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大員(埋冤、台灣、Tayovan、Formosa)的故事    rdrcntr:15066 關鍵字: 台員、台灣、Tayovan
張貼時間: 2016-04-23 00:00:00
林茗顯 ip: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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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員(埋冤、台灣、Tayovan、Formosa)的故事

16世紀,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積極到遠東地區貿易。葡萄牙人航行海上,從船上看到青翠的台灣島,高呼 "Ilha Formosa(美麗島)!"。



台灣這名詞,音譯自平埔族語。
現在的台南地方,漢字寫做「大員」、「台員」、「大灣」、「大冤」、「大宛」、「埋冤」,西方文獻拼寫為Tayovan, Taiouan, Teowan, Taiuan, Taivan, Tayoan, Taywan, Taiwan, 是平埔西拉雅族語的不同拼音。這是對數百年前台灣西南沿岸的一座小島或長沙州的稱呼;由於泥沙淤積,該島已經和台灣本島連為一体,現在叫安平(Anping)。當時安平和台南兩地,海水深入內陸形成的海灣叫做台江。大員後來演變為台灣、成為全島的名稱。

台員、Tayouan
台員、Tayoua,音譯自平埔族語。西拉雅族稱移民為Taian或Tayoan,移民以近音字誤稱當時移民聚居地的一鯤身島為「台員」,將對岸平埔族的佔居地稱為「赤崁」,譯自西拉雅族的一部落名。荷蘭人佔據此地後,築Zeelandia城於一鯤身島上,Provintia城於今台南市。荷蘭人亦慣用這種名稱,稱Zeelandia的所在地為Taioan、Tayouan、Taoan、Tayovan等,稱西拉雅族地為Chaccam、Saccam、Scakam、Sakam、Sacam、Saccam、Zaccam等。
(《台灣政治、種族、地名沿革》,pp.125-126)
《台灣府志》(1694年初撰)記載:「荷蘭紅毛愛其地,借居於土蕃,因築台灣城(即Zeelandia)居之。已復築赤崁樓(即Provintia)與相望」。這說明當時的台灣指的是現在的台南,不是整個台灣島。

(古地圖東方在上):大員、台江內海 台江內海

台江內海四周的地名:
大員島上的日蘭遮城(Zeelandia現在的安平古堡);台江內海的東岸的普羅民遮城(Provintia現在的赤崁樓);北汕尾島;鹿耳門水道;日本人聚落;蕭隴社、目加溜社、麻豆社。赤崁、蕭隴社、目加溜社、麻豆社等,都是平埔西拉雅人的地方。台江內海的大船是荷蘭船,小船是戎克船。

荷蘭人佔領大員

「荷屬東印度公司」(Dutch East India Company,荷蘭文為 Verenigde Oostindishe Compagnie,縮寫為 VOC) 在「一鯤身」(現在的安平,1624-1632完工)建立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在此設置臺灣政廳,派臺灣太守(Governor and Director of the State of Tayouan and Formosa)。1625(?)年在現今的台南建立赤崁城(Provintia或Providentia),將政廳遷移到Provintia。Formosa指現在的台灣全島。

荷蘭在1622年(明,天啟二年)佔領澎湖,明朝對澎湖的統治消極,卻不容許他國占有,荷蘭接受明朝要求,在1624退出澎湖,在9月8日豋陸「台江」(今台南附近),佔領台灣島。明朝不反對荷蘭佔領台灣,因明朝自始不視台灣為其主權所及的範圍。

荷蘭將澎湖的堡壘,一塊石頭、一塊石頭拆除,並將其運至Formosa,連建造Zeelandia城牆的「紅毛土」,也用支那的平底船在1632年運到Formosa。燒紅磚,必須有黏土和磚窯,令人懷疑當時的台灣(現在的台南)有磚窯。 (《The Authentic Story of Taiwan 先民的足跡--古地圖話台灣滄桑史》,比利時Mappamundi出版公司出版,由比利時魯文天主教大學的Christine Vertinte、中研院許雪姬、台大吳密察等人撰寫,p58)

「沈有容諭退紅毛蕃韋麻郎等」碑

大正8年(1919)重修馬公天后宮時,在該廟祭壇下土中發現一面石碑,上刻「沈有容諭退紅毛蕃韋麻郎等」12個字樣。1602(明萬曆30年)荷蘭成立東印度公司後,1604年即派遠東艦隊東來開拓東南亞市場。當時荷蘭艦隊的司令韋麻郎(Wijbrand van Waerwijk)來到澎湖,企圖建立與中國的貿易關係,但是中國的領土,不可能容許外國人在此貿易。韋麻郎聽從沈有容的建議,改往澎湖東方尋貿易據點。這就是「沈有容諭退紅毛蕃韋麻郎」的典故。
(《台灣史小事典》,p.14)

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今安平古堡)


Fort Zeelandia 熱蘭遮城,其右邊的山丘上是烏特勒支堡

烏特勒支(Redout Utrecht)位於大員西南小丘上,是熱蘭遮城的外護城堡。此城堡在鄭成功攻熱蘭遮城時,阻擋鄭成功攻城的路徑,使得戰爭陷於膠著。該城堡的基礎部分現在尚存在台南安平公墓山丘頂端。
(《台灣史小事典》,p.21)


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僅存一片牆/lnh攝於2015/04/22


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現在的安平古堡/lbh攝於2015/04/22

荷蘭人與麻豆人的遭遇

麻豆社人口中可武裝的男子約有3000人,目加溜灣則有1000人,即使不是傾巢而出,荷蘭人也沒有輕視他們的理由。…

1629年荷蘭人出征目加溜灣,略微將一面倒的敗局稍加整頓,挽回顏面。但1630-35年間,原住民族群間仍然進行傳統的馘首戰爭。

1629年11月5日的記載:
有一個駐守在赤崁新造房屋的士兵,要出去射擊幾頭野獸時,被4-5個麻豆人打死,頭被砍下帶走,他們為此舉行一場盛大的迷信慶典,好像他們已經打敗敵人(現在他們宣稱我們是他們的敵人),獲得卓越的勝利。(《熱城日誌(1)》:3)

事實上,四個月前1629年7月30日長官Peter Nuijts親自率領一連隊(70人)士兵征伐麻豆,以緝捕漢人海盜,回程中渡河時受到麻豆、目日溜灣戰士的偷襲,有63人被殺,這群戰勝者並到新港耀武揚威,意圖截殺長官,燒毀官舍,牧師的住宅,由於長官已事先溜走,他們轉往赤崁,燒毀公司的牛欄、馬廄、羊圈,揚長而去。

荷蘭的統治:地方會議、範圍與人口

1636年的地方會議(Landdag)在新港舉行。2月22日,參加的村落有:新港北方兩天路程的有Tarokei(塔羅凱)、Tirosen(諸羅山)、Dorko(哆囉嘓,內含二村),從一天路程以外山區來的有Tevorang(大武壟)、Taiouwang(台歐灣)、Tusigit(突西技)、大村莊有Mattau(麻豆)、Soulang(蕭壟)、Bakloan(目加溜灣)、Magkinam(馬氣南)、Teopang(大歐龐)、Tivalukang(帝華鹿港)、Tivakang(帝華港);(新港)南方兩天路程的有Takareiang(塔加里揚)、Tapuliang(大木連)、Pandel(萬丹)、Calivong(卡利黃)、Sotanau(蘇塔鬧)、Tourioriot(桃溜溜),在Sotanau南邊一天路程的有大放索仔、小放索仔、Kesangang、Tararahei、Jamich、Sangwang、Flatia(弗拉夏)加上新港共28村。1645年10月13日的地方會議在淡水舉行。1652年6月12日和1655年5月22日的地方會議在卑南舉行。其他的會議大都在新港或普羅民遮城舉行。
(《荷蘭時代的台灣社會》,pp. 26-32、p.85)

1644年3月21-3日的北路「地方會議」,60人出席,參加者:首長(領有權杖)、長老(未領有權更但有資格領有者)。列席:議會、政務官(此後為常設)。 1644年4月19日的南路「地方會議」(包括東部村落),66人出席。除了1657年因天花肆虐,大多村社首長無法出席,也無法派代表參加,1660、1661兩年因國姓爺攻台傳聞而延期,每年舉行會議。 1651年全島聯合315村,68675人口(《熱城日誌(III)》:p173)。 1652年12月本年度全島聯合共251村59805人,13893戶(補充自《東印度事務報當(VII)》 fol.605-613) 1655年3月本年度共聯合272村49324人,14262戶(補充自《東印度事務報當(VII)》:p.784)
(《荷蘭時代的台灣社會》,pp.24-32)

放索仔村落的會審

放索仔位於下淡水河(高屏溪)的南方,(塔加里揚)南方七村,總稱放索,離海岸不遠,人丁眾多。1636年2月,放索村落已和荷蘭人結盟。荷蘭人4月時曾派出一名士官駐於此地學習語言,5月到7月,荷人和放索村聯軍跨海征伐金獅島(小琉球),將當地居民收為戰爭奴隸。從結盟到聯軍,放索村的居民對荷蘭人的支援都由一位當地首長Tacomey代表。1637年7月荷蘭教會當局已開始在南方附近各部落設置學校。

1637年10月底,派駐的士官倉促逃歸熱蘭遮城堡,驚慌的向議會報告:Tacomey 已被殺害。…

附近村莊Dolatocq(東港),麻里麻崙(萬丹)及搭加里揚的長老們率領共約850人來協助維持審判的秩序。審判就在這些長老們和長官的面前舉行。相關的人士都聚集到這村落。這村落狹長,房舍低矮,有3000人口的大聚落。加上領命前來的外村長老和精壯的外村戰士,使這個村莊的氣氛呈現一股未有的騷動不安。

長官、外村長老、本村長老、嫌犯、居民,齊聚在光天化日之上,並且在外村戰士和荷蘭士兵森然羅列的武器金屬光澤之前,開始這一次前無古人的會審。

謀殺的動機是積年的仇恨。Tarapou是為了報父仇,Tipikat則是為了報姪子的仇。長官對此的判決是: …所有參與謀殺的人,都應按照當地的習慣受相當的懲罰以為鑒戒。

對於根據當地習慣應如何來處置這點,長官則交由參與會審的所有長老來提出。於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所有4村長老們與長官和牧師一起,魚貫進入另一個小屋。他們將在此會商決議對此4人的處罰。

時間似乎凝結了。…

長老們和長官達成共識後終於再度魚貫走出小屋。長老們共同宣判了死刑。 行刑開始了。…驚嘆聲,哀嚎聲,此起彼落...Tipikat、Tarrubat緊接著被帶上刑場。群眾的緊張已轉為莫明的亢奮...此刻,長官卻下令終止行刑!這引發了另一陣譁然和騷動。群眾的情緒再度被挑起了。長老們對此多少有些訝異。

赤崁樓的歷史


普羅民遮城(Provintia,現在的赤崁樓)/lnh攝於206/01/05

自荷據時代、鄭氏治台時期,至清康熙年間,由於天災戰亂,赤崁樓除城垣外,皆傾頹;到了光緒5年(1879年)中國式傳統亭台樓閣在原有基座上慢慢取代了原有的荷式城堡建築,大士殿、蓬壺書院、五子祠、海神廟、文昌閣都在此時出現,之後再經風災毀壞、日本人重新修建,赤崁樓改為陸軍衛戍醫院。
(《台灣史小事典》p.26

日本人聚落

為了貿昜,荷蘭時代的通事會說平埔族語。大員鄰近有日本人聚落。當時在貿易上,荷蘭人與日本人有有競爭關係。有人認為在大員的日本人是日本海商、會說福建話,應該不奇怪。大員的主權,荷蘭人與日本人之間因先來後到問題一直有爭議,甚至有濱田彌兵衛事件之發生,這問題因1640年日本鎖國完成自動的消滅了。日本人聚落,大約在現在的佳里、五股地方。

朱印船

日本江戶時代初期,自幕府得到從事海外貿易特權的船隻,稱為朱印船。這是因為他們都帶有貿易許可的執照—朱印狀,其右上角蓋有將軍的紅色印章。制度的建立始於德川家康時代。1604年德川家康發行朱印狀之後,至1635年才廢止。
在鎖國時代以前,共發行了360張。貿易地區以台灣、澳門東印度群島、馬來等島為主。

海盜

16世紀明朝時代的海盜林道乾最早與台灣發生關係,率領倭寇劫掠閩奧沿海,在1563年、嘉靖42年被俞大猷追擊、經由澎湖逃往台灣。另一位林鳳是繼林道乾之後的海盜集團首領(《台灣史小事典》,pp.12-13)。從荷蘭時代的記錄的海寇顏思齊、鄭芝龍、李魁奇、劉香老等。

1630年,受撫而一躍成為官軍的鄭芝龍要求公司出兵擊滅李魁奇,允諾協助公司獲得正式貿易關係(《熱城日誌(1)》:11)。2月9日,鄭荷聯軍的敗李魁奇,13日鄭芝龍和Putmans 長官簽訂條約「...終生讓我們在漳州河(九龍江)及大員享受通商,他去世以後,他的繼承者也要繼續遵守這個原則。」

至於劉香老,在荷鄭衝停火期的1634年橫行海上,4月8日,屬於劉香的600名海盜在凌晨發動攻勢,以雲梯登牆,意圖攻下熱蘭遮城堡(《熱城日誌(1)》:154),但被荷人擊退。隔年(1635)鄭芝龍在田尾洋大敗劉香,並因此確立鄭氏集團為人海上的獨霸勢力之地位。(《荷蘭時代的台灣社會》/鄭維中,p.180)

贌社

(荷蘭人在1640年開始實行贌社制度。清帝國到18世紀還中採用。)
贌社之稅,在紅夷即有之。其法:每年五月初二日,主計諸官集於公所,願贌眾商亦至其地。將各社港餉銀之數,高呼於上,商人願認則報名承應;不應者減其數而再呼,至有人承應而止。隨即取商人姓名及所認餉額書之於冊,取具街市鋪戶保領,就商微收,分為四季。商人既認之後,率其夥件,至社貿易。凡番之所有與番之所需,皆出於商人之手;外此無敢買,亦無敢賣。雖可裕餉,實未免於累商也。臺灣南北番社以捕鹿為業,贌社之商以貨物與番民貿易;肉則作脯發賣,皮則交官折餉。日本之人,多用皮以為衣服、包裹及牆壁之飾,歲必需之。紅夷以來,即以鹿皮興販,有麕皮364、有牯皮、有母皮、有麞皮、有末皮。麕皮大而重,鄭氏照斤給價;其下四種,俱按大小分價貴賤。一年所得,亦無定數;《偽冊》所云,捕鹿多則皮張多、捕鹿少則皮張少。蓋以鹿生山谷,採捕不能預計也。(鹿皮貿易,不只對歐洲人,也對日本人。)
【《諸羅雜識》】

何斌

在荷蘭文獻中稱Pincqua(斌官?)…
1659年、永曆13年荷蘭人發現何斌幫鄭成功在大員收稅。1659年、永曆13年4月21日荷蘭人解除何斌的通事樂徵稅職務,隨後何斌轉向投效鄭成並遊說鄭成功奪取台灣。
(《台灣史小事典》,遠流台灣館編著,2002年7月5日,台北市,p.27)

台江內海陸化

1823年、道光三年,一場大風雨使得台江海沙浮現,鹿耳門因台江陸浮而幾成廢口,無法停渡船隻,府城官商只好整修一條舊運河以連接鹿耳門與府城西郊因台江陸化而生的新生地,以致出現新的五條港道,由北至南依序為:新港墘港、佛頭港、南勢港、南河港、安海港。其中,佛頭港位於新港墘港之南,沿鎮渡頭向西北延伸,轉東沿今民族路南側,直至景福祠,再分叉出王宮港、媽祖港、關帝港。

下圖:道光五年(1825年)開闢的五條港新港墘港;佛頭港->三宮港(廣安宮)、馬祖港(大天后宮)、關帝港;南勢港;南河港(佛頭港,大約是現在的成功路,所謂「港」,當時是水溝,流向運河)台南的天后宮,從成功路、向西、過成功國小、長北街、自強街向北、已接近西門路



本文只談荷蘭時代、與大員相關的故事。高中時曾寄宿台南市3年,不過可說完全不了解臺灣府城的歷史,即使曾參觀過安平古堡和赤嵌樓,沒有時間仔細看,既不了解、也記不住,參觀後大約只記得建築物的形狀。但是,對具某種意義的資料,就可能成為進一步探討的對象。我想了解台灣府城的歷史,從2015年9月才開始,剛學習、記下所得資訊,這只是臺灣府城歷史的一部分。一些書和資料,以前看過,現在親臨歷史的場所,印象較深。
/林茗顯 編寫 2016/04/23



參考書籍和史料


英譯: 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
漢譯: 李雄揮
前衛出版社
2003年6月初版
本書是由甘為霖(W. M. Campbell)根據荷蘭史料譯成英文的 Formosa Under The Dutch 的中文譯本《荷據下的福爾摩莎》。前衛版《荷據下的福爾摩莎》包括「福爾摩莎概述」和「福爾摩莎教會工作摘記」。《荷據下的福爾摩莎》英文版,是甘為霖在1903年於倫敦出版,可說為台灣史研究提供了寶貴的史料。
《荷據下的福爾摩莎》

被遺誤的台灣:荷鄭台江決戰始末記
作者:C. E. S.
甘為霖牧師英譯
林野文漢譯
前衛出版社
2011年12月06日出版
一本1675年荷蘭阿姆斯特丹所出版的小書,細述荷蘭是如何丟掉口中的寶島福爾摩沙!! 看荷蘭末代台灣長官揆一如何率領1千餘名荷蘭守軍,苦守熱蘭遮城9個月,頑抗2萬5千名鄭成功襲台大軍的激戰實況...
《被遺誤的台灣》

荷蘭時代的台灣社會:自然法的難題與文明化的歷程
作者:鄭維中
出版社:前衛
出版日期:2004年07月31日
本書藉由荷蘭時代發生在台灣的幾個事件,來說明荷蘭時代臺灣社會中各族群的互動情況,以及臺灣社會當時的重大變遷。荷蘭人在台經由與原住民締約的程序,來建立政體;並且依照澳門、馬尼拉、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等其他歐洲殖民城市的治理經驗來建立熱蘭遮市(今台南安平)。
《荷蘭時代的台灣社會》

《台灣史小事典》,遠流台灣館編著,2002年7月5日,台北市。 本書按年代編,書後附台灣史年表。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乾隆27年(1762年)起,乾隆28年(1763)年完成。

史料

「移民集中居住於一鯤身島(今安平)上,因內港西岸地方(今台南市附近)為平埔西拉雅族所佔據,不敢擅入。西拉雅族稱移民為Taian或Tayoan(這與其他高砂族,譬如南部馬卡道族所云的Pairan,排灣族所云的Airan、Pairan、Pairangan,東部阿眉族所云的Pairan等,皆屬同一系統之語,係壞人、侵略者之意)。」
(《台灣政治、種族、地名沿革》,pp.125-126)

移民侵佔原住民的土地,被稱為「壞人、侵略者」Pairan、 Airan、Pairan、Pairangan,而這些名詞唸起來,也像台語的「歹人」。
看《續修臺灣府志》的海盜林道乾記載,遂恣殺土番,取膏血造舟:
「臺灣,古未隸中國版圖。明宣德間,太監王三保【《通志》作「鄭和」】舟下西洋,因風泊此。嘉靖四十二年,林道乾寇亂邊海,都督俞大猷逐道乾入臺;偵知港道紆迴,不敢進,留偏師駐澎,時哨鹿耳門外。道乾以臺非久居所,遂恣殺土番,取膏血造舟,從安平鎮、二鯤身隙間遁去占城【占城屬廣南;今尚有道乾遺種】。」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乾隆27年(1762年)起,乾隆28年(1763)年完成。)

《續修臺灣府志》的「甲螺」一詞,是原住民的「頭目之類」, 是不是台語「伽禮」?何斌是荷蘭人的「通事」。
天啟元年,漢人顏思齊為東洋國甲螺【東洋,即今日本;甲螺,即頭目之類】,引倭屯於臺,鄭芝龍附之;尋棄去,久之,荷蘭紅毛舟遭颱風飄此,愛其地,借居於土番;不可,乃紿之曰:「得一牛皮地足矣,多金不惜!」遂許之。紅毛剪牛皮如縷,周圍圈匝已數十丈;因築臺灣城居之【今安平城】,已復築赤嵌樓與相望,設市於城外,而漳泉之商賈集焉。國朝順治七年庚寅,甲螺郭懷一謀逐紅毛,事覺被戮。辛丑,鄭芝龍子成功自江南敗歸,其勢日蹙,孤軍廈門。適甲螺何斌負債逃廈,誘成功取臺地。舟到鹿耳門,乘大霧駢進。荷蘭歸一王以死拒戰,成功告之曰:「此地先人故物,今珍寶聽而載歸,地仍還我。」荷蘭知不敵,乃遁去。成功遂入據之,改臺灣為安平鎮、赤嵌為承天府,總名東都。設縣二:曰夷興、曰萬年。(歸一,指最後一任長官Frederick Coyett)
(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乾隆27年(1762年)起,乾隆28年(1763)年完成。)