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台灣政策要三度犯大錯嗎?
美國不可採行約瑟夫‧奈伊的提案

宋重陽◎台灣問題專家

美國對中國的政策似乎從對峙開始大轉換為協調的樣子。當然吾人對此應該表示歡迎,也沒有人會有異議的吧。但令人耽心的是,做為美、中和解的交易工具,台灣將被犧牲。其徵兆見於前國防次長約瑟夫.奈伊於三月八日在華盛頓時報所發表的「環繞台灣的交易」論文中,明顯表露出來。在檢討該文之前,我們先回顧有關台灣問題的歷史。

■中國因台灣海峽危機而轉變外交政策

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門事件,中國受到國際社會的制裁,以前朝向改善的美、中關係也一下子惡化了。其後,由於以蘇聯邦為中心的社會主義體制的崩潰,恐懼「和平演變」(以和平手段顛覆中國共產黨政權)的中國為了保住共產黨的獨裁體制,對外採取強硬的姿態,更加深了國際上的孤立化。

一九九二年,中國制訂了把南中國海劃入本國領域的領海法,以防衛海洋資源為名目,中國海軍進出於南支那海的幾個島上,引起與東南亞諸國之間的緊張。

一九九五年六月,李登輝訪美引起中國的反彈,遂於翌月起反複軍事演習以威嚇台灣。一九九六年三月,台灣舉行第一次的民主的總統選舉,中國斷定這是推進「台灣獨立」的行為,便向台灣近海發射飛彈並反複大規模的軍事演習。為了對抗中國對台灣的威嚇,美國便派遣兩艘航空母艦到台灣近海,造成美、中的極高緊張,甚至有美、中戰爭的可能性。

一九九六年四月,美、日兩國為了對抗中國的威脅,柯林頓總統和橋本首相於東京會談,發表了「日、美安全保障共同宣言-邁向二十一世紀的同盟」。這共同宣言中,提出為了保護亞洲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將強化日、美同盟的方針。

看到這樣的形勢,中國轉換了外交政策。因為一旦與美國發生戰爭,中國會失去一切,即使只因軍事的緊張高漲,就會使想靠外國投資而持續發展的中國經濟大受打擊。

首先,中國努力接近將中國視為最大威脅而強化協力安全保障的東南亞諸國聯合(ASEAN),誓約中國絕不會成為軍事大國,強調「對以經濟發展為最優先的中國而言,亞洲太平洋地區的和平是比什麼都重要的」。不僅近鄰諸國,中國對世界諸多國家展開「協調外交」,努力加深中國的「和平主義路線」的印象。

中國最大的目標是和世界唯一的超級大國美國改善關係。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於菲律賓舉行的亞洲太平洋經濟協力機構(APEC)非正式首腦會議時,中國的江澤民主席與柯林頓總統會談,雙方同意致力於「戰略性對話關係」與「協力友好關係」。這個「協力友好關係」是什麼意思雖未明確,但於同年四月葉爾辛總統訪問中國時,蘇俄與中國既已同意「構築戰略性的協力友好關係」,其後,中國與多數國家同樣地簽訂了類似這種旨意的共同聲明。

中國對美國的「協調外交」主要是對準美國的經濟界。美國財界認為中國是世界最大的潛在性市場,要求與中國的關係改善之聲頗高。多數美國政府的退休高官都成為財界與中國意向的代言人,做為所謂「新中國遊說團」而活動。根據李查德.巴斯泰因與洛士.曼羅合著的《不久即將開始與中國的戰鬥》(小野善邦譯,草思社刊)所稱:「新中國遊說團的中心人物,便是當過國務長官的亨利.季辛吉和阿爾.海格兩人。」由於這強力的中國遊說團,產生了美國漸趨與中國和解的氣勢。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江澤民主席訪美與柯林頓舉行會談,發表了美、中共同聲明。共同聲明中同意努力構築「建設性的戰略性的友好關係」,但在人權問題上,彼此確認兩國之間有很大的見解差異;在台灣問題上,中國主張「美、中關係最重要的問題是台灣問題」,對此,美國只回答堅持「一個中國」政策而已。這次首腦會談之後,在白宮舉行了共同記者招待會,關於台灣問題,柯林頓總統主張「應由台灣與中國的人民以和平來解決」;江澤民卻說:「台灣的分離獨立或外國勢力干涉此問題時,可能行使武力。」

這共同聲明欠缺具體的內容,不可能帶來美、中關係的大變化。但其後,中國高高評價同意構築美、中兩國的戰略性友好關係之事,強調只要制止「台灣獨立」便有構築的可能。

■接受奈伊氏提案便是台灣的破滅

今年一月,柯恩美國防部長訪問中國的前一週,培利前國防部長訪問了中國。聽說美國政府為了促進台灣與中國的對話,請他去和中國協議。

訪問中國之後又來訪問台灣的培利,會見了被視為將來強力的總統候選人-現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與民進黨許信良主席,大概說「你們遲早有可能取得政權。但獨立對台灣而言是破滅,若以為美國會來幫助那就錯了。」培利的意見是揭櫫「台灣獨立綱領」的民進黨取得政權之後,也不可實踐獨立。

三月五日訪問台灣的雷克前總統顧問(國家安全會議主席)於台北市舉行演講。也許是顧慮培利的發言引起台灣人的反感,雷克一再強調「美國絕不會犧牲台灣」;但又說「台灣不可引起與中國不必要的衝突」,暗中牽制台灣獨立,而主張台灣應該與中國對話。

然後於三月八日,約瑟夫.奈伊的論文發表了。四天後白宮發表了預訂於十一月訪中的柯林頓總統將提前五個月訪問中國。

去年十二月為止擔任國防次長的奈伊氏是對台灣問題推進美國的「曖昧戰略」的人物,但這次的論文卻一反過去,而主張「掃除環繞台灣的危險的曖昧性」,提出下列三項目:

一、美國明確表明反對台灣的正式獨立宣言。如果台灣宣布獨立,則說服他國不要承認台灣,同時表明反對中國對台灣行使武力。

二、台灣如果誓約不宣布獨立,則美國對中國要求承認台灣加入國際機構與擴大在國際社會上的活動。並要求中國對台灣採取同於香港的「一國兩制」。

三、美國對台灣要求明確誓約不做正式的獨立宣言。

如果台灣接受了奈伊氏這般的提案,則台灣將失去未來的一切希望。

台灣特地誓約不宣布獨立,豈不等於宣布我國不是獨立國嗎?這一來,外國必會誤解台灣是哪國的殖民地或屬國。今後要與外國締結新邦交之路被堵,要入盟以主權國家為參加資格的國際機構也不可能了。台灣永遠無法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性安全保障機構。

而且將來中國的軍事力達到對抗美國的抑止力時,美國即使反對中國對台灣行使武力,到底可以期待什麼效果呢?到那時侯,台灣除了單獨作戰或投降之外,別無他途。

奈伊氏提案香港的「一國兩制」適用於台灣。鄧小平提出以「一國兩制」合併台灣之後,中國一貫主張如此。奈伊氏雖說「交易」,其實是屈服於中國。

為什麼台灣非接受與殖民地香港的同等待遇不可呢?英國佔領香港的九一.七%是英國以九十九年期限借來的租借地。其期限至一九九七年到期,英國非歸還租借地不可。剩餘的香港面積只剩八四.八平方公里。只靠這些土地無法生存,所以英國只好聽從中國的要求,把這塊土地也「歸還」了,中國以「一國兩制」適用於香港,不是中國的讓步,而是為了中國的經濟利益。

台灣是獨立國家,不是殖民地。而且台灣一次也沒受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為什麼台灣非合併於中國不可呢?

■「台灣獨立」是什麼?

奈伊氏對台灣的歷史與現實,毫無所知。到底奈伊氏所謂的「台灣獨立」是什麼意思?中國與台灣的國民黨政權,以及台灣獨立派,三者所謂的「台灣獨立」,指稱各不相同。

中國提倡「一個中國」。這「中國」當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於是中國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這完全是虛構的,非現實的。只是把台灣劃進中國的地圖而已。中國說「不許台灣分離獨立」。現實上不是中國的一部份的台灣,如何從中國分離呢?中國從未說明他們所謂的「台灣的分離獨立」的旨意是什麼,隨便揣摸中國從未說明的「台灣獨立」之意思,為何有必要去迎合它呢?

國民黨政權也和中國一樣提倡「一個中國」。但這個「中國」是中華民國。於是國民黨政權主張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擁有主權。但這也是把中國劃進中華民國的地圖而已,完全是虛構的。最近,國民黨雖稱「中華民國在台灣」(存在於台灣的中華民國),但是未正式放棄對中國的主權要求。

國民黨政權所說的「台灣獨立」,是指從中華民國獨立出來的意思。國民黨政權實際統治的地方除了中國沿岸的小島(金門、馬祖)之外,只有台灣(包含澎湖諸島)而已。所以台灣一旦從中華民國獨立出來,則中華民國便消滅了。顧慮眷戀著中華民國的黨員,尤其是外省人的感情,國民黨還固執於所謂中華民國的國名。

台灣獨立派主張的「台灣獨立」是從「中華民國體制」獨立出來的意思。所謂中華民國體制是指在「中華民國是中國的正統政府」的虛構下,外省人支配台灣人的制度。國民黨政權是從外面進入台灣,以武力支配台灣人的一種殖民地政權。從殖民地支配體制下獨立出來便是獨立派所說的「台灣獨立」。但由外省人獨佔的「萬年議員」(立法委員與國民大會代表)於一九九一年全體退職之後,同年舉行了國民大會的總選舉,翌年舉行立法院的總選舉,外省人支配台灣人的政治構造崩潰了。更於一九九六年舉行首次全國民直接選舉總統,台灣的政治制度完全民主化了。但「中華民國是中國的正統政府」這虛構的「中華民國體制」仍舊殘存著。

現在,台灣獨立派所主張的「台灣獨立」,就是要廢止這個虛構,確定中華民國的主權範圍吻合現實,變更國名為台灣而已。因此,獨立派主張的「台灣獨立」是台灣內部的事情,中國不該多嘴。當然,美國及其他國家也不該插嘴。

■美國犯了兩次台灣政策的大失敗

過去美國的台灣政策犯了兩次大失敗,使台灣人民受到甚大的禍害。

第一次的失敗是,聯合國戰勝日本之後,美國命令蔣介石佔領了台灣。其原因是一九四三年在開羅,羅斯福總統、邱吉爾首相與蔣介石之間舉行聯合國三首腦會談時,羅斯福總統提議把台灣給與中華民國,而獲得同意。這不是蔣介石的要求。相反的,蔣介石的腦中已忘了在中華民國誕生之前清國就已割讓給日本的台灣了。羅斯福總統耽心蔣介石會脫走出聯軍的掌控,便想討好蔣介石的歡心。縱然如此,戰爭結果發生的領土變更,應根據平和條約而訂立,所以這個同意在國際法上是沒有效力的。實無必要令蔣介石佔領台灣。

一九四九年,美國發表了「中國白皮書」,明白記載當時蔣介石政權極度腐敗且行暴政,美國政府應該知道。令蔣介石佔領台灣,將使台灣人民遭遇何等悲慘,應該可以預想得到的。實際上,在蔣父子的獨裁政權恐怖政治之下,台灣人民呻吟了四十年以上。

美國第二次的失敗發生於一九七一年,中華民國被逐出聯合國的時候。

朝鮮戰爭時與中國作戰的美國國民的反中國感情至為強烈,所以美國政府為了阻止中國加入聯合國,便擁護中華民國的聯合國席位。因為中華民國做為中國代表而佔了聯合國安全保障理事會常任理事國的議席,引起每年聯合國大會議論「中國代表權問題」。支持中國加入聯合國的國家增多之後,美國就提案中國代表權問題為「重要事項」,須經過聯合國大會的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這「重要事項」的提案,須經過大會過半數的同意,但到了一九七一年,要通過「重要事項」的決議顯然有困難了。

於是尼克森政權勸蔣介石退出常任理事國。中華民國若退出常任理事國,其瞬間,「中國代表權問題」就消失了。中華民國變成一般會員國,而中國加入聯合國當安保理常任理事國,問題就解決了。

試看當時代言蔣政權的台灣報紙,蔣介石似有意退出常任理國的席位。當時的蔣政權是在美國的軍事援助與美華共同防衛條約之下受到保護的,美國若稍加強壓力,則蔣介石便不得不放棄常任理事國的席位。但沒有好好把握台灣實情的美國,把驅逐中華民國的重要事項改提案為「逆重要事項」,投票結果失敗了。那時若叫蔣介石退出安保理常任理事國,而中華民國則代表台灣維持聯合國的一般席位,如是中國與台灣分別為個別的國家,國際社會早就公認了。

■台灣問題的解決方案

在台灣存在著名叫中華民國的國家,是不可否認的事實。這個國家有二一六○萬人口,居世界一九三個國家中的第四三位;國民總生產額(GNP)二八六○億美元,佔第十七位;平均個人所得GNP為一萬三千美元,佔第二十五位。人口與秘魯或委內瑞拉相等,GNP與阿根廷或墨西哥匹敵,平均個人所得與西班牙或紐西蘭並列。

與中國比較的話,台灣的人口不及中國的五十分之一,但GNP比中國的三分之一還大,個人所得是中國旳二十倍。

台灣問題的解決,必須要讓國際社會以對等的主權國家接受這個國家,讓她參加國際性的安全保障機構,保護二一六○萬國民以血汗換來的自由與民主主義。

從國際法來看,把台灣隔離於國際社會是不當的。

蔣政權佔領台灣,與美軍佔領日本,蘇聯佔領滿洲(中國東北)是一樣的,都是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由聯軍最高司令官發出的一般命令第一號。那不過是戰勝國暫時佔領戰敗國而已。

一九五一年與日本簽訂的平和條約中,日本決定放棄台灣,但因聯盟國的意見對立,無法決定台灣的歸屬。為此,美國一向的正式見解是「台灣歸屬未定」,與放棄台灣的日本見解一致。

其後,國際法確立人民自決的原則,所以歸屬未定的台灣非適用這個原則不可。

一九六六年,聯合國大會採決的國際人權規約,無論是A規約「關於經濟的、社會的及文化的權利之國際規約」,或B規約「關於市民的及政治的權利之國際規約」,其第一條同文揭櫫「人民的自決權利」,規定:「所有的人民皆有自決的權利。基於此權利,所有的人民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追求具經濟的、社會的及文化的發展。」

人民自決的權利是國際法中最基本的人權。以擁護人權為基本國策的美國,如果否認了台灣人民的自決權,則國際社會將失去對美國的信任。而且又違背美國的建國精神,傷害到美國人自身。

再者,美國必須認知幾乎所有的台灣人民都不希望和中國統一。國民黨的基本政策揭櫫以談判達成「統一」,但要以「自由、民主、均富」為統一的條件。到底中國何時才能成為自由、民主的國家呢?誰也無法預料。平均國民所得相差二十倍的台灣與中國,何時才能均富呢?連想像都有困難。但看以這種幾乎不可能實現的統一條件,可以理解國民黨也不是真的想要和中國統一。國民黨不過是被蔣介石的遺產-以「統一」為國是-所束縛而已。

無論就現實來看,或就國際法來看,除了承認台灣加入國際社會之外,沒有正確解決台灣問題的方策。但為了使台灣成為國際社會的一員,首先非從台灣本身改變不可。

中華民國之所以被逐出聯合國而孤立於國際社會,是因為主張「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正統政府」所致。現在中華民國仍不放棄這個虛構。中華民國的正式版圖豈止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還包含了獨立將近八十年的蒙古國。其結果,中華民國所主張的主權版圖之中,實際行使主權的不過三百分之一的領土而已。這樣的話,即使現實上存在著獨立國家的中華民國,但國際社會要承認中華民國為主權國家是很困難的。

美國在促進台灣與中國的交涉進展。通過台灣與中國的對話而產生信賴,交涉有所進展的話,是非常可喜的事。其實雙方即使坐上談判桌,也都彼此疑心暗鬼,交涉遲遲不進。雙方都主張對方的領土屬於我方的現狀之下,必然無法產生信賴關係。因台灣與中國都不承認對方的主權,所以無法進行國家間的交涉,只得採取民間交涉的形式。為此,台灣與中國便無法締結國家間的條約或協定。

現在美國應該對台灣忠告:「中華民國應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和主權,同時也要求對方承認自己。」難道台灣方面宣佈「承認並尊重中國的領土與主權」時,中國會說「那是在推進台灣獨立的行為,所以不容許」,使用武力攻擊台灣嗎?那樣蠻橫的行為,國際社會是不能容忍的。

 


1998年5月 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