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純真間諜事件

‥‥‥摘自《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的故事》‥‥‥


1964年7月23日上午7點正,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前身台灣青年會中央委員會,委員長黃昭堂、委員戴天昭、許世楷、廖春榮、柳文卿、王天德、宗像隆幸等七人,被東京警視廳警察逮捕,七人的住宅、以及該青年會本部受到搜查,東京台僑社會為之震憾。

2月以來,青年會在大倉飯店所舉辦的記者會,以及二二八紀念會等活動細節的一部份消息,有洩漏給國民黨政權大使館的痕跡。經過祕密調查的結果,嫌疑最重的是早稻田大學四年級在學中的盟員陳純真,5月,隨著中央委員改選發表新人事時,給陳純真《台灣青年》雜誌發行人和編輯長調換的錯誤消息。隨後就有以「台灣青年愛國會」名義發出的包含該錯誤消息的台灣青年會新人事黑函,送到很多東京台僑手裡,這是要展示國民黨政權特務網的威力,使台僑不敢接近台灣青年會的陰謀。但是因此使青年會得斷定,陳純真就是特務伸進來的爪爬仔。

6月22日下午叫陳純真來東京四谷的本部,8點10分開始由上述七人進行對陳的詢問,一聽他有特務嫌疑,他就大聲反駁,引起戴天昭的憤慨,戴天昭跳起來打他一下,但他手握的小工作刀的木梢誤脫、刺陳頸部。柳文卿等人立即送他到慶應大學醫院治療。

之後,陳態度一變,一邊哭一邊訴述他返台看臨危的父親時,受到特務恐嚇,遂不得不答應提供青年會消息;陳表示悔改,並在大家勸告下他答應受青年會指揮做反間諜。但是在幾日後的親戚結婚式,受傷吊手引起姐夫的注意,被查詢後陳吐露實情,更到警視廳告發黃等七人。

警視廳動員六、七十名警察從事逮捕、搜查,並三度搜查青年會本部,警視廳對法律上單純的監禁、傷害事件如此大事以待,也有其理由。第一、當時還有邦交,國民黨政權大使館的壓力有效。第二、1962年10月,在日本劇場發生的催淚瓦斯事件(請參看「『滑稽節』大哭」),明知是青年會所做,卻苦無證據破案,要乘此機會追查。第三、不清楚內容且相當有活力的祕密組織,對負責維持治安的警視廳來講,是須要乘機會調查透明化的。所以警視廳不只是在調查該案件,更是著力於調查青年會的全貌。

雖然重要幹部被逮捕,在外的盟員林啟旭、侯榮邦、周英明、金美齡等得到有心台僑、日本人的支援,從未間斷工作,照常發行《台灣青年》,更是奔走於救援被捕同志。而且有些台僑卻因而更自動接近青年會,以後對聯盟貢獻很大的吳枝鐘醫師就是這個典型例子。吳醫師看到當時有些獨立運動團體被特務侵蝕,卻無能力和勇氣處理,所以對青年會的有智慧且有勇氣的斷然處理給與很高的評價。

上述幹部被逮捕二十六日後釋放,被提起公訴,事件進入法庭鬥爭。

1965年7月,東京地方裁判所判決如下:

戴天昭 傷害、監禁強要罪 懲役二年

黃昭堂、廖春榮 監禁強要罪 各懲役一年

許世楷、王天德 監禁強要罪 各懲役十個月

柳文卿、宗像隆幸 監禁強要罪 各懲役八個月

但每人緩刑三年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