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FI40週年】下一階段的台獨聯盟    rdrcntr:3601 2010-03-16
陳以禮2010-03-12

台獨聯盟創盟40週年《傳承與前瞻研討會》

下一階段的台獨聯盟

陳以禮

今年適逢台獨聯盟創盟四十週年,經過許多前輩、先進們四十年來的努力,就廣義層面而言,堅持台灣主權獨立、台灣並非中國的一部份、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等主要政治訴求都已經獲得絕大多數台灣民眾的認可,近年來歷次民調亦顯示台灣民眾「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比率高達七成左右;那麼,為什麼現階段台灣的執政黨會是「『中國』國民黨」?為什麼台灣還不足以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為什麼台灣還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以下這篇文章將就上述種種矛盾之處提出一些個人看法,就教於各位前輩與先進們。

政黨與社運的差別

在民主體制下,透過集體行動推動政治理念的組織有兩種:政黨與社運團體。由於這兩種組織具有本質上的差異,因此有必要先加以釐清才能收相輔相成之效。

政黨以獲得選票為手段,以取得政權為目的,無法取得執政權的政黨就無法兌現理念,只有「獲得多數選票、成為法理上的多數」才是論斷政黨勝敗的唯一標準。因此,若是在台灣兩黨競爭的局勢下要求民進黨寧可捨選票也要堅持理念的作法,不但只是捨本逐末的浪漫情懷,也等於白白奉送「『中國』國民黨」統治台灣的權杖罷了。

另一方面,社運團體注定要背負「身為少數」的宿命;何以故?畢竟已經具有社會共識的議題無須社運團體多加關照,就好像如今不再有爭取女性參政權的社運團體一樣。雖然身為少數的社運團體注定孤單,但是論斷社運成功與否的標準在於崇高的理念能否得到推廣,因此社運團體既不用刻意尋求妥協而能有所堅持,推廣理念時也不用拘泥於體制面的法理規範,反倒擁有更大的揮灑空間。

現階段台灣還不是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所欠缺最重要的一步顯然就是「正名制憲」的體制化工程,也就是「實質獨立」跟「法理獨立」之間的落差。一般民眾可以從自身經驗輕易感受到台灣本身主權獨立、不受中國管轄的事實,但是台灣民眾往往拙於跨越個體認知與集體行動之間的鴻溝,容易受既有體制掣肘,這才無法透過公領域的集體行動,建構出台灣應有的國家體質。

認清政黨與社運團體具有先天性「多數」與「少數」的差別之後,就可以知道這兩者間的合作關係不宜用「被政黨綁架」加以詮釋。依照當前民主政治的運作模式來看,透過選票建立代議制才能具有法理上的操作空間,也才有正名制憲、實現法理獨立的可能。更重要的是,我們既不可能期待「『中國』國民黨」搖身一變、成為台灣主體意識的代言人,也不應妄想抵制投票的結果會自動形成無政府狀態!如果不能認清政黨競爭本質,高唱「含淚不投票」、「不夠感動」或者是「給一個教訓說」的種種說法,其實都沒辦法解決社運團體不具有公領域法定地位的問題,也無法迴避社運團體需要委由結盟政黨進行體制操作的侷限。

在選舉之外

釐清政黨作為法理操作的工具性價值後,社運團體一方面可以冷靜旁觀政黨內部成員的政治操作,毋須太過介入,另一方面也可以調整注意力至選舉之外的領域。舉例而言,台獨聯盟以追求台灣正常國家的定位為宗旨,但是作為一個正常國家的台灣該有什麼樣的國際戰略?該具備什麼樣的國格?這個國家的人民又會有什麼樣的生命價值跟文明水準?個人認為,台獨聯盟雖然屬於政治性社團,但是不妨在下一階段的發展多多探討這些國際關係及文化、社會面的想像空間。

就國際戰略而言,與其說中國是台灣獨立建國的阻礙,倒不如說美國才握有最終、最關鍵的影響力!雖然台、美共享自由、民主、法治與人權的價值觀,且美國如何表態也將大幅影響國際社會如何看待台灣的國家地位,但是台、美兩國終究利益不同;試問,我們是否有一套完整說詞,說服美國接受台灣作為一個正常國家將有利於美國利益?當台、美兩國利益不一致而美國開始向台灣施壓時,我們能夠與之周旋的空間何在?我們是否有既定計畫,能夠按部就班地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

而在軍事層面上,中國一再揚言台灣問題攸關核心利益,將不惜以「非和平手段」排除台灣獨立建國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有多少支持台獨運動的人士深入研究過台灣有哪些軍事力量足以避免戰事爆發?一旦遭受中國入侵時,要採行哪幾套對應劇本、要執行哪些戰術計畫才能將傷亡降至最低?如果我們沒有能力回應這些戰略、戰術面的問題,又要如何踏實地實現獨立建國的理念?

至於文化與社會面的部分,受到「『中國』國民黨」過去五十年的高壓統治,不論是語言文字、族群特質、歷史記憶、國家象徵亦或是藝術創作,到底「台灣」該包含哪些元素竟成為一個難解的課題!然而這些元素不但是台灣國族認同的對象,也是台灣在全球化時代立足的基礎。雖然過去不論是台獨聯盟或是支持台獨運動的人士都曾注意過這個問題,但是累積的成果仍然不足,以致社運團體反倒缺乏「撼動人心、讓人感動」的工具,殊為可惜。

接著從台灣看向國際社會。先從物質面談起;德、日兩國在二戰末期受到戰火重創的程度恐怕比台灣更加嚴重,為什麼這兩個國家的重建成果遠遠超過台灣?台灣人有沒有能力學會德、日兩國普遍追求的嚴謹、內斂以及實事求是的精神?往更高層次探索的話,如果說,歐洲文明是當代主權國家理論的發源地,我們對於歐洲近代文明的演變,了解多少?如果說,台灣過去是因為國際援助才建立起今日的繁榮、自由,我們對於目前最需要國際人道援助的非洲,又有多少認識?

加強內涵,才有影響力

以上種種問題都不易解答,就算花費時間跟精力也不見得能找到答案,但是能否回應普世性的人文思潮,卻也是台獨聯盟成員在社會發揮影響力的關鍵!既然選擇了從事社運的路線,我們一方面必須提升自我的各項專業能力,另一方面還要加強自己的論述內涵,才有機會讓社會大眾接受我們的政治理念。

加強內涵並不是個簡單的工作,相對於我們為了提升社會層次而有所付出的熱情,我們是否還能平心靜氣看待存在於每個社會的冷漠旁觀者(Bystander)與坐享其成的不勞而獲者(Free-rider)?與其說「能者多勞」是一種恭維,這四個字其實更表明了社會不公的現實!這也再次印證社運團體注定「身為少數」,必須忍受孤單的宿命。

最後,也是最困難的一點,社運團體必須領悟「理想未必等於真理」的道理。雖然我們都願意為了推動台灣獨立建國的理想而有所行動,但是台灣前途終究還是要透過公領域的集體決策才能有所定論;換句話說,我們不能以「家父長心態」斷然否定上述旁觀者與不勞而獲者也有影響台灣前途的資格,更不能以自己的信念為重,輕率否定多元社會應該包含各種不同價值判斷的本質。

或許也唯有體認台獨聯盟並不會因為付出更多而有權利決定台灣的命運,我們才能透過民主機制,建立一個真正擁有全民共識的新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