗荷蘭人,乃派遣遠征軍到台 灣島北部,於一六二六年佔有基隆,構築聖薩爾瓦多城(San Salvdor) ,並於一六二九年在淡水建立聖多明哥城(San Domingo)。於是,台 灣島的北部與南部,各有一部分變成西班牙與荷蘭的殖民地。 相對於西班牙僅利用台灣島為貿易中繼地,荷蘭人則進而著手農 業開拓,並獎勵大陸的漢人移入。 另一方面,荷蘭人的台灣政府,認為西班牙割據北部為不利,而 於一六四二年北征西軍予以降服。結果,西班牙人在台灣北部的統治 只維持十六年即告崩潰,而形成台灣為荷蘭人獨佔的局面。然而,在 台荷蘭人也開始面臨厄運。原來崛起於滿洲的清朝,突破了長城南下 ,而擊敗明朝主力,幾乎席捲大陸。此時,效忠明朝的鄭成功,雖奮 戰於華南沿岸一帶,致力於復興明朝,但被清軍追迫而想到台灣尋求 活路。 一六六一年四月,鄭成功率兵二萬五千人進軍台灣島攻陷赤崁城 ,而在該城內開闢承天府,改稱台灣為東都。第二年--一六六二年 ,鄭成功又降服了盤據於聖多明哥城的荷軍。於是,荷蘭人在台灣島 三十八年的統治乃告終結。 鄭成功雖然收復台灣,但志不在蟄居台灣,一心想滅清復明。鄭 成功因乃母出身日本九州平戶,一方面求援於德川幕府,一方面為擴 充勢力而計劃攻取呂宋島。不料,在渡台五個月即病歿,雄圖未能得 逞。 繼承鄭成功的是長子鄭經。鄭經在位十九牛,始終與清朝交戰不 斷。 鄭王朝存續期間,陸續有企盼復興明朝的人與不甘被滿清統治的 人過來台灣。由此緣故,在台灣的鄭王朝乃對清朝形成威脅。於是, 清朝頒佈「遷界令」(清‧康熙三年-一六六四年),將福建與廣東 的住民遷移距海岸三○里的內地,而設境界禁止區域內之居住與農耕 。一方面又厲行一六五五年(清‧順治十二年)所設的「海禁」,以 期藉禁止船舶入海來防止大陸向台灣的渡航。然而,此一措施,反而 使沿岸各省住民生活窮困,結果更促進了密航移民台灣,在台漢人數 量因而不斷增加。如此一來,清朝對鄭王朝的存在感到威脅,而決心 以武力征服台灣。 一方面,鄭王朝由於鄭經之死,引起繼承的內鬥,而因內政之紊 亂,以及龐大軍費之重壓,致使民間怨聲載道。清朝乃乘機指派主張 征服台灣的施琅攻擊台灣。一六八三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清軍 首先攻佔澎湖,接著因喪失鬥志的鄭王朝降服,輕易地入侵台灣。於 是,鄭氏家族對台灣的統治,乃僅二十三年即告崩潰。 本來,清朝遠征台灣,目的不在於佔有台灣,消滅反清勢力鄭王 朝才是它唯一的目的。目的既已達成,清朝原是想放棄台灣,由於攻 台有功的福建水師提督--施琅之堅持,清朝終於決定佔有台灣。於 是,台灣島才併入大陸王朝的版圖。 清朝雖佔有台灣,卻也因懼怕反清烽火再燃,所以採取了將台灣 隔離大陸的政策。鄭氏家族據台時清朝所頒佈的海禁令乃以另一形式 延續下來。 清朝佔有台灣隨後所頒佈的所謂「台灣編查流寓」的條令,訂有 「居住台灣而無財產、職業者則將強制遣返大陸」之類的嚴厲規定。 關於渡台的限制亦規定如下三禁:
一、渡航台灣者必須事先取得許可,密航者處以嚴罰。 不難想像,在渡航限制緩和時,有移民大舉渡台。但在限制趨緊 時,也不斷有人鑽法律漏洞密航的。僅在一七五九年(清‧乾隆二十 三年十二月至二十四年十月間)約一年期間,因密航被破獲的案件即 達二十五件,從被逮捕者達九百九十餘人亦可窺知當時密航盛行的一 斑。儘管清朝當時有一連串限制措施,台灣的人口一直增加,在一八 一一年(清‧嘉慶十六年)時達一九五萬人,而在一八九三年(清‧ 光緒十九牛)時更達二五五萬人。 人口的增加促進了台灣的開發。清朝初佔台灣時,已開發的地區 ,只不過是濁水溪以南,下淡水溪以北的區域,至於北部則僅限於基 隆、淡水及西海岸極少部分而已。清朝將台灣併入福建省,而歸兼管 廈門的分巡台廈兵備道統治。在台灣島內則置台灣府於台南,並將台 灣分為:諸羅、台灣(台南)、鳳山三縣治理。清朝當局因恐漢裔移 民與原住民發生衝突,也為了防止移民入山叛亂,而將居於三縣山中 的移民遷出離山岳地帶十里以外,並命令挖掘塹壕做為境界。然而, 移民卻隨著人口增加而漠視禁令,大力推進開發。由此緣故,於康熙 、乾隆年間(十八世紀)有台灣中部與北部,嘉慶至光緒年間(十九 世紀)有東北部及東部相繼開發,在西部,亦有移民往內陸擴展開發 區域。他們強烈的開發欲望逼迫原住民退入山地,也正因為如此,原 住民開始仇視移民,雙方不斷發生衝突。 另一方面,清朝當局雖然對移民的拓殖加以限制,卻也隨著他們 開拓的進展而擴大其統治區域。及至清朝統治台灣的末期,其統治組 織已擴大為三府、四廳、一直隸州、十一縣。儘管如此,清朝對台灣 的統治,始終很消極。其消極性被喻為清朝統治台灣的特色。加之, 由於大陸派來的官吏,素質粗劣,官民間語言的隔閡,對台灣住民的 高壓政策等緣故,使台灣不斷對清朝發生叛亂。在清朝的台灣統治史 上,台灣叛亂之多,幾乎達「三年一小叛,五年一大亂」。然而,及 至一八七四年(清‧同治三年-明治七年)日本出兵台灣,法軍於一 八八四年乘清法戰爭之機會登陸台灣北部佔有部分土地,清朝才體認 台灣的重要性,決定用心加以經營。於是在一八八五年(清‧光緒十 一年)將台灣撥出福建省,分置為一省,而稱為福建台灣省(為防混 淆,以下簡稱台灣省),同時,任命賢吏劉銘傳為第一任巡撫。 劉銘傳刻意經營台灣,自一八八六年赴任起,至一八九一年卸任 止,前後五年期間有無數建樹。具體而言,除了開築道路之外,在交 通方面,舖設台北至新竹之間的鐵路,開拓新式汽船航線等,並創設 郵政制度與電信設備謀求通信連絡的簡便化。此外,也致力振興產業 。且使土地之所有明確化,藉以修正紊亂的土地制度。劉銘傳在台灣 的治績,幾被評定為台灣近代史的嚆矢。 儘管如此,劉銘傳的台灣建設,是在短期間急促進行,且經費都 在現地調度,因而中途挫折,使他不得不辭職。他卸任後,由市政使 邵友濂昇任巡撫,但邵沒有雄圖大略,因而改廢劉銘傳的施策。其後 不久,日清戰爭爆發,邵乃辭去巡撫返回大陸。 二、佔領台灣的經過 自明治維新以來採取富國強兵政策,而窺探向外發展時機的日本 ,終於乘鄰國朝鮮所發生的東學黨之亂,毅然於一八九四年出兵朝鮮 ,而與自任朝鮮宗主國的清國展開戰端。同年八月一日,日清兩國宣 佈戰爭,而戰況趨向不利於清國。日本軍於十月二十五日渡過鴨綠江 ,攻陷九連城、安東,並於三十一日佔領鳳凰城。次年一月間攻陷山 東省一角,二月間掌握了威海衛及周圍,並降服了北洋艦隊。三月間 ,除佔領澎湖島之外,在北方集結軍隊於遼東半島大連,經攻破山海 關之後,形成直衝北京的態勢。 清國之向日本妥協,是早在一八九四年九月,北洋艦隊蒙受決定 性打擊,而清國勢力被驅逐朝鮮半島,敗色趨濃的時候就決定了。當 時雖有職司外交的總理衙門,但因深受西太后信任、位居北洋大臣、 直隸總督、而實際掌理外交事務的李鴻章,向列強請求調停。然而, 出乎李鴻章所料,聯合調停案由於列強間政策的不一致而未能成功。 十月間有英國向日清兩國試探以朝鮮獨立、賠償戰費為條件的和談, 十一月並有美國提出斡旋。但當時日本的輿論相當瘋狂,大有未攻陷 北京不講和之勢。急於求和的清國當局,於十一月間透過美國駐北京 公使 Charles Denby,Jr 以朝鮮的獨立與相當數額的賠償金為基本條 件向日本提出和談。接著又派遣天津海關稅務司 Gustav Detring 到 日本試探和談,但都未被日本接受。當時已邁進南滿,沈緬於連勝氣 氛的日本朝野,已不再滿足於朝鮮獨立等的條件,而一味想等待清國 進一步疲憊之後,一舉要求割讓領土。 清國當局深恐事態惡化。 鑑於 Detring 因非「正式使節」而被 拒絕談判,乃於十二月三十日改任命尚書銜總理衙門大臣戶部左侍郎 張蔭桓及頭品頂戴兵部右侍郎署湖南巡撫邵友濂為和談使節。說來, 清國可真是太過急於和談,才未能看出日本並無和談之意。 其實,日本大本營早已計劃南方作戰,而在一八九四年八月間決 定冬季作戰方針時,已看準可在冬季佔領台灣。然而,為了殲滅北洋 艦隊既耗時,且又有人強調冬季仍可進行直隸平原之決戰,以致喪失 貫徹南方作戰的機會。十一月下旬旅順淪陷後,大本營即重新檢討作 戰計劃,準備以主力軍攻陷山東威海衛,殲滅殘餘的北洋水師,另以 部分兵力佔領台灣島及澎湖群島,藉以鞏固和談時的有利地位。於是 ,在次年一月間,北洋水師降服時,大本營便向混成支隊司令官比志 島大佐下達出動命令,並於二十日命令聯合艦隊司令官伊東祐享中將 佔領澎湖島。可見,當張、邵和談使節團一行到達日本大本營所在地 廣島時(一八九五年一月三十日),正是日本的南方作戰已付諸行動 之時。事實上,日本是企圖在台灣方面造成軍事勝利的既成事實,以 便鞏固佔領台灣的基礎。 下面針對日本企圖佔領台灣的經過,加以概述。日本政府在一八 七四年入侵台灣時,原想視情況佔領台灣島的一部分,結果未能得逞 。但爾後,對於佔領台灣一事,仍時加探討。例如:天津領事竹添進 一郎預料俄國與清國終將開戰,而主張屆時日本應向清國宣戰,而於 一八八○年(明治十三年)十一月間,寫密函給當時的外相井上馨建 議說:「日本對支那之戰,未必大量的軍備,只需派一兩艘艦艇裝載 陸軍攻取台灣或舟山.....。 」一八八四年(明治十七年)清法戰爭 時,法軍封鎖台灣並佔領部分北部領土時,似乎日本佔領台灣的可能 性已被推翻了。日本駐彼得堡公使花房義質打電報回國說:如台灣落 入歐美手中,勢將危及日本南部諸島,並提出:「我獨佔台灣之計」 。此外,駐北京公使榎本武揚向清國總理衙門警告割讓台灣給法國為 不利一事,顯示日本不外是希望在日本未佔領台灣以前,由清國妥為 保持。 一八九一年前後視察台灣的福州領事上野專一提出報告說:台灣 在政略上是將來日本最須關注的地方, 「其豐饒令人驚嘆.... 委實 是天賜寶庫」,又「如致力其內地之開拓,不難創造出東方一大富饒 之土地於該島上。稻垣滿次郎在其<東方策結論草案>,以「台灣之 位置可喻為東方之君士坦丁堡,故日本應從國策觀點對台灣投以最大 關注。」一語喚起政府之注意。 從這些提議可知,日本朝野都未放棄佔領台灣的念頭。在日本軍 部中,海軍最渴望佔領台灣。海軍內部毋寧認為遼東半島不如因時制 宜,逼清國暫時讓與朝鮮,再由日本租借即可。至於台灣,則主張: 因位居台灣海峽之要衝,必須納入日本版圖。甚至,在最初起草的講 和條約草案(十月八日)之中,除了僅以遼東半島為割讓要求區域的 提案,亦有僅以包括澎湖島在內的台灣地區為割讓要求區域的提案。 可見,醉心於台灣作戰的日本,在未見成果之前,自然是不會有和談 的興趣了。張蔭桓代表一行到達日本時,日本人都在叫嚷:「一般人 心仍未厭戰,和談為時尚早」,無論總理大臣伊藤博文或外相陸奧宗 光都持和談時機未成熟的觀點。他們毋寧認為:此時接受和談,非但 不能達成和談的目的,反而會洩漏日本打算對清國要求的條件,而徒 然引起國內外的爭議。於是,日本當局針對張、邵清國代表所提委任 狀,以「徒具委任狀形式....未能認定全權委任狀」為藉口,而於隔 兩天召開的日清兩國全權會談中,宣布說:「因不得不認為清國政府 無意以誠實協調此一重要問題,故未能繼績進行會議」。即使清國代 表的委任狀有所欠妥,這其實只不過是日本當局的藉口罷了。事實上 ,日本當局原已由清國的前例預測其委任狀將有不妥之處,而預先準 備妥口實的。日本當局在等待和談時機,而希企在和談時由具全權代 表身分,且對割讓領土的問題能說服朝廷的重量級人物,例如:恭親 王奕訴或直隸總督北洋大臣李鴻章出面。這從總理大臣伊藤博文二月 二日對清國代表的演說與談話中可明確地看出來。 被拒絕和談的張、邵一行,於二月十二日離開日本,踏上返國之 途。另一方面,急於謀和的清廷,知悉日本的意向之後,乃恢復了因 戰敗之責議處的李鴻章之名譽,而於十三日任命其為和談全權代表。 被喻為觀察內外情勢之才能在清國最權威的李鴻章,看出日本要 求割讓領土之野心,而認為唯有接受日本的要求,別無他途。同時, 也為防備他本身日後被追究責任,而預先取得清廷的承諾。 李鴻章一行於三月十九日到達下關,而於二十日與日方全權代表 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舉行第一次會談。 清國當局的當務之急,乃是實現日清兩國之停戰,而日方則不輕 易應允。在第一次會談的五天前,即三月十五日,日本軍才開出佐世 保港口準備去攻打澎湖群島。日方在極機密裡推進澎湖作戰,到二十 三日登陸澎湖之後,才於次日二十四日伊藤、李第三次會談中透露日 本已進軍台灣。李鴻章這才發現日本不輕易接受停戰,原來是因「已 派兵至台灣」。李鴻章早已察知日本對台灣有所覬覦,遼東與台灣的 割讓已在所難免,卻也沒有料到對方的計劃如此週到。日本當局似乎 想在台灣方面也要先確立軍事勝利,才答應停戰。然而,在二十四日 的會談以後,發生李鴻章被日本兇漢狙擊的事件,使日方急生讓步的 需要。同時,佔領澎湖也告成功(三月二十六日),因此,答應了停 戰的要求。 儘管如此,日本當局的讓步,終歸是有限度的,二十八日所提示 的停戰約款日方草案有列明台灣島與澎湖群島不在停戰範圍。由此可 知日本覬覦佔領台灣,已不單是臆測或危懼了。李鴻章試圖將台灣列 入停戰區域,但徒勞無功。三月三十日簽訂的日清停戰約款內有約定 奉天省、直隸省、山東省各地的停戰。雖沒有像當初的日方草案那樣 提及台灣,卻也無異把台灣排除在停戰區域之外。如此這般,日本當 局於四月一日將和約草案提交給李鴻章,經雙方代表折衝之後,於四 月十七日正式簽訂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條約內容雖與日方當 初的草案相較,在奉天省地區之割讓範圍、賠款、開港場數等獲得日 本若干讓步,但實際上是近乎照原案通過。由於這個條約,清國向日 本付出賠償金二億兩與多種商業特權,此外,並割讓遼東半島與台灣 給日本。 日本佔領遼東半島引起了俄、德、法三國的干涉,三國駐日公使 於四月二十三日赴日本政府外務省提出異議。日本經不起三國的壓力 ,乃於五月五日決定返還遼東半島,並透過駐該國公使予以通告。其 返還條件決定留待日後由日清雙方折衝,而日清和約則照預定於五月 八日,在芝罘完成無修正批准互換。 由於馬關條約的批准互換,台灣依法歸屬日本所有,日本政府旋 即於五月十日將海軍軍令部長子爵樺山資紀海軍中將晉昇大將,而任 命為台灣總督兼軍務司令官。樺山總督於二十一日制定台灣總督府暫 行條例,於二十四日率領文武官僚,由宇品搭乘橫濱丸輪船赴台灣。 在此以前,日本為進攻北京而派遣北白川宮能久親王所率領的近 衛師團開向大連,近衛師團於四月間抵達大連後不久即見到日清兩國 和談成立。由於日本決定佔有台灣,當接收台灣時,預料將遭遇台灣 住民的抵抗,近衛師團隨即被派往台灣。五月二十七日,近衛師團在 琉球那霸背面的中城灣,與樺山總督一行會台,而於二十九日駛向台 灣北方的海上。 馬關條約第三條規定「俟本約批准互換之後,兩國應各選派官員 二名以上為共同劃定疆界委員,就地踏勘,確定劃界」。因此,清國 當局任命曾任和談全權代表之一的李經方為台灣授受委員,但李卻托 詞生病而堅決辭退。然而,表示李鴻章、李經方父子應負割讓台灣之 責,故應由李經方擔任此一恥辱任務的意見很強烈,清廷乃勒令李就 任,於是李也不得不接受其任務。李經方懼怕登陸台灣後,被因割讓 台灣感到憤慨的台灣住民所殺害,因此,要求日方全權代表樺山總督 ,不登陸而在海上辨理手續。於是,台灣授受的手續,便於六月二日 在停泊於台灣東北端的三貂角外海上的軍艦上辦理。 如此這般,日本之佔有台灣,在國際法上與事務性手續上都有依 據了。但此時,在台灣島內卻在發生前所未料的狀況。日本軍雖提前 於未完成台灣授受手續的五月二十九日就展開登陸戰了。但在這之前 ,台灣已宣佈獨立,而於二十五日創立了基於共和制的台灣民主國。
第二章 列國與台灣的割讓 清國基於講和條約賠償日本二億兩與給予許多利權外,也割讓台 灣給日本,但由於三國干涉而得以保留遼東半島。然而,在接受這些 條件之前,清國內部乃經過了一番波折。這期間在台灣島內發生的割 讓反對運動,其後不久被創立的台灣民主國,以及,在台灣各地發生 的武力抗日運動等,到底與清朝有什麼關連呢?為了查明事實,筆者 擬先就清朝內部諸勢力對於台灣割讓問題所採取的態度加以研究。做 此研究時,有關台灣問題的爭論因已包含於講和條約之中,因此,有 必要觀察清國內部對講和條約的反應。 很明顯地圍繞著講和條約之清廷內部的意見可分成二種。而且有 關講和的爭論並不止於清廷內部,連中央官衙的官吏,甚至地方的督 撫(總督、巡撫)以及知識分子都捲進爭論的漩渦。有強調反對割讓 台灣者,也有把台灣置之度外,而強調遼東半島不可讓者,惟均為數 甚少,反對講和的大部分論者對條約的全部內容面有難色。與此相反 ,不管講和條約的內容為何,在推動提前締結條約之所謂講和贊成論 者,則以其強大勢力為背景積極在進行講和。這種鮮明的意見對立, 並非有講和問題之後才發生,追溯根源即可見於日清開戰當時之和戰 兩派的對立,甚至更早的光緒帝派與西太后派的權力鬥爭。 清末五十年間的政治係由西太后總攬,西太后的權力是至上的, 其間,皇帝是有名無實的存在。蓋光緒帝(幼名載湉)成為皇帝乃是 西太后所立,而西太后之所以忽視慣例立自己外甥當年四歲的幼兒為 皇帝,不外是要使自己的垂簾攝政得以順利進展。因此,光緒帝至即 位後十三年的一八八七年(清‧光緒十三年)才親政之後,也依然止 於次要的存在,人事行政權均掌握在西太后手中,重要政令須經其裁 決。隨著光緒帝成長,推動以皇帝為主之政治的勢力也逐漸培育出來 。而為其核心者,則是重臣翁同龢、李鴻藻等人。然而,當一八八四 年彈劾重臣時,時為軍機大臣居於政權中樞的翁及李乃被免其職,而 另行任命日後推動日清講和之孫毓汶為軍機大臣。日後,李鴻藻恢復 為禮部尚書而得與戶部尚書翁同龢共同輔佐光緒帝乃是在光緒帝親政 之後。 另一方面,李鴻章則深獲西太后的寵信,他投入巨款創建北洋陸 海軍將之統率,並兼任大學士、北洋大臣、直隸總督等要職,因而在 軍事、政治、外交各層面誇耀著其極大的權力。他與翁同龢等人之關 係的惡化乃開端於一八八四年的重臣彈劾,而至光緒帝親政時,力謀 以皇帝為主之政治的翁等人,與仍然視西太后為最高為政者的李鴻章 等人之關係更加惡化,在政策面也事事對立。 在朝鮮的日清關係一激化,以光緒帝為主,還有翁同龢、李鴻藻 等人主張對日開戰,但李鴻章等卻堅持和平論。於是光緒帝派與西太 后派就分別以主戰論與和平論的形態進行抗爭,而成為和平論者之主 張的根據,則是無法堅信能戰勝日本之同時,也擔心對是年預定舉行 的慶祝西太后六十一誕辰大典帶來障礙。結果,主戰論者被李鴻章等 仍然在期待列強調解之和平論者所牽制,而至日清兩國艦隊在朝鮮近 海發生遭遇戰時,才作出開戰的決定。其時,掌理財政的翁同龢,則 嘗試停止支付西太后宮殿頤和園的興建費,以之移用於戰費。從這原 委來看,日清戰爭對清國而言,在國際上乃是日清兩國之戰,但在國 內則可以說,那是光緒帝派的主戰論者,與西太后派的和平論者之間 的鬥爭吧。的確,「帝黨主張開戰是為了透過戰爭削弱后黨之勢力, 而后黨主張和平則是意圖保存自己之勢力。」 與日本軍之戰,結果是由李鴻章所率領的北洋陸海軍擔任,而其 慘敗則導致李之下台,促進光緒帝派的發展。由於戰敗的責任,李之 北洋大臣、直隸總督之職被革職留任(清制,懲罰官員之法,奪官員 的品級及附隨的頂戴,而仍留於現職,視日後的功勞再給予現官的待 遇)。清軍的戰敗雖於清朝中樞的勢力圖引起了某些程度的變動,但 李鴻章依然留任於大學士職,而最高機構軍機處則有和平派首腦徐用 儀,孫毓汶留任為軍機大臣。徐、孫均兼任總理衙門大臣,而徐更任 吏部左侍郎,孫則任兵部尚書。和平派的勢力依然極大,由於有西太 后在背後,其勢力是不可動搖的。 這種主戰、和平論者的鬥爭,表面上是以反對或贊成講和條約的 形態,在反覆進行,實質上卻是光緒帝、西太后兩派的權力鬥爭了。 在光緒帝之親信文廷式以及翁同龢、李鴻藻等人控制下之翰林院首先 燃起了反對講和條約的烽火,乃由來於這種背景的行為吧。講和反對 論者的主張雖具有與日本再開戰鬥的意思,但時至清軍遭到慘敗的今 天,他們並非真正有交戰的意思存在,令人感受到那不過是對主張講 和之政敵的一種譴責罷了。 不管清廷內講和反對論者的真意何在,他們點燃之反對講和的火 焰卻在條約簽署前後至批准交換這段期間,擴大到全國性的規模。各 地反對之聲音以代奏的方式提出於清廷。條約是四月十七日簽署的, 但在同月十五日至五月八日批准交換之日這段期間,提出於清廷的代 奏以及上奏文則高達約一四○件,署名人數達到數千人。這些人幾乎 都採連名的方式,而且是居住北京的史官或地方的舉人為多。戶、吏 、刑、禮、兵、工六部的中堅官吏的一部分也加入。此外巡撫與總督 的半數也贊同這項反對之聲音。於是,對講和之贊成與反對兩論就越 過清廷內部的權力鬥爭,而發展到成為清朝官界及知識階層所關心的 一件大事。 對講和的譴責之中,雖也有不少是針對擔任締結條約之李鴻章、 李經方父子所作的人身攻擊,但這些代奏、上奏文之反對講和的論調 卻是憂慮清國的將來者,因此,各個之論點甚為相似。即遼東靠近北 京,若割讓給日本等於被日本抓住要害,奉天有皇祖之陵,因此,割 讓遼東乃攸關社稷之存亡,台灣不但物產豐富也是華南七省之門戶, 若將之割讓必陷華南一帶之國防於危地,割讓領土之不利不僅如此也 ,連日本這種小國都要割讓領土給他,那麼爾後受到擁有數倍日本國 力之列強的侮辱時,必無法拒絕列強之領土要求;鑑於俄國、法國、 英國正在分別窺視滿洲、廣西、西藏、廣東的現狀,領土之割讓徒使 清國遭到分割的災難;此外,若給予日本巨額賠償金,財政狀況必顯 著惡化,使得國家衰敗等。基於以上理由,他們認為與其與日本講和 縱使無勝算也不如將賠償金金額之一小部分用於國防打持久戰,以待 小國日本之衰弱,因而幾乎都主張繼續進行戰爭。 提倡反對講和的這些人之中,有不少是過於相信清國的國力或不 了解內外的情勢才反對講和,但無論如何,企圖在鴉片戰爭以來被列 強陸續蠶食的這個國家施行新政藉以恢復國威之運動,與反對講和有 密切的相關是不容懷疑的。日後活躍於維新運動的梁啟超也跑在前面 提倡反對論。特別是在康有為所指導的所謂「公車上書」,反對論尤 其高漲。是年恰值會試之年,各省的舉人雲集於北京。康有為則召來 十八省的舉人一千二百名開大會,主張講和條約的廢除。大會參加者 之中,有十六省六○三人署名於上奏文。這時的上奏不止於反對條約 ,也發展至要求徹底的政治改革。儘管澎湖失守,台灣被排除於日清 停戰定約的停戰地域,迄今未引人注目的台灣問題也隨著反對講和的 趨勢日益高漲而登上舞台了。 那麼,講和贊成論者對台灣割讓問題是持有何種觀點呢?有關這 個問題,可以締結條約之清國全權代表且強力推動其批准的李鴻章為 代表來加以說明。儘管講和條約的內容不利於清國是過重的負擔,他 卻簽署於該條約,他之所以如此做不外是他害怕已經佈置好陣勢即將 攻擊北京的日本軍,乘勢攻進北京,使清朝的存在本身陷於不保。微 不足道之台灣的輕重,這時已經不再是問題了。之前,講和談判正在 進行時,光緒帝為因應日本提出的要求曾透過總理衙門,命令李鴻章 以包括澎湖諸島在內的台灣南部割讓給日本,清國則保留台灣北部這 個案與日本交涉,但李鴻章並未採納。縱使他有「割台之半與之,〔 日本〕亦未必允」這個認識,「一島兩國分治,口舌既多,後患亦大 」之虞,卻左右了他的態度。 這段時間,台灣已經再三發給北京反對割讓的聲明,但李對這種 反對運動甚為冷淡,認為「恐生事變,與華官無涉」而採取在台灣的 任何事態均與清國無關的態度,又認為「台多亂民,儻官為唆聳,徒 滋口舌,貽累國家。」,賣弄恰似台灣的反對運動是由來於好亂之台 灣住民之性格的言辭,力戒清朝官吏不可參與。由此可見,他對台灣 的執著是非常限定的,所以,三國干涉的結果,返還遼東可期,他就 說「蓋日本已覆俄國,允退還全遼,台灣不可自我屢翻。」,害怕因 台灣問題而推翻遼東返還的決定。以國家之大計為前提時,優先考慮 京畿之安全、確保對京畿安全有直接影響的遼東等,是可以理解的, 但若指台灣的反對運動為「台民如此兇橫」而建議敵國日本之總理大 臣:「台灣主權,業經交與日本,日本自應派水陸各軍以資彈壓保守 平安。」,就不得不說他的眼中根本就無台灣的存在了。 然而,這並非意味著這些講和贊成論者在積極贊同割讓台灣並加 以推動。毋寧說是害怕阻止割讓台灣可能導致講和問題發生糾紛,是 時日本若再開進攻,清朝本身可能崩潰。因此,三國干涉開始當初, 他們期望台灣割讓問題也能比照返還遼東來加以解決。但是被告知那 是不可能的,他們就害怕給予返還遼東不良的影響,而從這個問題退 出。儘管三國干涉正在進行中,講和贊成派的首腦軍機大臣也是總理 衙門大臣的徐用儀、孫毓汶等人卻在迫光緒帝批准條約。其他重臣也 未特意加以反對,於是五月一日決定批准條約,三日光緒帝終於蓋章 了。從這過程也可推測出來,至少對講和贊成論者而言,阻止割讓台 灣並非他們所關心的大事。 那麼,講和反對論者又如何呢?大部分的反對講和者是地方的知 識階層,但這些人只是意氣軒昂卻未有實力,其主張無法付諸實行。 就連那些居住北京反對講和之一部分中堅官吏也未有實權。所以,這 些人的反對只不過是抗議而已。擁有權力的地方督撫也在高呼強硬論 而已,其所期待的是列強之干涉。提倡反對講和之督撫們的奏電,幾 乎都在三國干涉開始之後才發出,是因為三國干涉這個有望的新局面 加強了這些地方督撫的信心,才使他們提倡對日強硬論吧。日清戰爭 全部始終於北洋陸海軍與日本軍的戰鬥,而地方督撫則幾乎全部都保 持中立的態勢,這些人的心態由此已可略窺一二。這些督撫在提倡反 對講和時,並不意味著要依自力貫徹對日戰爭,而是在依靠列強的力 量使日本畏縮。光緒帝亦同,他也無意與日本再開戰鬥。 講和反對論者對將左右清國將來之整個條約所持的意識既然有這 樣的界限,那麼,他們對遙遠的孤島台灣所給微不足道的支援也就可 以理解了。日清兩國停戰以來,戶部(掌理財政)對台灣的直接支援 不超過五○萬兩。而且此金額,是南洋大臣張之洞以總督身分在統治 的江蘇省將來取得借款之後,要返還戶部為條件,懇請將一○○萬兩 支付給台灣才獲得的。 日清戰爭正在進行時,就痛感強化台灣防備的必要性,其時,盡 力於防備之強化耆,除張之洞外,尚有閩浙總督邊寶泉、兩廣總督譚 鍾麟等。可是,除張之洞外,至少在日清停戰至台灣民主國被創立之 間,無論邊寶泉,或是譚鍾麟均未給予台灣援助。清朝官憲之中,最 關心台灣且給予種種支援者乃是張之洞。 張之洞與台灣省署巡撫(代理巡撫,以下簡稱巡撫)唐景崧是師 弟關係,所以張之洞對台灣的關心有由來於個人感情之一面的同時, 身為負有防備華南責任的南洋大臣,對具有國防價值的台灣也抱有強 烈的關心的緣故吧。但是張之洞也未必固執將台灣置於清國之完全主 權之下。他老早就認為清國對台灣只要擁有名目上的主權即足,而早 於日清開戰當初,就計劃以台灣質押向歐美起債以籌措軍費。此案雖 被清廷採納,但結果卻未實現。其後,清國戰敗,日清講和談判一開 始,他就再次建議將台灣的權益給予英美,以要求兩國防衛台灣。張 之洞這樣的策劃,係起因於他認為日本與英國不同,是鄰接於清國, 加上其壓迫是急待解決的問題。相對的,清英兩國目前並未有緊張關 係,也就是所謂「遠交近攻」的方策。他的這種提案並不限於英國, 也向美國、俄國、德國、法國提出過。 總之,可得而知,反對整個講和條約的講和反對論者是如何地期 待著列國的干涉。三國干涉的開始,鼓起了這些人的氣勢,於是光緒 帝四月二十七日派駐俄公使許景澄與俄國交涉更進一步的武力干涉。 就這樣,清國企圖廢除條約乃至阻止割讓領土的對外交涉就活潑起來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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