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聯盟美國本部於台灣建國運動中扮演的角色    rdrcntr:3990 2007-06-16
楊宗昌2003-12-03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於台灣建國運動中扮演的角色

楊宗昌口述•劉清白編寫

一、以群眾路線來發揮總體戰的功能 (1956–1990)

一九五六年台灣人口約有九百萬人,艾森豪是當時的美國總統。當年一月來自台灣的留學生林榮勳、李天福、陳以德、楊東傑、林錫湖在費城成立台灣人的自由台灣會(Formosans Free Formosa)簡稱3F。由李天福及陳以德輪流負責。會員們以書信方式相互傳閱。

一九五七年十二月美國國務院要3F根據外國代理人法案(Foreign Agent Act)登記。3F領導人反應快速,立即宣佈解散。之後一九五八年一月隨即成立台灣獨立聯盟(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 簡稱UFI。

一九六○年,43歲的甘乃迪(John F. Kennedy)當選美國總統。一九六三年正月Ilha Formosa以英文出版,然後在一九六四年以英、漢文出版FormosaGram。一直到一九六八年才與在日本出版的『台灣青年』合併。本人於一九六四年經由王人紀推薦在Kansas加入UFI。UFI成立十年當中,領導組織幹部及主導獨立運動的同志大部分都是文、法科學生。因為他們對台灣獨立運動有豐富的理論基礎。主要的論點有<一>以國際法來分析台灣地位未定論; <二>台灣歷史上從來就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三>中國國民黨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佔領台灣的外來政權; <四>根據Wilson的十二點自決原則提倡台灣民族自決; <五>爭取美國媒體及國會對台灣獨立運動的支持; <六>向在美國的台灣人宣揚台灣獨立的理念及鼓勵爭取有志之士參與獨立運動,同時對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做不斷的抗爭。這些同志在保密不出風頭,在自己崗位上為理想打拼,這就是十年來他們的貢獻、奠定了從事台灣獨立運動的鞏固基礎。

UFI自一九五八年成立以來到一九六○年代初期主要活動的盟員散佈於費城及Manhattan, Kansas。同時在Madison, Wisconsin大學有一些教授及學生們也正積極參與政治活動。一九六三年六月周烒明教授在Madison成立台灣問題研究會。其中包括留學生田弘茂,李騰俊,簡金生等人。並同時發行Formosan Forum。當時與UFI有密切合作關係的尚有Manhattan, Kansas州立大學教授范良信及學生莊秋雄、楊宗昌、陳希寬、王能祥等等,協助出版FormosaGram及當地學生的政治討論會。兩校間常有不定期的台灣問題研討會。

一九六五年十月,成立八年半的UFI和兩年半的台灣問題研究會召開聯合會議,會中決定合併並於次年六月正式成立全美台灣獨立聯盟(United Formosans in America For Independence),簡稱UFAI。並選出周烒明擔任中央委員會委員長,陳以德,王人紀,蔡同榮,羅福全擔任中央委員。同時設置執行委員會,由陳以德擔任主席兼外交,賴文雄掌組織,張燦鍙任秘書,田弘茂及李騰俊負責出版,鄭自才負責研究,蔡同榮擔任海外聯絡,及王人紀管理財務。與會人士並強調UFAI是一個革命性的組織。但是不單只是一個民族革命的組織,也是一個建設性的組織。換句話說,UFAI不但要推翻中國國民黨,把政權及治權還給台灣人民,也要進一步研究如何徹底改組政府,改善社會風氣,以及經濟建設台灣等等的革命組織。UFAI成立後正式鞏固了北美洲台灣人大團結的基礎。

一九六六年六月,UFAI成立,當年十月二十三日,Kansas州立大學政治學系主任William Boyle在Hutchinson向國際學生年會中表示主張One Formosa, One China。他覺得美國政府不應當採用兩個中國政策。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應以其名義成為會員國。這算是很早的『一台一中』主張。同年十月二十日,世界台灣人聯合由全美台灣獨立聯盟,加拿大台灣人權協會,日本台灣青年獨立聯盟,歐洲台灣獨立聯盟,以及日本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在紐約時報刊登半頁廣告,標題是『Formosa For Formosans』(台灣屬於台灣人民),由周烒明負責籌募四千美金昂貴的廣告費,相當於今日價值三萬四千美元。同年年底,張燦鍙會同中西部的陳榮成,簡金生及東部的羅福全、賴文雄開始一個月的『自由長征』。自洛杉磯出發,開著一部破車,訪問美國各地從事台灣獨立運動的UFI盟員。途徑Arizona, New Mexico, Texas, Oklahoma, Kansas, Missouri, Illinois, Indiana, Wisconsin, Minnesota, Iowa, Nebraska, Colorado, Wyoming, Utah, Nevada,再回到加州。奠定了台灣獨立運動的鞏固基礎。次年一九六七年六月,我住在Kansas City, Mo接受王人紀的指派籌劃第一屆盟員大會。地點設在Truman的出生地Missouri州的Independence城,象徵台灣人獨立的意向。由於陳以德已從事十一年的台獨運動,為了完成他的學業,大會另選出王人紀為主席,張燦鍙為副主席。當時王人紀剛完成博士學位,準備任職於Tulsa, Okalahoma。張燦鍙則任職加州理工學院擔任博士後研究,準備到紐約教書。我也當選了中央委員,開始了長達29年的中委生涯,在台灣獨立運動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一九六七年六月王人紀當選後,呼籲全部UFI盟員加入UFAI。<ㄧ>不論是UFI的舊盟員或是後來加入的新盟員已經團結合併在這個新組織下;<二>UFAI盟員在中國國民黨挑撥離間的破壞中克服了惡毒無比的奸計;<三> FormosaGram已經成為全美各地超過數千台灣人相互溝通的工具,各城市、各校園都已公開反對蔣政權的暴政;<四>匿名捐款贊助台獨運動者暴增;<五>在美的台灣人政治覺醒及團結抗力外,全世界各地的台灣獨立運動也得到連繫;<六>登廣告向全世界宣佈台灣人要建立一個獨立國家的心聲。前面提到的范良信教授及學生莊秋雄、楊宗昌、羅福全,陳榮成及田弘茂等人都常在FormosaGram發表文章。一九六七年十月,FormosaGram開始設置一個歐洲專欄,開闢一個園地給歐洲從事台灣獨立運動的盟員發表他的意見與心聲。張宗鼎是當時歐洲獨盟的召集人。

另外一個刊物是一九六四年在日本發刊的英文刊物『Independent Formosa』,一直到一九七○年才停刊。范良信教授也在此刊物發表了許多文章,其中包括『Maze and Reality of Formosan Economic Development』及『Nixon’s Doctrine - An Asian View』。一九六七年FormosaGram曾做過一次民意調查得到下列幾點結論: <一>97%贊同台灣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二>台灣要獨立,台灣人的努力與團結是成敗的關鍵;<三>調查中57%是30歲以下的年青人,證明蔣政權洗腦式的教育無法完全掩蓋台灣人知識份子的良知。

一九六八年Nixon當選總統。五月『FormosaGram』和『台灣青年』合併,由全美台灣獨立聯盟,日本台灣青年獨立聯盟,歐洲台灣獨立聯盟三個團體共同出版,一直到一九七二年三月結束,由『台獨月刊』取而代之。這個出版式的合作奠定了獨立運動世界大聯合的基礎。

一九六九年七月我住在South Bend, IN再次接受主席王人紀的委託,籌辦盟員大會,規定每位盟員必須參加。為了顧慮到FBI及中國國民黨特務組織的追查,決定在Gary, Indiana的Holiday Inn舉行。並且全部用現金交易,不留下一絲痕跡。但三年後一九七二年,我順利通過美國公民的申請,可是我的牽手卻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移民局請去約談,並問及是否參與一九六九年在Gary召開的台灣人共產黨盟員大會。這時候才知道她因慢了幾小時到,以信用卡付帳,因而留下痕跡,資料被送到司法單位所致。此次盟員大會選出蔡同榮為主席,張燦鍙為第一副主席,陳隆志第二副主席。由張燦鍙負責組織,在Yale 大學任教的陳隆志負責外交。

一九六九年台灣在Williamsport 贏得世界杯少棒賽冠軍。往年球場看板上一向註明”Pacific”(太平洋區),但當年卻改為”China”(中國)。一群台灣人向主辦單位提出抗議,卻因『應台灣的中華民國大使館之特別要求』而不願更改。因此台灣人高舉『Team of Taiwan, Not Republic of China』(台灣隊,不是中國隊)以示抗議。美國電視台(ABC)也以其為主要鏡頭播報新聞。中國人在台灣可以控制台灣人。一九六九年一百位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100名中只有六個台灣人,足以顯示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時代。但是在美國,中國國民黨無法控制台灣人,因此台灣人可以在美國球場呼籲美國報紙尊重台灣人的人權尊嚴、自決、及民主。

蔡同榮擔任主席半年的時間,努力聯絡世界各台灣獨立運動團體;張燦鍙強化美國各地的組織運作,在堪薩斯、洛杉磯、紐約、費城、華盛頓、麥迪孫、巴爾地摩、哥倫比亞等地設立分部;陳隆志負責外交,堅持台灣獨立意志的表達,點出台灣人的意願。在短短的半年中達到了建立世界性台灣獨立聯盟的目的。

在這十多年當中,保密不出風頭,受苦自己負擔,盟員堅持原則,長久暗中奉獻。到現在為止,這種精神仍然是美國本部盟員的特色。

1970年初,台灣獨立聯盟美國本部邀請日本,歐洲,加拿大,及台灣的獨立運動團體組成世界性的台灣獨立聯盟(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也就是現在眾所周知的WUFI。當時居留美國的台灣人深深了解台灣遭受25年蔣家父子的統治,為了突破獨裁者的暴力統治,發動四二四刺殺蔣經國事件,讓獨裁者了解他們的生命,也和台灣的受害者一樣,隨時都有危險。1976年南美正式加入成為台灣獨立聯盟的第六個本部。1980年代,高雄美麗島事件發生後,也因為在美國的台灣人對中國國民黨政府官員發動了一連串的武力事件,使得中國國民黨政府不敢繼228事件之後,將台灣的菁英趕盡殺絕。1987年,台灣獨立聯盟美國本部提議通過台灣不但要獨立,而且要建國,正式改名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英文名稱WUFI則維持不變。

自1966至1990年的24年多中,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的領導階層主要以理工科為主,充分表現出領導階層分明,組織結構明確的管理方式,突顯腳踏實地的運動精神。在這段期間,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所扮演的角色包括:

1. 加強對島內宣傳台獨理念。

2. 走群眾路線,成立各種不同性質的社團,從事多方面的獨立運動。

3. 發揮總體戰的功能來主導海外台灣人社團的活動,鼓勵盟員擔任各社團負責人來推動台獨運動。

4. 爭取人權聲援台灣的政治受難者,在金錢、精神及國際上予以最大的支持。

5. 建立建國綱領,以1983年美國本部的聲明為基礎。『凡是認同台灣,熱愛台灣,將台灣看作家鄉,願意和台灣共命運的人,無論是第幾梯次遷徙來台灣,都是台灣人』。

6. 商討制訂新憲法,提出台灣共和國的憲法草案。

總括來說,台灣獨立運動在這34年當中(1956 – 1990),組織是祕密的,但運動是公開的,盟員長久堅守原則是根據知識份子受騙所發出的力量,是整個台灣族群被壓迫的悲情社會。獨盟以總體戰的群眾路線來發揮獨立運動的功能。

二、島內獨立運動公開化,海外返鄉普遍化(1990 - 1992)

台灣獨立運動的第二階段(1990 - 1992)工作目標是使島內運動公開化,海外返鄉普遍化。為了達到這個目標,美國本部盟員以美國學者Stephen Covey在1989年出版的書為根據,加強訓練。這本書叫做『從事高度有效性的七點工作習慣』(The Seven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第一到第三點談到個人的領導能力,第四到到六點描述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第七點則是隨時求進步。美國本部自1989年開始積極地在美國各支部以這本書作教材訓練盟員的工作精神。

1. 採取主動性(Be Proactive)。1989年之前,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對中國國民黨的戰略一向處於被動,示威遊行活動一向不出於主動性,而是在中國國民黨處置政治犯之後。今後必須採取主動。

2. 開始工作計畫時要想到結果(Begin with The End in Mind),從終點來看何處是起點,以計畫達到結論的目標。

3. 優先順序處理進行的工作(Put First Things First)。 以這三點配合個人的領導方式與能力,主動性的促成台灣獨立建國聯盟遷台計畫,向中國國民黨政權公開挑戰。在這段期間(1989年),有許多美國本部盟員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及步伐潛進島內,突破禁止入境的圍牆,完成任務。1990年元月一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在世界性的大會中發表一項重要的聲明:『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決定在1991年底將指揮總部遷回台灣,與島內的新國會,新憲法,及新國家的運動團體合作打拼』。奠定了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以海外為主要根據地來推展配合島內的獨立運動。

1991年8月19日,美國本部邀請17位台灣本部盟員來美做一個星期的訓練,協商遷台行動計畫。經費全部由美國本部負責籌措。8月30日,美國本部主席郭倍宏第二次潛入台灣,蓄意被捕,進行一連串的活動。9月4日在台中舉行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現身大會,共有66位盟員公開身份,比原計畫的50人還多。這一連串的活動,使得中國國民黨政府不知所措,無法大肆逮捕。在台獨聯盟美國本部的策劃下並於10月20日在台北海霸王大飯店召開盟員公開大會。其中王康陸以漁船偷渡回台,在海霸王現身被情治人員逮捕。一直到12月7日張燦鍙回台被捕入獄,包括王康陸,郭倍宏,李應元,張燦鍙共有四位美國台獨盟員高階層領導人員被關在土城看守所,做為遷台的第一工作站。1992年10月22日台獨聯盟世界中央委員會在桃園龍潭召開。正式完成了遷台工作,達到島內獨立運動公開化,海外返鄉普遍化的目標。

三、海外台灣人的協調再出發(1992-2003)

1992年,台獨聯盟美國本部在主導台灣獨立運動36年後,正式退居次要角色,改由遷台後的台灣總部主導,配合台灣政治型態,進展台灣獨立運動。美國本部在台獨運動所扮演的角色也調整到海外台灣人的協調再出發。

1993年2月美國本部中央委員會決定由美國台灣公論報社代表出面委託世界台灣同鄉會邀請各社團負責人在洛杉磯召開『海外台灣人協調再出發研討會議』。經過三天三夜的討論結果,確定台灣人社團的基本工作精神,尋求各社團的工作合作計畫。1993年3月,美國本部發表一項獨立建國方針及推進制憲運動的基本工作。

1. 美國本部願意以國內外的憲政專家,國內外的制憲代表成立『台灣國民制憲議會』(Taiwanese National Congress), 簡稱TNC,以團體力量與智慧來爭取台灣人民對新憲法的共識,制訂完備的條文。

2. 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必須經由台灣國民制憲議會通過之後,經過公民投票複決,讓台灣人行使制憲權,顯示台灣人民有主權制定憲法的決心。

3. 公民投票通過之後,由台灣國民制憲議會協助組成新政府,宣佈成立台灣共和國,完成建國大業。

十多年來,台灣的政治型態千變萬化,個人利益超於派系,派系利益又遠超過政黨,政黨利益更遠過獨立建國,致使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在台推展台獨運動過程中,困難重重,阻力甚大。美國本部於2003年做出三項決定。

1. 廢除『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是美國台灣人的一貫主張。很多證據顯示僑委會濫用台灣資源,分化台灣人的意識形態,破壞台灣人的團結,加上世界上沒有其他任何一國有類似這樣的組織,顯示無存在的必要。因此凡是美國本部盟員,擔任僑務委員者,一率公開開除。

2.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2003年更變本加厲,濫用台灣人辛苦的納稅錢在世界各國設立與台灣主權全無關連的『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其目的只是為了延長及擴大僑委會的機構,以類似早期中國國民黨在美國設立的『台灣同鄉聯誼會』來破壞台灣人的團結,更進一步拉攏主張吞併台灣的中國人。美國本部中央委員會決議美國本部盟員,凡是參與任何『全僑民主和平聯盟』舉辦的活動者,一率公開開除。

3. 因台南市長選舉退出民進黨而被台獨聯盟總部在1993年停籍一年的前美國本部主席郭倍宏,由於種種困難,無法順利在台灣恢復盟籍。美國本部正式通過,恢復郭倍宏及張舜華夫婦的盟籍,正式成為美國本部北加州支部盟員,讓他們倆位再有機會參與台灣獨立建國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