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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鋒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民族塑造是指如何把國家內部的多元族群加以鞏固整合,也就是使他們即使 在文化、語言、宗教的來源不同而有社會分歧的情況下,仍能建立共同的認同, 也就是民族意識的培養。台灣在建立一個現代民族國家( nation-state )的過 程中,和所有國家面對相同的困境:如何把境內的多元族群納在一個民族之下, 使大家願意戮力同心建構一個國家, 也就是如何同時進行民族的塑造( nation -building )與國家的建構( state-making) 。 平心而論,台灣民族意識並未 成熟,由於族群認同相互競爭與否定對方,尤其是一般所謂的省籍關係。 追根究底,本省與外省族群間最大的不同在於共同記憶,前者有被母國遺棄 的慘痛命運,與太平洋戰爭的經驗;相對的,後者有八年抗戰的仇恨,以及被迫 流亡台灣的經驗。而一九四七年爆發的二二八事件又為二個族群劃下了一道難以 縫合的鴻溝。 過去四十多年來,台灣的族群關係在表面上一直顯得和諧,然而在實質裡, 由於外省族群透過國家機器,將其對於本省族群間的支配從屬關係加以制度化, 兩個族群無形中進行垂直的分工,由外省人掌控黨、政、軍、特、及文化媒體, 本省人則聽任在其他部門發展,一國儼然有兩個社會,因此,族群互動並未如我 們所想像般地水乳交融。由於國民黨流亡政府實行少數統治,不得不鞏固隨其來 台的外省族群,一方面進行居住上的隔離(眷區)與職業上的隔離(軍公教), 同時又製造外省人的危機感,並以文化霸權來宰制本地人,甚至是百般羞辱,以 利其控制。 在這種廣義二二八巨靈的長期壓制之下,背負著亞細亞的孤兒情結的台灣人 (本省人)不禁要捫心自問:到底我們那裏作錯了﹖身為台灣人有什麼原罪﹖因 此二二八不只意味著一九四七年的滅族或屠殺,它還代表著族群間的衝突、國家 認同的歧異,以及國家定位的矛盾,而身為中華民國體制內一等公民的外省族群 ,雖然並未直接涉及屠殺,但是他們對於這種結構性的族群歧視採取漠不關心的 態度,其實就是一種縱容默許,因此,道德責任是免不了的。 名哲學家 Habermas 提出自我反省,以為戰後的德國人再如何辯解也擺脫不 掉他們的集體道義責任。也就是說,即使這一代的德國人雖然未親身經驗或目擊 浩劫,但是他們仍然有義務為他們的父親或祖父負責。 如果說我們長期的目標是如何建立一種超越族群的台灣人共同認同( trans-ethnic Taiwanese identity )的話,那麼,除了要求所有住民土斷外, 還要以地域來定義國家認同,要求大家都以台灣為祖國( fatherland ),也就 是依據住民的身分來提供公民權。此外,我們更要具體的去找出彼此共同的地方 ,比如共同的敵人、經濟發展的參與,尤其是較正面的共同記憶。而記憶不限於 過去,更可以是朝未來去建構的,比如現代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制度。我們 可以透過這個建構的過程來建立更多的共識,尤其是以憲政制度的建構來規範族 群關係。 對於外省族群來說,二二八的集體記憶一直是族群的共同污點,也是重建其 集體認同的障礙。不論是否認、脫罪、或是集體失憶,都擺脫不了集體的良心問 題。唯有把二二八攤開來討論,大家才能克服悲情與消弭激情。在這二二八五十 週年之際,真正的二二八探討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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