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男郵包爆炸案    rdrcntr:4684 2007-06-21
陳銘城2003-08-30

王幸男郵包爆炸案

‥‥‥本文取自陳銘城《台獨運動四十年》/font>‥‥‥

一九七六年雙十節,台灣省主席謝東閔被郵包炸傷左手,這件震撼國民黨黨政高層的郵包爆炸案,專案人員根據在郵包上採到的指紋,逐一清查核對全台灣已服役男子的資料,於同年十二月初,查出該案係在美經商的台獨聯盟秘密盟員王幸男返台所為。王幸男郵包炸彈案可說是繼「四二四」刺蔣的槍聲之後,表達台灣人對國民黨統治的反抗與不滿。

王幸男在服役時與姑媽合影

王幸男郵包案,也是後來司法單位在審判台獨聯盟主席張燦鍙時,採信當年王幸男在軍法審判的供詞,認定是張燦鍙所唆使的,因此將張燦鍙以殺人未遂共犯的罪名判以重刑。

王幸男是台南人,家裡經營藥廠,他在一九七○揮別妻兒,前往美國經商。當時王幸男的姐姐王玉安已在美國定居,透過姐姐的關係,王幸男很快地認識了明尼蘇達的台灣同鄉,他一面讀書學英文,一面和留學生一起打工,他和林振昌、李界木等人經常在一起,也台夥做生意。

根據王幸男的自述,他在美國期間,眼見台灣的國際地位大幅滑落繼被逐出聯台國和日本斷交的震撼後,他和許多台灣同鄉,還在期待著剛接班的蔣經國執行革新保台政策,恢復民主體制。

王幸男師法以色列比金,從事爆炸謀刺行動

但是,一九七五年底起台灣發生一連串的政治事件,讓王幸男的期待落空了。一九七五年底,宜蘭黨外人士郭雨新參選立委,發生「虎落平陽」的群眾抗議作票事作,《台灣政論》被勒令停刊,副總編輯黃華第三度被捕入獄,白雅燦印發「廿九條質問蔣經國」傳單,要求他公佈財產,被判無期徒刑,顏明聖、楊金海也在選後被捕判重刑,陳明財攜子逃亡海外,李界木的連襟陳明忠因「三省堂書局事件」閱讀日文版馬克思書籍,而與黨外立委黃順興的女兒黃妮娜等人一起被 捕,並擴大偵辦;加上長老教會的羅馬拼音聖經被查禁;在在讓王幸男認為國民黨在台灣島內實施高壓恐怖統治。

因此,王幸男決採取革命手段,向國民黨發出警訊。他想效法以色列復國運動中,比金所主持過的爆炸刺殺行動,決心返台製作並寄出炸彈郵包。當時他的太太和三個子女,正準備來美和他團圓。

一九七六年十月八日晚上,王幸男住進台北後車站的一家旅社,他在房內製造三個郵包炸彈,苜先將國語字典挖空內頁,放進鋁製小便當盒,盒內擺著電池、閃光燈膽和鞭炮用的黑火藥,再以牛皮紙包好,貼上郵票,三個郵包分別寫上收件人姓名:謝東閔、李煥、黃杰。

其間,也遇到雙十節前夕的擴大臨檢敲房門,王幸男立即以棉被蓋在郵包炸彈材料上,應付了探頭探腦,假裝檢修房內電視的安檢人員。不久,旅社的「女中」又不停地敲門,問他要不要叫個小姐陪宿。

次日上午,王幸男帶著三個郵包,到台北郵局寄出去。當時他曾擔心過可能會留下指紋,但是他心想,如果戴上手套,豈不更讓人起疑。寄出郵包後,他即搭機回美。

郵包案發生的一個半月後,王幸男的妻子陳美霞帶著兒子和女兒來美。不知情的美霞還告訴他,台灣發生有人寄炸彈給謝東閔的事,王幸男沉默以對。

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初,透過郵包上的指紋,警總在全面核對兵役資料後,已將王幸男列為重大嫌犯。警總將王幸男父親、弟弟和莊國瑞等五個好友,通通抓到保安處,開始嚴酷的偵訊。這些人質被威脅,如果王幸男不回台,他們將被控以販毒或匪諜案查辦。

得知親友當人質,王幸男長跪禱告,決心返台一死

在得知王幸男將赴香港採購珠寶,警總逼迫莊國瑞從保安處打電話到紐約,約王幸男於一月初在香港一蔡姓商人處會面,無辜的蔡姓商人的太太也被留下當人質。

一九七七年一月四日,王幸男搭機到香港,他正巧在香港珠寶街遇見四個從台南來的父親好友,他們告訴王幸男,警總已查出郵包案是他做的,已將他的父親、弟弟和好友抓去。

到珠寶工廠訂貨時,王幸男發覺已被盯梢,珠寶店老闆協助他從旅館逃出,並安排他住在一家不用登記的旅館。當晚他打電話回台灣向家人求證,但他們都說沒事,後來才從在霧峰當牧師的表哥口中證實家人和友人被捕。

經過一番長跪禱告,王幸男決定返台被捕,也不願牽連親友。他沒告訴蔡姓商人準備在搭機過境時,讓國民黨逮捕,祇是任由他去安排一切行程。

根據王幸男的家書所載,在未離開香港前,王幸男已察覺周遭危機四伏。後來他在緣島得到證實,如果他當時返美,國民黨已派人在機場準備暗殺他(這是當年承辦王幸男的專案小組負責人之一,調查局戴姓人士所透露,他因調查局內鬥被指為共產黨判刑十五年,後因王案有功,改判三年感化,王幸男在綠島時從他口中得知)。據透露,當時奉命前往香港押解王幸男的專案人員所得到的指示是:上策,請王返台;中策,綁架返台;下策,在香港射殺。當王幸男在香港一度 擺脫跟蹤時,台灣曾下達格殺勿論的指令。

王幸男在綠島割髮與髮妻訣別

過境台北時,王幸男與蔡姓商人在過境室即被強行帶走到保安處。他為了不願受辱,在偵訊時,搶喝下熱水瓶的開水企圖自殺,當場喉嚨嚴重灼傷,呼吸困難,昏迷倒地。醒來時,人已在三總,並做過氣管切開手術,手腳都被銬在床上,直到開庭前一小時,才被架去法庭,他要求先釋放人質,才肯供出作案經過。

一九七七年一月廿七日,謀炸謝東閔案開偵查庭,隔天,開辯論庭,當天下午宣判,王幸男被依二條一叛亂罪論處,判無期徒刑。當時,海外台灣同鄉在《紐約時報》刊登巨幅廣告,王幸男姐姐王玉安也出席美國會「台灣人權聽證會」,為王幸男請命,才使他逃過一死。

王幸男被關到綠島時,曾以了卻殘生的心情,剪下一束頭髮,寫封與妻訣別書,寄給在美的妻子美霞,信中寫著:夫妻一場,將永遠懷念,寄去頭髮一束,以表情思。此生不知何時再見,請她改嫁不必做無窮盡的等待。他的妻子美霞也很快地回信,罵他無情。信裡也附上一束頭髮,說她永遠等待。

一九九○年五月五日,王幸男獲准假釋,走出綠島監獄,與妻兒團圓並繼續參與獨立建國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