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運動與民族認同的建構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壹、自我命名的權利與正名

一般人往往以為名字只不過是符號而已,就好像語言只是一種溝通的工具罷了,彷彿是沒有甚麼好計較似的,這是錯誤的看法。人有人名、族有族名、國有國名,它不只是用來給他人辨識用的標籤而已,更是用來告訴別人:「我希望你如此了解我」,也就是自我「認同」(identity) 的象徵。台灣的正名運動包含國名、以及住民的集體名字的確認,也就是決定大家是否要當同一個命運共同體,這是焠煉個人認同為集體認同的第一步。

一般而言,名字有「自稱」與「他稱」之別:自稱代表的是自我的肯定,而他稱往往是輕蔑的、甚至於排他性的。其實,命名是一種選擇的「權利」(right),也就是說,我們應該有自我命名的權利,決定自己喜歡被稱為甚麼,而非任憑外來者強制賦予的名字。只有那些沒有自我的人,才會不在乎自己的名字;統治者為了支配天真的被統治者,也會欺哄他們說:「不要太在乎表面上的稱呼」。由此可見,命名背後隱藏的其實是一種「權力」(power) 關係。

如果對於現有的名字不滿意,就有改弦更張的契機,希冀能透過改頭換面來達到除舊佈新的改革目標;而更改名字的時機脫不了認同、權利、或是權力關係的變動。改朝換代一定會帶來政治權力的重新分配,因此,名字變動的動機在於消除舊有政治勢力的遺跡,譬如在戰後,國民黨政府盡拆所有的日本神社,改建為中國人的忠烈祠。

如果是在外來統治君臨之際,名字的更易無非想要切斷被統治者的文化根源,因此,改名是同化政策的第一步;為了要說服被統治者接受新的人名、地名、或街名,統治者有時會煞費苦心說明原來的名字是多麼粗俗,大多數時候是蠻橫變動,譬如日本人將「打狗」改為「高雄」、國民政府將「大肚」變成「大度」、「草山」易為「陽明山」。被統治者相形見慚之餘,果真相信自己生下來就不如人,也就更容易接受殖民統治,甚至於急欲擺脫自己原本的認同,譬如日治時代的國語家庭;戰後,多少可憐的台灣人父母,自以為是為了子女的前途著想,即使自己操弄彆腳的北京話,也忍痛不願用母語污染下一代,同樣是被迫作自我同化的抉擇。

當然,在墾殖者所建立的國度裡 (setters' society),來到新天地的第一代移民,難免對自己的出生地有感情上的藕斷絲連,也會移植故鄉的地名來作紀念,譬如美國的New York、New England、New Orleans、澳洲的New South Wales、加拿大的York、Nova Scotia、或是台灣的潮州、海豐厝。戰後,中國國民黨政權佔領台灣,除了把中華民國政府遷到台灣,更把台灣當作是中國的翻版,舉目皆是諸如溫州、吉林等街名,走在街頭上,似乎進入虛擬的中國在台灣,彷彿非此無法達到臥薪嚐膽的目標。這種街道普遍被中國化的情形,完全與台灣的族群人口組成不成比例,反映的當然是戰後以來政治權力分配的失衡。

當家做主是恢復舊名、或是正名的最佳時機。如果我們同意Benedict Anderson (1991) 的說法:「民族是一種想像的共同體」(imagined community),那麼,正名的努力代表的是一種集體想像,從事民族歷史的書寫;這時候,正名不只是決心要昨死今生、要消除殖民者留下來的記憶、要拆除舊政權殘留的遺跡,而且還是一種自信的自我宣示,要將台灣島上的所有住民鎔鑄為「台灣民族」,要為建構台灣為現代「民族國家」(nation-state) 的發出先聲,。

台灣人經過百年來的外來政權統治,終於能透過民主化的過程,達到當家作主的目標,實踐「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即使台灣人因為面對恫嚇而尚未大聲喊出追求獨立的聲音,然而,大部分的人在1996年的首度總統直顯中,主動表達了不願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的立場,而主流民意也對於「一國兩制」表現的強烈的嫌惡,也因此,絕大多數政治人物唯恐被定位為「聯共反台」,不敢明目張膽主張統一並。

不過,台灣的民主體制能否終於獲得鞏固,還要端賴我們能否成功地面對三大挑戰:主權獨立國家的確立、國家體制的確立、以及政治民族的塑造。具體而言,也就是能否抵制中國的威脅、取得國際社會的普遍承認;能否擺脫中華民國體制、打造合乎我們自己的制度;以及能否化解族群分歧、台灣住民建構為休戚與共的台灣民族。

簡而言之,我們當前的任務是在向世人昭告:我們不是中國的一部份、我們的國家不是中國、而是台灣;我們不要中國國民黨帶來的中華民國體制、我們要親手擘建自己的政治、社會、經濟、以及文化制度;我們不是中國人或華人、我們是由多元族群組成的台灣人。如果我們的自我定位不清楚,習於酖迷大中國的幻象、不自主束縛於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以及堅持眩惑於中國人的民族認同,不僅無法自我救贖,國際社會也無法義助。

在下面,我們將分別說明中國、中國人、以及中華民國如何羈絆我們,再來討論環繞在這三個議題的「正名運動」。

貳、中國的羈絆

「中國」有歷史、地理、文化、血緣、政治、經濟、甚至於族群上的意義。首先,它可以指歷史上「華夏民族」居住的「中原」,地理上的「大陸」,也可以指文化上的「唐山」,血緣上的「祖國」,更指政治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又指經濟上的「華人經濟圈」(四小龍)。到底我們台灣人是如何看待中國?

二次大戰結束後,中國國民黨在中國內戰中敗給中國共產黨,只好在1949年將中華民國政府遷移台灣。託庇於美國與蘇聯之間的霸權之爭,國民黨得以偏安台灣。在冷戰期間,國、共之間除了軍事上的對峙,又各自強調自己是中國的正統,兩個交戰團體儼然是世界上的兩個中國,一個是大陸中國、另一個是海島中國。不過,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1年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從此,國際上大致是承認中共統治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國。

對外而言,中華民國是一種「自認為是巨人的侏儒」,因為國民黨政府卻長期對外堅持它代表整個中國 ,甚至於自慰式地硬拗一個中國就是指中華民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只不過是叛亂團體。除非是談判上的漫天要價,以求在對方還價後獲得最高的均衡點,反則,這種沒有母國的殖民政權,根本是無法在國際社會上立足的,我們很難想像如果美國宣稱他們才是真正的英國,國際社會要如何來訕笑。難怪,中華民國一向只能與過去採取種族隔離的南非等國相濡與沫。

面對這種中國正統之爭、以及認同的錯亂,美國政府在歷年與中國簽署的所謂三大公報中,對中國、或中國人的用法一向含糊其詞。根據『上海公報』(1972):「美國認知到,台灣海峽兩邊所有的中國人主張──只有一個中國,而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The U.S. side declared: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

其實,自從1991年結束「動員勘亂時期」以來,李登輝政府不再視中共政權為叛亂團體,又宣告治權僅及台灣,其實就是放棄對中國大陸主權的訴求。具體而言,『李登輝長期以來的中國政策國家統一綱領』(1991) 中的「一個中國、兩個地區、兩個對等的政治實體」,即「一國兩府」;也就是說,台、中可以進行談判,卻必須站在對等的立場。然而,即使在1993年以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所謂共識下 (agree to disagree),李登輝耿耿於懷的是中國不斷以「一個中國」(One Chinese State) 來矮化台灣,也就是「只有一個中國人的國家」;國民黨縱使不提國家、政府,刻意擱置主權爭議,委曲求全、自我定位為「政治實體」,仍不免台灣被貶為地方政府。

不過,李登輝在1999年7月9日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提出「兩國論」,毅然指出「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自由時報》1999/7/10)。當然,「兩國論」的具體意涵為何,仍有相當大的解釋空間 ,究竟「兩國論」只不過是「一個中國」的重新包裝,也就是說陳述事實;抑或打著「一個文化中國」、或未來式的「一個政治中國」幌子,實質上走的是「兩個中國」 ?李登輝稍後又將「兩國論」勉強闡釋為「一個中國不是現在而是在民主統一之後」,雖可視為反映國人對於「文化中國」仍有藕斷絲連情懷而提供的奶嘴,卻毫不掩飾他對「政治中國」的百般打壓深惡痛絕。

面對「一個中國」的壓力,陳水扁總統由民進黨傳統主張的「一台一中」立場,調整為「兩個華人國家」 ,也就是將中國(名詞)解釋為文化、血統上的華人(形容詞)。如果中國一詞有如安格魯‧薩克遜 (Anglo-Saxon) 一般,就好像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之間有共同的淵源,台灣與中國、甚至於新加坡之間,彼此如果存在似有若無的關係,到也無妨;然而,面對政治中國長期發動有如神經戰一般的文攻武嚇,文化或血緣的親近又如何?然而,即使是兄弟關係又如何?人類史上的第一個獨立運動,不就是美國擺脫英國的殖民統治?加、澳、紐也是幹大分枝,豈有兵戎相見的道理?中國豈可老以天朝、父兄自居?

在1980年代末期,李登輝政府開始採取所謂的「彈性外交」,意思是說,只要能突破中國在國際上所導致的外交封鎖,不要計較國號,或許可以改進由於蔣介石、蔣經國父子堅持漢賊不兩立的自我封鎖。台灣在1988年使用「中國.台北」(Taipei, China) 「重返」亞洲開發銀行,亦即「亞銀模式」。台灣又在1989年於香港參加奧委會談判,同意採取「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也就是奧運模式;在1991年,台灣又以「中華台北」加入亞太經合會 (APEC)。我們看到,即使台灣得以加入國際組織,並非以台灣的名義,而且也不是使用主權國家的身分,頂多是一個經濟個體。即使台灣在1990年以「台澎金馬」關稅地域申請加入關貿總協 (GATT),也就是目前得世界貿易組織 (WTO),卻又簡稱為「中華台北」,到頭來,台灣還是被虛無化了。如果以各種名義加入國際組織,終究不過是像世人宣示台灣屬於中國,豈不得不償失?

試想,如果美國仍被稱為「英屬美洲」(British America)、拉丁美洲被稱為「西屬美洲」(Spanish America)、或是巴西被稱為「葡屬美洲」(Portuguese America) 的話,豈不是視之為殖民地?因此,不管是「中國.台北」、「中國.台灣」、「中華台北」、還是「中華台灣」,都與中國的立場「台灣為中國的部分」一致。面對軟土深耕的中國,這種委曲求全的作法其實是自我矮化,不只是將台灣捲入國、共內戰的漩渦,也間接替中國提供佔領台灣的藉口,更讓其他有心幫助台灣的友邦沒友插手的空間。也就是說,一旦台灣的「中國情結」被導引成中國的「台灣問題」以後,只要台灣不接受統一,即使沒有正式對外宣佈獨立,任何對台灣發動的軍事行動,將被解釋為「懲罰台灣分離主義」的正當行為,就好像俄羅斯鎮壓車臣一般,外人是沒有干涉中國「內政」的道理。

當外賓抵達桃園國際機場,滿目看去都是華航的China Airline客機 ,入境的關卡寫著Chinese Passport(中國籍護照),還以為是飛機被挾持到中國了。當來自台灣的遊客在歐洲被商家懷疑,因為信用卡的發卡單位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Chinatrust Commercial Bank),我們不能責怪外國人不知道這家銀行的總行在台灣。無怪乎,當世界各地的童子軍到屏東參加露營大會,賓主盡歡,外國小童軍只覺得遺憾,竟然沒有見到中國的領導人江澤民,因為我們的小孩仍自稱為「中國童子軍」。如果外國人在台灣待久一點,看到滿街的「中國國際商業銀行」(ICBC)、「中國廣播公司」、「中國時報」、「中國農村經濟學會」、「中國政治學會」,甚至於「中國國民黨」,若再加上學者以國際化為由,堅持採用中國的「漢語拼音」為路牌、及學術論文的音譯標準,百姓當然會有認同的危機。

總之,台灣的住民為何要中國這個枷鎖往自己身上戴?何不敢大聲稱呼自己的國家為台灣?

參、中國人身份/認同的眩惑

經過國民黨政府長期以來的「中國化」努力 ,小學教科書仍然告訴學生:「我們都是中國人」,連新開的英文課程都將小孩子洗腦為「We are Chinese」,難怪多數台灣人會不自覺自稱為「中國人」(the Chinese),但是一般人對於中國人的涵義,並不一定有共識。由最寬廣的定義來看,中國人有血緣上的「漢人」、「漢民族」、「漢族」的意思,也有文化上的「華人」(Chinese people) ,也就是鬆散的文化共同點;目前在台灣,一般人則習於將「中國人」、「華人」、甚至於「中華民族」交互使用。台灣與中國的藕斷絲連,就是表現在無法切斷與中國在血緣、或文化上所謂「同文同種」的羈絆 。

如果從非華人國家的眼光來看,Chinese可以泛指境內的「華裔」國民、或公民 (ethnic Chinese),是當作是族群身分用的形容詞,譬如說「華裔美國人」(Chinese Americans),是美國人、而不是華人;美國著名的電視女主播 Connie Chung (宗毓華) 就曾正色表示:她是美國人、並非中國人 。令人玩味的是,即使是新加坡的華人也不喜歡被視為Chinese (Anderson, 2000)。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中華民國來說,這些人指旅居海外的「華僑 」(Overseas Chinese)。近年來,台灣逐漸有人主張台灣是「華人國家」,姑且不論這種說法無視原住民存在的事實,卻因為華人並非譯為Huajen,而是Chinese,而Chinese又有政治中國人的意思,我們何必作繭自縛?如果華僑只是每年「雙十國慶」「回國」的外賓、是外資的來源之一、是台商在東南亞合作的夥伴,多一個攀親搭舊的關係又何妨?然而,當「華商」與「台商」在國際經濟體系中競爭得你死我活之際,這種中國人的身份又有甚麼意義?

對於具有強烈台灣意識的人來說,中國人又有「外來統治者」的意思,也就是對於垂直分工下的族群關係所作的精神抗爭。尤其是海外歸國的台灣人,他們不喜歡「外省人」的用法,因為有「台灣是中國眾多省份之一」的暗示;他們習於用「中國人」稱之,因此,又有民族認同不同的絃外之音。甚至於有人援用日本人的「支那人」字眼,自有貶抑的用意 。

當然,中國人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以及(或是)「中華民國國民」的區別。前者雖是世界強國,護照在國際是卻是行不通;後者雖然可以行走天下,卻是一種在國際上飽受外交挫敗的認同。不管如何,對於一般外國人來說,不管他們是否了解國、共鬥爭的背景,中國人當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12億的人民、或公民,因此無法理解為何台灣人會自稱為中國人、或是「台灣的中國人」。尤其是對於中國統治者或百性來說,到中國的台灣人是拿「台胞證」的所謂「台灣同胞」,就好像是隔了一層皮一般的「山地同胞」、「藏胞」、或「僑胞」,不管是否血濃於水。

當中國領導人向台灣人恫嚇說「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當郝柏村、蘇起等人頻頻向陳水扁循循善誘,建議他在就職典禮上的演講應該承認「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自由時報》2000/5/10),表面上是讓台灣人有選擇性認知的機會,試圖在文字遊戲中以「一個中國人」來滿足對岸「一個中國」的要求,卻暗藏著對世人昭告「台灣人希望與中國統一」的玄機。

長期以來,在來自外部的戰爭威脅下,島民逐漸接受與對岸不同的獨特的認同,也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人」:既為中國人(文化上的華人、血緣上的漢人、中華民國國民)、也是台灣人(台灣的住民);同時,既不是中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也不是台灣人(鶴佬人、本省人、或白浪)。也因此,不少人在國家定位上會選擇「保持現狀」,只不過,現狀到底是甚麼,除了妾身不明的中華民國外,到底是指不統不獨、國際封鎖、族群猜忌、政客無能、還是經濟衰退,恐怕也要再深入探究。

總之,當中國人有甚麼好?為何不自稱為台灣人?

肆、中華民國體制的制約

由於地理上的隔絕,台灣與中國的分離逐漸確立,土地負載的國家也慢慢「固著化」,台灣的住民可以進行全島性的自我社會溝通、及內部經濟交換,逐漸發展出與中國迥異的認同。回顧國民黨戰後以來所想像的認同基礎,除了將國家界定在台澎金馬的疆土上、在文化上定位為中國人/華人/漢人的國家以外,最大的特色就是建立在中華民國的名目上;中華民國體制提供共同的政治制度、行政體系、法律制度、教育體系、以及文化結構,這種對國家政治體制的認同可以稱為「國家認同」(state identity)。特別是自從李登輝取得國民黨政權以來,「中華民國」已經在民主化的過程中,由「中華民國在台灣」逐漸演變為「台灣中華民國」。目前所有檯面上的政黨,最大的公約數是「認同中華民國」,也就是願意接受中華民國體制的制約。特別是對『中華民國憲法』(包含增修條文)的接受,連新政府都要以所謂的「憲法一中」來回應中國要求的「一個中國」前提。

雖然中華民國政權在去年轉移給民進黨,正是提供打破舊有共犯結構的契機,可以為建構未來的水平式共同體鋪路。然而,到目前為止,寄居中華民國的新政府,似乎並無強烈的全盤更易企圖心;我們可以了解,具體的政績才是選票的保障,繼續改革之道則充滿不確定性。坦承而言,政治制度不只是遊戲規則而已,更會塑造政治文化;當前政治人物對於中華民國體制的依戀,如非刻意因循怠惰,其實多少是受到行之以久的政治文化左右 ,特別是在好不容易習慣體制內的遊戲規則之後,並不一定會有改革的迫切感。

在過去十多年來的自由化,民進黨實質參與階段性的協商,包括「國是會議」、「國家發展會議」、以及歷次修憲,部分人士下意識捍衛中華民國體制的努力不遺餘力,難免讓人有時空錯亂的感覺,甚至於令人懷疑,當初向百姓誓言要「進入體制反體制」的改革者,是否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淪為為體制的既得利益者。譬如九七增修條文體制是目前政局紛擾停滯的病痾,卻不見有改弦更張的企圖心;同樣地,縱然選舉制度變革的困境重重,卻也未見積極推動的腳步。難怪小林善紀一再質疑:你們台灣人究竟是要取而代之而已,還是真正的要建立自己的國家?

總之,移植自中國的中華民國體制,又有何先天的道德優越性?我們豈可怠惰地去承擔中華民國體制的包袱?何不重新打造合宜台灣的制度?

伍、正名運動的實踐

正名運動的途徑大致可以歸納為三種。顧名思義,我們或可透過文史專家學者進行考證,嘗試著去從消逝的歷史中還原古早的名字。不過,最大的爭論點將是如何決定,在哪一個歷史點所挖掘出來的名字才是「真正的」(authentic)?原住民?荷蘭、西班牙?鄭氏王朝?清治?還是日治?如果正名只是少數學界菁英所進行「客觀的」、「科學的」復古計劃,即使最後經過官方的正式確認,所取得的將只是本質化的認同,委實看不出有何意義。

另一個極端的作法是接受現有的名字,只在乎實質的內涵,不要去計較表面的稱呼。如前所言,名實並不能切割為不相干的二者,特別是統治者留下來的舊名,往往代表的是羞辱的支配性關係,除非這些是用來不時提醒我們不要再接受殖民統治,頂多是選擇一二來作為警惕之用,否則,就沒有就全盤地合法的道理。更何況留下來的舊物、或舊制雖然未必全然不堪沿用,卻也同樣地不能照單全收。

第三種方式是採取開放的態度,讓全民參與正名的公共討論。也就是說,除了菁英在論述上的主導,百姓的參與更是不可或缺;如果是由上而下所強行正名,那就與外來統治者的粗暴作法如出一轍,只不過是使用另一種政治正確來取代一種政治正確,將無法產生刻骨銘心的依戀感 (Kumar, 1999)。特別是台灣為多元族群的國度,假如名字對於彼此有各別的意義,甚至於蘊含相互競爭的認同,若能在相互對話中尋求共識,將可以凝聚彼此能接受的集體認同。

我們以為,或可在國家層級成立任務型的「正名委員會」,通盤檢討國名、以及人民的集體稱呼。如果能配合『公民投票法』通過的時程,在2004年的總統選舉時進行公投,隨後正式修憲/制憲來更改國號。在這同時,我們如果要鼓勵大家使用「台灣人」來當所有人的共稱,因此,一般所謂的台灣人必須有另外的稱呼,譬如尚稱好聽的「鶴佬人」,以免一詞兩用;或許,一般所謂的外省人也可以有其他較為包容性的族群名稱。相關的,各個族群語言應該同步配合定名。

短期內,我們主張涉外事務不應再使用魚目混珠的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頂多可以接受的是Chonghuamingkuo,一律使用「台灣」。此外,不應在台灣的前後加上名詞、或形容詞式的「中國」、或「中華」,也不應繼續使用地方化的「台北」,更不應該將台灣置於「中國」、或「中華」後面的括號 。除了桃園機場出入境關口的Chinese Passport應該立即改為適當的用字外,譬如Citizen/公民,另外還有護照、駐外使館、國家球隊、各種國家代表隊、國際會議、國際期刊上的學術論文、專業學會(協會)會籍。如有必要,新聞局應該提醒百姓注意,補助的相關政府機關應該要求配合,甚至於向對方提出抗議。

對內而言,只要是公家單位、或是國營企業,一律去掉「中國」、或「中華」的字眼,譬如「中華電信」、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中國國家標準」(CNS);至少郵局的中性作法可以鼓勵。既然農委會都可以推出「台灣生鮮豬肉」標記 (TFP),其他類似措施應該也可行。

至於民間企業,我們了解更改公司行號登記過程的繁瑣,我們除了要道德勸說外,政府機構也應該成立單一窗口來鼓勵改名,譬如「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中華銀行」、「中國農民銀行」、「華僑銀行」。另外,網際網路有更多封殺台灣的作法,譬如Yahoo除了有「雅虎中文」(chinese.yahoo.com)外,另外有列出中國、香港、台灣等選項,實際上是「雅虎中國」(cn.yahoo.com)、「雅虎香港」(hk.yahoo.com)、以及相對的「奇摩」(tw.yahoo.com),無形中把台灣閹割了。不過,我們自己的Hinet、Seednet看不出是來自台灣。應該有一個協調中心來了解台灣實際上自我、或被他人改名的情況。

當然,若要進一步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制約,並不是光是宣佈更改國號而已,而是要全盤檢討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一切,勇敢挑戰現有的價值觀,以蠶食鯨吞的方式來改革。制度建構的的過程一定要先由內部取得遊戲規則的共識,譬如非暴力、尊重少數(甚或少數否決),而非廉價而僵硬的投票主義;具體而言,就是透過對話、及協商,來解構、建構、及重構大家都能接受政治制度、以及政治文化,在建構的過程中尋求民族認同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